42. 黃溍冰壺玉尺
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恢複了貢舉之法,以選拔人才。對早就出了名的才子黃溍,縣裏催促他參加考試。他一試即中,出任台州路寧海縣丞。 寧海縣位於浙東沿海,鹽業興旺。一些鹽業大戶有恃無恐,不受管束,肆意妄為。而當地的一些官吏被收買,聽之任之,使這股惡勢力更加肆無忌憚。 黃溍到任後,見此情景,深惡痛絕,對為非作歹者一律繩之以法,絕不寬容。 黃溍的下屬深怕受到報複,憂心忡忡地告訴黃溍說:“這夥人背後有人撐腰,可惹不得啊!”黃溍斬釘截鐵地回答道:“官可以不當,百姓的事不能不管。”他執法如山,對地方惡霸嚴懲不貸。幾經努力,終於使寧海惡焰漸消,百姓終於過上了安寧的日子。 黃溍擔任州縣官吏長達二十餘年,始終體恤民間疾苦,為百姓辦好事。他清白廉潔,除俸祿外,不接受任何非法錢財。常常因生活費用欠缺而變賣家產。他兩袖清風,政績卓異,惠及地方,因此深受百姓愛戴。 元文宗至順二年(1331),黃溍被提拔進京做官。至正八年(1348),黃溍受命編修《後妃功臣列傳》。他憑著高尚的史德,秉承《春秋》筆法,尊重史實,從不曲意逢迎。 黃溍光明磊落,一身正氣。他在京城斷斷續續幹了二十年,“足不登巨公勢家之門”,不阿附權貴。當時,正人君子對他無不欽佩,異口同聲地稱讚道:“黃君清風高節,如冰壺玉尺,纖塵不染。” 簡評: 元朝讓蒙古人和色目人占據要職,他們大多不懂漢語,不會寫漢字,隻靠蓋章畫押來處理公務,官吏的素質可以想見。元朝的製度對於官員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貪汙腐敗的代價小,廉潔就無處可尋。黃溍卻是直如朱絲繩,清如玉壺冰,才為世人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