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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遊戲出乎意外的高盈利田雯雯感到很扎心且抑鬱

  《我的總裁哥哥》這款遊戲,在網文圈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不是什麼大事兒,但誰讓大家都有一顆愛八卦的心呢。

  不只是網文圈,就連遊戲圈和很多吃瓜群眾也都在關注。

  主要是內容太有意思了。

  遊戲算不上多好玩,但畢竟是新類型,而且還是跟田陌雲有關的遊戲,簡直是自帶流量。

  在運營團隊的努力(蹭熱度)之下,《我的總裁哥哥》下載量漲的飛速,知名度也在迅速擴大。

  雖然很遺憾沒能上熱搜,但運營反饋的效果還是相當不錯的。

  可以說是小範圍火爆吧。

  像是很多女孩子就對這種遊戲感興趣,在遊玩的同時,也會去關注這款遊戲的原著,進而帶動原著訂閱激增。

  僅僅10天的時間——

  《我的總裁哥哥》下載量突破50萬,營收超過2500萬,堪稱奇迹。 記住網址http://m.bqge。org

  這數據遠超過運營團隊的預期。

  ……

  「現在回本了嗎?」

  田雯雯在飛信上詢問運營團隊。

  運營團隊:「……」

  這款遊戲的開發成本和推廣資金,都是按照小遊戲進行配置的,所以總成本並不算高,兩百萬左右吧。

  現在……

  幾乎是暴利!

  「就跟她說回本了,盈利還行,別說準確數據了。」

  蘇瓊搖搖頭:「要是跟她說這款遊戲凈賺了上千萬,她肯定以為自己寫的多好……容易飄。」

  「好的。」

  負責人點點頭。

  蘇瓊對於這款遊戲的銷量也感到非常疑惑,但在詢問過周雲騰之後,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公眾人物的自然引流!

  就跟大明星代言某個品牌,能提升品牌價值和知名度是一樣的道理。

  《我的總裁哥哥》這款遊戲,雖說並沒有找明星代言,但……對於網上玩遊戲的年輕人來說,田陌雲的名字可比大明星管用多了。

  這款遊戲主要劇情,就是一個中二少女跟田陌雲的互動。

  光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就能讓無數玩家感到好奇,然後紛紛購買下載體驗。

  而憑藉著出彩的劇情設計,以及新類型帶來的新鮮感,第一批玩家們基本都覺得49元物有所值。

  因此,他們就會將遊戲推薦給別人去遊玩。

  正是靠著噱頭引流和口碑效應,才使得《我的總裁哥哥》這款遊戲一炮而紅,成為2月份的大新聞之一。

  所以——

  這款遊戲能成功,甚至是火出圈,其實跟原著的關係並不是很大。

  只是沿用原著的設定和靈感構思,再加上田陌雲本身自帶的流量熱度,這一切的結合,才做出了成功的產品。

  而如果去掉「田陌雲」、「快樂遊戲製作」、「新類型」這樣三個元素的話,這款遊戲還能有多少利潤呢?

  恐怕,能不能回本都難說。

  也正是因此——

  蘇瓊並不想將這次的成功歸咎到原著上面,避免給田雯雯帶來「自己又行了」的錯覺。

  ……

  《我的總裁哥哥》端游營收近3000萬。

  而手游版呢?

  定價4.9元,下載量20萬,營收100萬。

  連端游版的收益零頭都不到。

  很顯然,手游版同樣也受到了熱度影響,但因為質量、運營推廣、手遊玩家體量等綜合元素,沒能火出圈。

  當然,這並不算失敗。

  手游版真的就只是隨便做做,成本估計連20萬都不到。

  100萬營收,扣除各項成本和納稅,也能省下幾十萬了,不但回本,還能凈賺一點兒呢。

  不過因為端游版的大火,早已經沒人關注這點利潤了。

  ……

  《我的總裁哥哥》這款遊戲的火爆,也讓其他網文作者網文平台遊戲公司都起了心思。

  資本的目光,難得的朝著網文市場看過去。

  他們都在想,既然《我的雷霆集團總裁哥哥》這本成績一般的網文都可以改編遊戲,而且還能賺這麼多,他們如果也去改編網文的話,是否也能大賺一筆呢?

  網路文學有了新的價值變現方式。

  最開心的莫過於作者和網站,他們紛紛開始重視網文改編領域,然後想辦法與遊戲公司聯繫,尋求跨行合作的機會。

  田雯雯也被驚動了!

  不是她對這事兒多心動,而是有遊戲公司通過讀者群號聯繫到了她,想購買的遊戲版權。

  「遊戲版權已經授權給【快樂遊戲】了,授權期10年。」

  田雯雯打字回復。

  然而對方卻說,他們看重的不是《我的雷霆集團總裁哥哥》,而是新書《我的哥哥是惡魔》。

  在遊戲公司看來,這本質量、成績更好的新書,明顯比前作更有潛力。

  「還真是慧眼識珠啊。」

  田雯雯很開心,覺得自己總算是「熬出頭」了。

  當然,她也沒傻乎乎的直接把遊戲版權賣給對方,而是截圖發給田陌雲,並附帶一句話:

  「老哥你看,有人挖牆腳哎,您看……新書的版權是不是應該漲漲價?」

  要好處不是重點,重點是炫耀。

  然而——

  田陌雲簡單回復的幾句話,卻直接把她的得意打回原形。

  他是這樣回復的:

  「同人文涉嫌侵害公眾人物的利益、名譽、商譽等各項權益,應當限制寫作內容,且不得從事商業活動。」

  「《我的哥哥是惡魔》涉嫌嚴重,未經過本人書面許可,所產生的任何利益都屬於違法所得。」

  「如果通過出版、改編等途徑繼續盈利,且對當事人確實造成影響的話,當事人可通過起訴、報警等方式,來追訴創作人的責任。」

  「同時,創作人也極有可能承擔合作方(購買版權方)的損失,並按照法律規定、合同規定進行巨額賠償。」

  「而鑒於您曾主動發消息給當事人,且未經過同意,可視為惡意挑釁、知法犯法,法官有可能因此加重懲罰。」

  「換句話說……」

  「少女,你違法了。」

  「並且在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馬上就要面臨千萬級的天價賠償了,您準備好了嗎?」

  ……

  田雯雯整個人都懵了。

  傻了!

  徹底傻了!

  她在創作的時候,還真沒考慮到這些。

  現在聽田陌雲提起,才突然意識到這樣寫是不行的。

  怪不得,除了她以外,其他寫這種類型的都沒能簽約……

  看來網站早就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所以直接禁止簽約,只是沒有明確公告而已。

  「那我改編的那本書……」

  田雯雯突然想到了什麼,連忙打字詢問。

  「已經對當事人造成了影響,雖然並沒有多少損失,但如果起訴的話,你仍然要賠償一大筆錢,而且不論還是遊戲,都必須立即下架,並且需要你寫一封道歉信,公開發表。」

  田陌雲回復。

  過了十幾秒,他又回了一條:「你上本書還好,不論原版還是遊戲改編,在內容上並沒有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名譽,但如果是《我的哥哥是惡魔》這本書的話,你將會面臨天價賠償,甚至……3-6個月吧,你懂。」

  田雯雯:「???」

  一想到自己竟然在違法,田雯雯整個人都不好了。

  田陌雲又回復:「你這兩本書我會安排,不會起訴你的,但你以後再寫的時候,麻煩多考慮一下我國的法律,如果你看不懂,也可以諮詢【雷霆雜誌社】的法務團隊,那邊會給你提供切實可靠的建議和幫助……現在去把所有的邀約都拒絕吧。」

  「……喔。」

  田雯雯乖乖聽話。

  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她還是很懂事的。

  於是——

  田雯雯回復遊戲公司:「不好意思,我沒打算賣遊戲版權。」

  之前聊天里,田陌雲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你寫的這些玩意兒,拿到【快樂遊戲】去做改編就沒問題,要是敢賣給其他遊戲公司……哼哼。

  這明目張胆的威脅,將田雯雯之前的得意徹底土崩瓦解。

  熬出頭了?

  屁啊!

  現在非但沒熬出頭,反而被對方管控的更嚴格了。

  好氣啊,嚶嚶嚶。

  ……

  遊戲公司那邊卻還不死心:「是這樣的,我們願意花150萬購買《我的哥哥是惡魔》的遊戲版權,您看能不能再考慮一下?」

  150萬!!!

  田雯雯感覺自己要窒息了。

  她不是沒見過錢。

  甚至,這筆錢按稅後算的話,都不夠她隨便改裝一下跑車的。

  但,這是自己憑本事換來的錢啊!

  跟田陌雲、蘇瓊給的生活費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可現在就這麼黃了???

  想到這裡,她就感覺自己好難受好難受!

  於是——

  田雯雯深吸一口氣,雙手化作佛山無影手,快速敲擊鍵盤迴復:

  「對面大哥你是法盲吧?不知道同人文不能改編嗎?知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啊?」

  「看來你是不知道呢,沒關係,我憐憫你可憐的法律常識,並且好心給你普及一下……」

  她將田陌雲說的話,以一種「鄙視土鱉」的口吻告訴對方。

  然後,無比高冷的補充了一句:

  「我是不會跟法盲談生意的,等你下次學好了法律再來找我談吧。」

  一鍵發送!

  趁著對方沒反應過來,直接拉黑名單、刪除好友。

  呼!

  好爽!

  受傷的心得到了一絲撫慰!

  緊接著——

  她突然又想到了什麼,連忙把田陌雲發的消息截圖(沒截全部),然後發給蘇瓊。

  「嫂子,他要起訴我,太可怕了,你一定要幫我啊。」

  「你想想看,我寫,訂閱被他拿了抽成,改編還給他賺了錢,結果反手就要起訴我,這是人乾的事兒嗎?」

  「全世界只有嫂子最好了,嫂子一定要幫我說話呀,嚶嚶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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