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李通與執法者親
李通,江夏平春人。東漢末年,與同郡陳恭共起兵於朗陵。漢獻帝建安初年,李通率部到許昌歸附曹操,因作戰有功被封為建功侯,並做汝南郡陽安都尉,執掌一郡的軍事大權。 有一天,李通聽說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轄的朗陵縣犯了法,剛正不阿的朗陵長趙儼為了嚴肅國法,不因罪犯是自己頂頭上司的親戚而加以寬容,公事公辦,立即把罪犯抓了起來,並依法判了死刑。 李通正在為趙儼為民除害高興時,他的妻子哭哭啼啼地來找李通,苦苦哀求要李通想辦法營救她的伯父。李通不肯答應,她聲淚俱下道:“逮捕判刑的權力雖在縣裏,但生殺大權卻由郡裏掌握。隻要你說句話,不予批準,伯父就不會被殺掉。你就救救他吧。” 不管妻子怎樣哭求,李通一點兒也不動心。他嚴肅地勸妻子說:“今為曹操效力,不能循私枉法,公是公,私是私。” 不久,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趙儼的判決,被依法斬首了。 李通不僅沒有怨恨趙儼,反而十分敬佩他執法不阿。並和他交了朋友。 曹操見李通為人耿直,大公無私,十分器重他,不久便提升他為汝南太守,改封都亭侯。 趙儼是潁川郡陽翟人,投奔曹操之後初任朗陵長。後因精明強幹,執法如山,曆任要職,後封關內侯、宜土亭侯。 簡評: 趙儼是名士,而李通則是遊俠式的人物。《三國演義》重劉輕曹,對俠義忠勇的李通一筆帶過了。李通這種枉法者仇,執法者親的人最痛苦的就是親近的人涉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