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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要死

  文/貓舞爪子

  我一直認為自己打不死。事實上,的確是。


  我被別人叫做蟑螂。蟑螂是打不死的,因此,我也是打不死的。我和蟑螂不一樣的地方是我總是瘋狂地如精神病患者要求別人打我以證明我打不死。而蟑螂不需要。所以蟑螂跟我也不親。於是,我很寂寞。於是,我喜歡用我的左手搓我右手的小拇指。


  蘭色聽我這麽說的時候,總是嗤之以鼻。然後問我,搓小拇指跟蟑螂有什麽關係。


  我吃吃一笑,說,不知道。


  蘭色很喜歡很喜歡很喜歡寫一些莫名其妙的文字。也許因她本身就是一個莫名其妙的人。於是,兩個莫名其妙的人加起來隻能更加地莫名其妙。


  我跟蘭色不一樣。她喜歡玩弄文字,而我卻不喜歡。後來我發現文字那玩意特喜歡玩弄我。所以我就和它有了不共戴天之仇。我的文字晦暗而蒼白,總是像是深受打擊的女人。主要是我認為這樣比較能表達我的心,也能讓我獲得一點反抗文字的玩弄的洋洋得意。


  別人都說寂寞是沒有溫度的。我不信,我一直都固執地認為寂寞有溫度。不過就是讓人感到潮濕和冰冷。我總是喜歡把自己關在黑夜裏黑黑的房間內品嚐寂寞。我發現寂寞也是有味道的。不過,很苦很澀。它平常就藏在我的頭發絲裏和我一起成長,等到我受傷的時候,我就能看到它。


  我碰到寂寞的時候,總喜歡對別人說。隻是從來沒有人相信我說的話。他們都說,爪子,你傻了。你要是寂寞,天下就沒有寂寞的人啦。於是,我就笑,開懷地大笑。笑到臉部肌肉都僵了,笑得我看起來很像是哭。但我還是笑著,臉上掛著大大的笑容。


  漸漸我發現笑成了我的習慣。笑的時候我在笑,哭的時候我在笑,悲哀、寂寞的時候我也在笑。於是,我的朋友們說,看吧,你笑得這麽開心,又寂寞在哪裏呢。


  我點點頭,笑著說,是啊,我騙你們的。我不寂寞,真的不寂寞。我怎麽會寂寞呢?


  可是,一到晚上的時候,我仰起臉看天上大大的月亮的時候,我的心就會寂寞到讓我痛得說不出話來。


  我從小就很聰明,但不學無術。這是我媽對我說的。


  她總是說小時侯教我學說話,我卻死不開口。拿著糖果和食物誘惑我的時候,我把那些糖果和食物抓了個幹幹淨淨,卻仍舊沒有說一句話。後來大人們都打算放棄我的時候,以為我今後我就會是一個啞巴的時候,我笑嘻嘻地跟在大我兩歲的姐姐背後叫了聲媽媽。


  聽了之後,我恍然。原來那個時候我就這麽聰明啊。


  但是我媽給我講這個故事是在我十七歲的時候。所以一直到十七歲,我還都不知道自己原來很聰明的。而我上的小學也一直讓我覺得我很笨,而且無可救藥。


  每到過年的時候,我的壓歲錢就少得可憐。那時候,壓歲錢的多少和期末的成績、名次是成正比的。我姐姐每次考試都是班裏的前幾名,而我一直都是第十一名。第十一名就意味著沒有獎狀,就以為著接受讚揚的人群裏沒有我。


  於是,我就五年來一直認為自己成績一般,而且人也不太精明。那個時候,我就養成了一個習慣。用我的左手搓我右手的小拇指。


  而從我養成這個習慣開始,我的青春也開始了。


  於是,我的臉上長了青春痘。我稱自己:美得冒泡。


  我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就看完了家裏的藏書。但直到我看完的那一天,我也依舊不知道,那些書裏究竟說的是什麽。我一直都認為那時我很笨的原因。後來,我才知道。我很無辜。我居然看了一大堆晦澀難懂的文言文。什麽《三國演義》、《西遊記》、《聊齋誌異》、《紅樓夢》,一本比一本熬人。


  但我依舊看完了。我一直對這件事感到很自豪。雖然,從我看完的那天起,我就成了文字的俘虜,整日整日地被它玩弄。


  蘭色總罵我活該。我覺得也是。別人小的時候愛看小人書,我愛看《漢語詞典》。從這個可以看出來,我被文字玩弄完全是我活該。


  初中的生活一直是我覺得最美麗最難忘的。以至於那個時候偷看的小說,我到現在都還記憶猶新。我一直都覺得上課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情,這個想法一直持續到現在。我總是很佩服我的老師們用一堂課滔滔不絕地隻講一道題。我其實最佩服的還是蘭色,她上課睡覺看起來總是那麽正大光明。


  我一直都奇怪每次蘭色上課睡覺老師的反應。你決想象不到,老師從來看見她睡覺都不把她叫醒,好象那個第一排的位置上從來也沒有人。我一直懷疑老師們真的很想在蘭色睡醒的時候,溫柔地問候她一句:睡得還好麽?

  盡管是這樣,我依舊對我的初中不能忘懷。每當我想起我的朋友們的時候,我依舊會習慣性地用我的左手搓我右手的小拇指。


  記得我初中有一個最好最好的朋友金嬋。那時侯,我們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學習在一起、上廁所也一起。一直都是形影不離。


  那時侯,我們很喜歡唱歌。那時侯,我們很喜歡遊戲。那時侯,我們很喜歡在一起。直到現在,我依然記得我們最拿手的拍手遊戲。


  初中畢業的時候,我和金嬋就各奔東西了。直到現在也一直都沒有見麵。


  一想起窄窄的操場上,我們唱著歌拍著手笑,我就會被大片大片的寂寞包圍、淹沒,心裏疼得我十分難受。現在的我,從來都不再回到小時候居住的地方,從來也不回到我成長的校園。我怕我一見到那些鋪滿回憶的葉子的地方,我的眼淚就會大把大把地掉落。


  我的初中在我還來不及回憶的時候,它就風化在了我的背後。


  在我踏進中專生活的時候,不止一次地被那些四眼的高中生欽羨。我的自由足以打碎他們萬萬千千的可用斤稱的卷紙。


  但是我卻開始更加地寂寞了。每天都是一樣的千篇一律。我開始和一堆死人、和一堆女人打交道。我學的專業是護理。


  我告訴蘭色,我第一次見到被福爾馬林浸泡的烏黑八七的屍體時就沒有什麽感覺。蘭色嘻嘻地笑著,好久才說,我就知道會這樣。於是,我們兩個開始肆無忌憚地笑,笑到彼此的眼淚都流了出來。


  我漸漸開始習慣身穿白大褂的歲月,沒日沒夜地寫作。我的空閑時間真的很多,對於醫學和護理,我真的是沒有半點興趣。反而文字開始加倍地折騰我,我也就開始了自己莫名其妙地創作。


  蘭色說,她寫作是因為她想對著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而我卻與她恰恰相反。我是無話可說,就用文字代替。但是無論是玩弄文字的蘭色還是被蘭色玩弄的我都已經無法再離開文字。但是寫文是一件熬心熬命的事,於是從這一天開始,我的青春要死去。


  我對生命開始無限的麻木。那些殷紅的血漬,所謂的森然的白骨,對於我來說,是一種研究,是我的成績和分數。我每次拿起骨頭進行觀察的時候,我就一直在想這根骨頭是誰的呢?他亦或是她?他們是不是英俊無比或是絕色佳麗呢?

  在這些近乎精神病的幻想中,我的青春渴望著衰老。


  我把這些告訴蘭色。蘭色的眼睛裏閃爍著妖異的光芒,興奮地說,那爪子,我們一起衰老吧。


  我慎重地點點頭,說,好。


  我一直近乎病態地追求溫暖,最後卻無奈地發現所謂的溫暖,正是在冰冷的寂寞中間。


  恍惚間,我聽到了青春的喪鍾被敲響的聲音。


  於是,我知道了,我的青春已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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