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張釋之天下無冤
在漢代,出了一個拒行帝旨、秉公執法的司法官,他叫張釋之,是河南南陽人。
有一次,皇太子劉啟和梁王劉揖,乘車進宮,按當時的規定,凡進宮者,無論文臣武將、王公貴族,在司馬門前都要下車下馬。可是,劉啟和劉揖依仗自己是皇室子弟,根本不把國家法令放在眼裏,來到司馬門前策馬揚鞭,長驅直入。碰巧,張釋之也進宮,遠遠看見一輛車子闖門而入,便問守備的軍士:“剛才是什麽人,如此目無法紀,直闖司馬門?”衛士驚慌地回答說:“是皇太子和梁王。”張釋之一聽,氣憤得二話沒說就追了上去,衝到太子的車前麵,張開雙臂攔住了正在行走的車。太子和梁王見有人竟敢攔自己的車,便破口大罵,傲慢地訓斥張釋之。張釋之毫不示弱,義正詞嚴地質問他們:“國家法令規定,出入司馬門者,必須下車?難道法令對你們無用嗎?”一席話,問得太子和梁王張口結舌,無言以對,隻好下車步行。事後,張釋之奏請漢文帝懲罰太子和梁王的違法行為。為此,薄太後怪罪漢文帝,文帝脫帽謝罪說:“怪我教導兒子不嚴。”並嚴肅教訓了太子和梁王。從此,文帝很看重張釋之,把他提升為廷尉。沒想到,張釋之任廷尉後,做了一件令文帝也意想不到的事。
有一天,漢文帝去渭陽城遊玩,由於人多車多,隊伍拉得很長,漢文帝在前呼後擁之中,威風凜凜地高坐在禦車上,隨意眺望,悠然自得。按照漢朝的法令,皇帝出行,老百姓要回避若是撞上了皇帝的車隊,必受重罰。這時,正當文帝的禦車上了渭橋,突然有個人從橋下跑出來,衝撞了文帝禦車的驂馬。馬受了驚,頓時狂奔起來。幸虧旁邊的護衛人多,死死地拉住了禦馬,避免了一場事故。那個嚇驚到禦馬的人,知道自己惹了大禍,想從路邊的田間小道溜之大吉,可是凶悍的侍衛一擁而上,把他按倒在地,綁了起來。文帝命令廷尉張釋之對此人嚴加懲處。
張釋之審訊那個人。那人說:“我是長安縣的鄉下人,聽到了清道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橋下。過了好久,以為皇帝的隊伍已經過去了,就從橋下出來,一下子看見了皇帝的車隊,馬上就跑起來。”正好跑到了隊伍中間,與皇上的馬車撞了個當頭,沒辦法的情況下,隻好逃向田野。張釋之判他交了一些罰金便放了他。
漢文帝事後聽說已將人放走,隻交了些罰金,心裏很不痛快。他責問道:“那人驚了我的馬,幸虧我的馬馴良溫和,假如是別的馬,說不定就摔傷了我,你竟然隻把那惡棍判了罰金?!”張釋之回答說:“那人不是惡棍,不過是一個初次上京的鄉下人,他遇到皇上您的車駕已是心驚肉跳了,完全是出於無意,怎麽能重罰他呢?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應該共同遵守的。現在法律就這樣規定,卻要再加重處罰,這樣法律就不能取信於民。如果我因為您是皇上,就重罰這個無意的鄉下人,各級司法官員都會來效法,那麽全國老百姓豈不會手足無措?要冤屈多少人啊。”漢文帝聽張釋之這一番有理有據的陳詞,點頭稱讚說:“廷尉做得對!”
驚馬人的案件處理後不久,西漢朝廷又發生了一起重大案件。有人膽大妄為,偷竊了漢高祖廟中神座前的玉環。漢文帝對竊賊敢於盜祖廟大為惱怒。全國上下一致行動,很快盜賊就被抓到了。漢文帝下令把盜廟賊交給廷尉嚴加懲治。張釋之依據西漢法律中規定的偷竊宗廟的珍寶、服飾、器物的條款,判處盜賊斬首示眾的“棄市”刑罰。
張釋之把這個判決上奏漢文帝後,漢文帝勃然大怒,責問張釋之:“這個賊無法無天,為非作歹,竟敢盜竊皇家祖廟中的玉環器物。我所以把此案交給廷尉去處治,就是要你嚴加懲處,判以滅族重刑。可是你卻像辦平時其它案子一樣,隻是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上報判處的意見。你這樣處置他,怎麽能夠維護先帝高祖的尊嚴呢?再說也違背了我尊奉祖先,恭敬、孝順的心意。”
張釋之看到漢文帝大發脾氣,於是也脫帽叩頭謝罪,口裏卻依然據理力爭地辯駁說:“根據法律規定 將竊賊判處‘棄市’就是最重的了。到底是判斬首棄市罪還是判滅族罪,應該按照罪行情節的輕重來定。現在要是對盜竊了宗廟中的玉環器物的賊就判以滅族罪的 話,那麽有朝一日,再有個膽大妄為的亡命之徒,若公然去挖掘祖廟,到那時陛下又將用什麽刑罰來加以懲治了呢?”
由於張釋之執法嚴明。依法辦事並敢於堅持正確主張,不以個人好惡來論罪,對皇上也不阿諛逢迎,所以在他任廷尉期間避免了許多冤案,得到了當時百姓的稱頌。曆史上有記載說:“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簡評:
張釋之能做到依罪量刑,不以身份不同而隨意量刑,不搞株連,不因人廢法,不因尊者之言而改變法規,是值得讚歎的。在帝王一手遮天的封建時代要做到秉公執法,勇氣,魄力,說話技巧,一樣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