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分工
楚安萍很有信心地搖頭。“沒事。那幫人聽到喊聲以為是他們的同伴發現了咱倆呢,這才去追。那一片街巷岔路口很多,我爹可選擇的路線很多,雖說想甩掉那些人不容易,可那些人想看到我爹的背影也不容易。等我爹跑得差不多了,隨便在哪條小巷子裏轉個身,假裝是過路人跟那幫人擦肩而過就行了。他們是去追咱倆的,對一個跛腳的老頭,他們根本不會看第二眼的。”
周遠良衝楚安萍一挑大拇指,表示佩服他們父女倆。他本以為逃跑是單體技能呢,原來還可以團夥配合,真長知識。
楚安萍他們家確實是把這處房子當成了一個據點,衣食住行的東西都有,不甚豐富,但臨時使用足夠了。
待周遠良和楚安萍吃飽東西後,安父尋了來。三個人把各自知道的消息先互通了一遍,然後分工,每人負責一攤。安父即刻出城,去京畿府向周尚書匯報這件事,讓他在朝堂上施壓,彈劾呂司馬、解除周遠良眼前的困境;楚安萍負責外出打探情況,各種情況都要,尤其是跟玄諾府來人有關的情況更是要重點打探;周遠良待在這個臨時家裏,保證自己不會呂司馬的人抓到。
分工完畢,立即開始執行。
周遠良待在屋裏也沒閑著,把近期發生的事從頭到尾捋了一邊。在京畿府時,除了去刑部查閱當年的卷宗以外,其它的事都是在尚書府那間絕密的書房中進行的,談話內容完全沒有泄露的可能。
從京畿府回來,周遠良和楚安萍隻是繞路去了玉碗縣、而且還沒多耽擱,比安父隻晚了兩三天而已。結果他們剛一回到福陽縣就被呂司馬給拿下了,還假模假式地編織了罪名。
呂司馬他們決定對自己下手、指定初步計劃、抵達福陽縣、開始查找自己的罪證,周遠良認為這不是一兩天就能確定的時。再考慮到呂司馬極可能是得到某人的指示開始做這些事的,那這個計劃的真正開始時間應該是從周遠良他們還在京畿府時。
在自己的家裏不可能泄密,劉先生是絕對值得信任的人,至此周遠良幾乎可以確定李善信有問題。此人假意幫忙,其實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發現什麽端倪,如果可能的話他應該還想借自己的手查明當時楚叔叔都掌握哪些證據。
周遠良快速而仔細地回憶了一下他和楚安萍的玉碗縣之行,他們當時行事低調、處處小心,絕對沒有暴漏小程,呂司馬和他背後的人能探知的消息有限,幾乎沒什麽有用的。
如果對手能掌握多一些消息的話,也許能更沉穩一些,不至於這樣著急忙慌地隨便劃拉點罪名就對自己出手。周遠良眯著眼睛想了想,他們這是想先逼供、讓他交代所查到的東西,然後再殺了他,以絕後患。
七品縣令雖不是什麽高官,但畢竟是皇帝欽命,豈能是誰想抓就抓、想殺就殺的?而且這個七品縣令還是戶部尚書的獨子,動了周遠良絕對會震動中州國的朝堂。
即使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對手依然要這樣做,要麽是他們太過剛愎自用,完全不把中州國的朝廷放在眼裏;要麽就是形勢所迫,他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地阻止周遠良說話、阻止他查明真想。
看來對手一直沒收手,謀逆之心從十八年前至今都沒熄過。而且他們很可能在近期有大的進步或者有什麽大動作,這個時間與周遠良查案的時間剛好對上了,於是就必須除掉周遠良。
如此膽大妄為、如此喪心病狂,周遠良覺得似曾相識。嘖,莫不是遇到了與當年楚叔叔一模一樣的局麵了。
局麵可以一樣,但結局決不能重演。周遠良握拳,他不但要保護包括楚安萍、安父安父在內的全部親人,而且還要查明當年楚家一案的凶手,為嶽父一家報仇。
周遠良的計劃還是蠻有效的,安父到了京畿府把這邊的情況跟周尚書講了一遍,周尚書立馬在翌日的早朝上參了呂司馬一本,並向皇帝稟明那筆銀子的來處。幾個跟周尚書關係好的官員趁機煽風點火地說呂司馬此舉是嫉賢妒能,容不得他治下的官員有政績。
呂司馬這事確實做得欠考慮,也許是他沒時間再考慮或直接聽命於人沒他考慮的資格,反正被周遠良反擊了個徹底。前後都沒用上半個月時間聖旨就來了,呂司馬被勒令返回玄諾府,等待調查。
周遠良施施然地步出臨時避難所,返回縣衙。
被囚禁的捕快、衙役等同時也都放了出來,魏捕頭立馬向周遠良匯報了一件事:“大人,我在玄諾府來的那夥人裏見到了一個通緝犯。”
“通緝犯?”周遠良頗為意外。“詳細說一下。”
“是。就在前天,關押我們的幾個看守發現了一隻體型比較大的蜈蚣,他們在那爭論這條蜈蚣的毒性有多強。這時來了一個人,雖然也穿著玄諾府衙役的衣服,可那衣服不合身,明顯是臨時借來穿的。那人湊過來看了一眼,說那蜈蚣體型雖大但毒性很小,是蜈蚣中最沒用的那種。有衙役不服,跟他嗆聲,質疑他的話。那人說他自幼玩這些毒物,看這些東西準著呢,從沒錯過。”
自幼玩毒物?周遠良微微蹙眉,在聽了安父講述楚叔叔遇害的現場情況後,他一直對那個善用毒飛鏢的人比較留意,導致他現在對“毒”這個字特別命案。此人會不會就是當年用飛鏢射傷楚叔叔的人?
魏捕頭做完背景介紹後就開始匯報最重要的內容。“此人左側眉梢處有一道很顯眼的傷疤,那傷疤成彎弧形,比較特別。這個傷疤我見過一次,其實也不算是真的見過,是在全國緝拿的海捕公文上見過。”
“此人的樣子與海捕公文上也相同嗎?”周遠良覺得魏捕頭是老資曆的捕快,既然見過圖文畫像,那為何隻說傷疤的樣子很像而沒說人長得像不像呢?如果人長得完全不像、僅憑一道頗為相似的傷疤是不能抓捕此人的。
“大人,大約在二十年前,筆文縣接連發生了幾起甚為轟動的大案,案犯都是利用劇毒殺人。多名被害人之間沒有關聯,所以初步判定案犯是被雇傭去殺人的,那些被害人是被不同的雇主要求殺死的。筆文縣查了很久,鎖定案犯米守年,外號叫毒蟲。可惜緝捕時被他逃脫了,自此銷聲匿跡。”
二十年前?哦,周遠良明白了。當年魏捕頭沒見過米守年長什麽樣,二十年後人的容貌會改變很多,即使此人現在的樣子與海捕公文上的畫像不同也不能證明他不是被通緝的那個人,所以魏捕頭才沒說那人與畫像到底像不像。
一個善於識毒認毒的人會是個善於使毒的人嗎?
等等!米守年?!周遠良忽然想起來這不就是賬爺那封信中提到的人嗎?賬爺說此人就是參與殺害楚家滿門的殺手之一。正愁沒處找他呢,居然自己送上門來了。
賬爺當時自顧不暇,他說的話未必可信,隨便拋出來一個替死鬼以便於引開周遠良的視線也是有可能的。但既然賬爺提到了此人,周遠良覺得有必要見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