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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東方神起解散1

  更新時間:2012-10-16 5:46:40 本章字數:2607

  ??在李寒給樸宰範訴說2PM最近的有關消息時,樸宰範其實早就有感覺了,在之前他一直都把自己當做2PM的一份子,現在聽到李寒說2PM隊內鬧內訌了,樸宰範心裏還是很難受的,隻是現在自己都已經決定離開了,再也不回去了,他內心雖然難受,但也沒有那個心思多去關注事態的發展,他可沒有忘記當初自己是因為什麽,怎麽離開的韓國。


  ??而在和樸宰範的交談中,李寒也了解到一個消息,就是樸振英親自到了西雅圖,和樸宰範有一次見麵,談了談樸宰範重新回歸JYP公司的事。難怪2PM內部鬧了分歧,樸振英也暫時沒有去管,一來他最近一直都在美國這裏忙.G的事,沒時間;二來是他對樸宰範也是有自己想法的,雖然上次的送機鬧得很不愉快,但在2AM被挖的現在,他不能再讓2PM出現什麽意外,目前還是希望樸宰範能夠回去穩定局勢的。


  ??不管樸振英這次過去西雅圖是抱著什麽樣的心理的,終歸還是有點作為的,不至於讓李寒對他的印象更加惡劣下去,雖然幾次下來,李寒對他已經沒有什麽好印象。


  ??同時,在韓國娛樂圈方麵,2PM這次回歸專輯的名字《1:59PM》公布以後,被所有的歌迷認為,這是在等待樸宰範的信號,少了樸宰範的2PM就不是2PM,隻是1:59PM而已,這也讓歌迷們都興奮起來,再次點燃了樸宰範回歸的希望。


  ??隻是這都是歌迷和JYP樸振英2PM方麵的一廂情願罷了,不說樸宰範能不能放下芥蒂了,畢竟上次的事情鬧得這麽大,你想讓樸宰範再次接受JYP,接受樸振英和2PM,這事情想得有些過於容易了,要知道,他現在不是非要選擇回去JYP不可的,就算真的回去韓國,他也有一個更好的選擇——stardust娛樂,李寒可不同於樸振英,單說他在上次樸宰範被驅逐的時候的做法,就值得樸宰範百分百信任他了。退一步說,就算樸宰範真的答應回去JYP,回去2PM了。2PM內部的矛盾似乎沒有樸振英想的那麽簡單,如果樸宰範現在回去,隻怕位置也是尷尬,時機不對。


  ??談完了2PM的事情,樸宰範也向李寒了解了下趙權等人最近的情況,得知他和任瑟雍等人已經開始和新組的Unee李起光金允智三人開始磨合後,樸宰範也為趙權幾個人的發展感到高興不已,同時也向李寒交待了下自己最近的情況,他已經重新開始了舞蹈的恢複訓練,還和舞團開始接一些表演。


  ??和樸宰範通完電話,李寒繼續投入電影的拍攝,雖然比起萊昂納多等人來說,他和李恩珠的拍攝工作比較少,但不代表克裏斯托弗.諾蘭就會輕易地讓兩人輕鬆過關,看著李寒抱怨的樣子,讓前不久才被李寒“幸災樂禍”的艾倫佩姬直感歎,總算是平衡了,讓你得瑟,樂極生悲了吧!

  ??在李寒等人吵吵鬧鬧地進行拍攝的時候,韓國娛樂圈繼前不久的“2PM樸宰範辱韓事件”之後,又迎來了一次大地震——“東方神起”解散。


  ??有關“東方神起”將與韓國S.M公司解約的風聲,這幾年來已風傳了好幾回,特別是今年6月份更是被韓國媒體言之鑿鑿地公開披露。但S.M公司始終持否認態度,而且“東方神起”也從未正麵確認過此事,隻是即便雙方都沒有承認,但一幹記者媒體還是從各自的消息渠道了解“東方神起”與S.M公司積怨由來已久,雙方解約是遲早的事。


  ??事實也正如記者媒體所預料的那樣,7月31日下午,“東方神起”的三位成員樸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他們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失效。造成這一正麵衝突的導火索,是因公司與私人之間的嚴重利益分歧所致。原來,樸有天等三位成員的父母聯手經營了一個化妝品品牌,在7月13日,樸有天等三人原本已向公司請好假,準備出席該化妝品的發布會,但在結束7月11日的北京個唱後,公司突然拒絕了他們的請假要求,並認為他們私下出席化妝品發布會,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雙方矛盾徹底激化。


  ??對於此次解約事件,韓國S.M公司方麵的負責人公開表示,S.M公司已經確認樸有天等三人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情況,並表示對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深感遺憾。隨後,該負責人表示:“因為‘東方神起’是代表韓國的組合,所以這次訴訟並不僅僅是他們個人或是S.M公司的事情,無論發生什麽事情,‘東方神起’都不應該解散,因此SM公司將努力避免發生最壞的情況。”負責人還透露,這次訴訟的主要原因是SM公司與某化妝品公司之間的矛盾,因此S.M公司將盡快解決問題,並積極與提出訴訟的三名“東方神起”成員進行協商。


  ??當然,以上的隻是S.M單方麵的聲明,或者是S.M想當然的聲明,東方神起的三名成員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師事務所”在8月3日上午發表了另一份正式聲明,狠狠地扇了S.M的臉。聲明中稱:“金俊秀金在中樸有天作為東方神起的成員,自2004年出道以來,一直按照其所屬經紀公司S.M娛樂的安排在韓國日本中國等地展開活動。一年當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餘時間每天睡眠時間隻有3到4個小時,一直承受者無比繁忙的日程。”


  ??除此之外,根據東方神起成員公開的合同內容所示,雖然作為歌手發售唱片是東方神起的主業,但並沒有靠此賺得什麽大錢。世宗方麵主張並解釋說:“首先,雙方簽訂合同時沒有合同保證金,根據專屬合同上關於唱片收益分配的條款顯示,最初的合同中約定,隻有在單曲碟銷量超過50萬張的情況下,如果再發售唱片,則每個成員可分得1000萬韓元。但如果銷量不足50萬張,成員則分不到任何利潤。該條款得到2009年2月6日後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是修改後,成員通過銷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隻是根據唱片銷量,每人隻能分0.4%至1%。”


  ??另外世宗事務所方麵還透露,東方神起與其所屬公司簽署的合約長達13年。在合約期限長達13年的情況下,若再加上兩年兵役時間,東方神起要為SM公司工作15年以上,目前還剩下將近10年的時間,這實際上意味著終身協議。而且根據協議如果東方神起違約,就要賠償SM公司高達數千億韓元的違約金,因此不得不受SM公司束縛。


  ??2004年出道的東方神起因合約與事務所打官司,似乎成了同屬SM事務所的H.O.T於八年前的翻版。由“韓國音樂教父”李秀滿在上世紀80年代末創辦的S.M娛樂文化公司,多年來陸續培養出H.O.TSES神話東方神起SuperJunior等超人氣歌壇組合。不過,歌手與經紀公司的矛盾也一直沒有消停過,H.O.TSES神話在數年之後解散轉投新東家,可以說,東方神起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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