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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章 鎮反

  張孝起他們當然不是聚眾謀反,他們的訴求從一開始就明明白白,那就是請監國殿下將為紹武翻案的奏章留中不發,同時懲治上此奏章的“佞幸小人”。自始至終,發起的官員沒有一個有過謀反念頭,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周士相以謀逆罪給這次監國行宮鬧事案定了性。為了讓謀逆罪坐實,管刑部的丁之相等人搬出大明律法,從中擇摘十八條罪名以佐領張孝起等人聚眾為圖謀不軌。


  當日,張孝起、馬安民、王萬達、郭天敘、秦榮、程邦俊等136名朝官被捕,另有378名士紳及中舉未進學又未歸鄉的士子被捕,參與鬧事百姓被捕者2650人。一時間,廣州府的牢房爆滿,以致不得不將部分犯人關押在城外越秀大營。因軍帥府嚴令,廣州府不敢私放一人,使得府衙外犯人家眷哭嚎不已。


  唐王對周士相不經自己同意就殺人、抓人、關人的舉動很是憤怒,命首輔郭之奇拿他諭令命周士相放人。


  周士相很是憤怒的對首輔郭之奇道:“朝中之議,有不同意見者可上疏直達監國殿下,或遞表通政使司代傳,是非公直總有朝廷公斷,焉能不經官麵程序而私下串連,煽動百姓衝擊行宮,以造成聲勢壓迫監國,壓迫朝廷!倘若此舉得逞,日後人人學之,但凡不合心意,便使人衝擊官府朝廷,國家如何治理,朝廷又有何公信可言?”


  郭之奇反複為張孝起等人求情,周士相都是冷麵一張,隻稱需依律法處置,不能循私,更不能枉法。


  郭之奇走時,周士相命人將這些天來廣州府統計出的有關打砸、搶劫等案卷薄送上,共計369樁,樁樁皆有苦主,樁樁皆敘述分明,內中不乏苦主為牢中待罪之人。又取特別卷,為所捕犯人自供通韃作亂,欲使廣州內亂,借此反對唐王監國,以為大清之助口供。另有參與鬧事地主士紳從前為清廷賣命出力事跡,都是各地詳加察明,快馬遞呈廣州。白紙黑字,又有鄉鄰作證,更有從前受害鄉民狀紙,當真是鐵證如山。


  郭之奇無語,知這些案卷有真有假,但就算周士相統統拿假作真,人在他手上,話都是他說,他一空頭首輔又能如何。郭之奇無果回奏唐王之後,唐王自是不滿,再派司禮太監潘應龍傳諭放人,更於宮中聲稱周士相若不放人,他便不再監國。


  周士相不得已,親往行宮覲見唐王,當殿說道:“臣當日在文村就對殿下說過:此生唯以殺虜複國為誌。誰要阻攔北伐、阻攔光複河山的大業,臣就算落個千古罵名也不會讓這等奸人得逞。若殿下信不過臣,殿下這便可以命錦衣衛把臣推出午門斬了,臣絕不多說一句怨言!”


  又道:“毅宗烈皇帝曾言:百官皆可殺。這些所謂的士大夫平時滿口仁義道德,實際上大部分人闖來投闖,虜來降虜,毫無節操。南都城破時,有幾個士大夫殉國死節?倒是笏板堆積成山,爭相向韃子屠夫多鐸輸誠請降!清虜占據廣東時,這些人又有幾個和今天這樣對韃子大義淩然,據理力爭?!又有幾個對韃子射過一箭?收複過一寸土地?今日我大軍出師北伐在即,這些鼠輩反倒來謀亂了!如果對這些壞我光複大計的偽君子真小人不加嚴懲,北伐將士們怎麽想?為我大明殉節的忠臣義士們怎麽想?天下黎民百姓又怎麽想?!”


  唐王一時無言。


  “今日臣的話,殿下信也罷不信也罷;臣今日所為之事,殿下認為是功也罷罪也罷,且請記在臣的賬上。他日待臣滅了韃虜,光複我大明社稷,盡將我漢家父老百姓出了水火之後,殿下便以今日的事情誅殺了臣,臣也絕不喊一個冤字!”

  周士相斬釘截鐵,絲毫不肯退讓。


  唐王細一琢磨,周士相所言未必無道理,加上潘應龍委婉提醒唐王,他剛監國就有大臣聚眾於行宮衝擊宮門,此事往大了看也可視為張孝起他們對唐王有不軌之心;往小了看也是張孝起他們幹犯禮製,於君無禮。於是唐王怒火稍息,他也不想將此事鬧大,遂以答應周士相召集內閣宣布平反紹武帝為條件,換取周士相不得大開殺戒的承諾。


  自己的最終目的得逞,唐王又好言相勸,周士相亦不能不無表示,表示對於所捕之人,無官職者又無作案前科,可以罰銀了事;有為非作歹前科,又於事件當中趁亂搶劫,打砸破壞之人,則交由廣州府審明定罪,罪重者依律重治,罪輕者發往佛山鐵礦服苦役;有官職者則由周士相命人詳加審訊,確認無通敵、無謀逆之心者,可交由唐王發落,餘者由軍帥府審明罪狀之後再行定奪。


  唐王知這是周士相的底線,想到張孝起等人畢竟也是煽眾鬧事,矛頭直接對準周士相,不給周士相一個交待也不妥,當下便也妥協,同意這個處置。


  從行宮回來後,張安卻立即來見,稟報說軍情司在審訊過程中發現參與鬧事的百姓當中有不少是會道門分子,而士紳之中亦有此類人員存在,不少還是當地秘密結社的道門主持。


  周士相命人將汪士榮找來,將張安所報之事告訴汪士榮,另外將前番各地的奏報也說一些,大意是朝中和地方還廣泛存在對太平軍不服的舊勢力、清軍奸細及土匪和在鄉間活動的清軍散兵遊勇,這些人在遠離城池、鄉鎮的山區和交通不便地區活動猖獗,各地太平軍和地方保安隊雖多次清剿,但卻不能徹底消滅這些勢力,一旦他率太平軍主力北伐,後方很可能會因此生亂,故想聽聽汪士榮有什麽好辦法能解決這個問題。


  汪士榮沒想到周士相會特意征詢他的意見,甚是激動。思慮片刻後提出了一個十二字方針,即“誅首惡、囚隨從、遷諸生、釋愚民”


  汪士榮首先建議對抓捕的那些地主士紳,可分批交還地方,由地方察明其於偽清時期有無通敵行為,若有,則以漢奸罪名斬殺,其家直係男丁概以通敵罪論處。若無通敵行為,則由地方管束,命鄉村監督,未經允許不得離家。


  而對那些因為中舉卻得不到官做的讀書人,汪士榮的建議是將這些人送到安南去,授予他們在安南的大小官職,如此既可讓這些人為軍帥府效力,又可得官做,還不讓他們在國內發牢騷,曆練些年總會出些人才。


  至於官員,汪士榮的意見很明確,有唐王在,把人殺了肯定不好。但又不能不殺上一批,否則這幫人不知畏懼,下次有機會說不定還會添亂。故當將為首的官員交軍情司處置,坐實他的通敵罪名,殺上一批,如此才能讓餘下的官員認清現狀,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


  周士相聽後覺得汪士榮的辦法不錯,命人找來張安,給他一份名單,讓他往韶州去一趟,請大清的廣東提督幫忙坐實鬧事為首官員的通敵罪名。當然,如果軍情司直接查出有官員暗中通敵,那自然不須多費手腳。


  針對周士相所提出的會道門分子、土匪**細等問題,汪士榮又提出了一個整肅鎮反計劃。


  按汪士榮的計劃,鎮反分三個階段,今年即永曆十三年七月至十月為第一階段,在兩廣範圍內進行內部肅反,清除地方官府內部不堅定的搖擺分子,重點是那些前清降官。同時在地方駐軍和地方保安團隊中也要開展清查,大規模發動百姓檢舉揭發那些暗中和清軍、會道門分子有聯係的官員。

  第二階段為十月至明年三月,屆時由軍帥府統一指揮各地,調集駐軍、府縣鄉村保安隊力量,集中力量打擊土匪、奸細、漢奸及惡霸勢力,定下包片包區負責製,對負責官員進行考核,同時在廣東開始取締幫、派、社、道等組織。


  第三階段則是明年三月以後,主要就是將廣東所取得的經驗向廣西和湖南推廣,將廣東前兩階段的經驗總結成冊,好處要重點推廣,不好的地方也要及時改進。所謂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周士相聽後,覺得這個辦法和太平軍在湘西剿匪的經驗差不多,所區別是這一次加上了城鎮中的會道門和惡霸勢力,並且第一次在太平軍的軍政體係中開展自查自清。


  “大帥,我以為對匪首、慣匪、惡霸及確有證據的重要漢奸和會門頭子,應當放手殺幾批,殺個人頭滾滾,如此才是亂世用重典。對於那些和這類人有勾結的官員,便是軍中將領也要該殺的殺,該抓的抓,絕不能留情。”


  “首惡慣匪自是要統統殺了,從匪的和那些信徒幫派分子,撿些罪輕的充到各地農場鐵礦,罪重的便發到安南去。遠征軍在安南取了兩個地方,正好修築兩座新城,讓這些人去,城建好後就留在那裏。以後有重犯也可考慮送到安南去,免得浪費人力。”


  周士相很滿意汪士榮的方案,示意袁廓宇和管刑部的丁之相連夜起草一份上監國奏疏,名為《請肅地方安靖表》,以便能夠獲得唐王對地方整治的支持。


  宋襄公對周士相突然要搞鎮反,且在軍內也要搞有些不解,周士相對他解釋說,以前為什麽不能大量鎮壓那些舊地主士紳殘餘勢力和地方的反對派,不在軍中清除不穩定分子,是因為時機不成熟,兩廣人口有限,錢糧短缺的問題也沒有解決,且一直在同清軍殊死戰鬥,沒有那個時間和精力。


  現在情況不同了,趙自強的遠征軍在安南取得大勝,製服了安南鄭氏,得到了大量賠款和糧食,還能年年從安南得到人力輸送,所以人口、錢糧短缺的問題基本解決。軍事方麵,太平軍連續大勝,西南清軍已被封鎖,福建和江西的清軍又構不成威脅,又建了三大野戰軍團,可以騰出手、調出兵馬著手解決這件事。更加重要的是,難得有這次行宮鬧事事件,要好好利用這次機會,否則積弊下去沒有好處。


  宋襄公問為什麽選擇在馬上北伐這個節骨眼開展內部鎮反,周士相的回答是:“北伐有好處,有什麽好處?北伐的鑼鼓響起來,響得很厲害,建村設鄉的鑼鼓、鎮壓漢奸、打擊舊官僚、士紳勢力的鑼鼓就不大聽見了,就好搞了。如果沒有北伐的鑼鼓響得那麽厲害,那麽鎮反的鑼鼓就不得了了。這裏打死一個地主,那裏也殺了一個舊官僚,再那裏又殺了一幫道門分子,抓了一些幫派分子,到處鬧,天下人就會覺得我們兩廣對地主士紳不友好,對讀書人不友善,對百姓也不好,那後麵很多事情就不好辦了.……尤其我們這次北伐重點是奪取南都,占領江南,而江南的士紳最多,因此我們必須讓天下人知道我們要殺的是通敵的士紳,是那些漁肉鄉裏,勾結土匪、道門禍害百姓的官員士紳,而不是知大義、識大體、親百姓、明事理的士紳。”(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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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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