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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賄賂

  在秦朝,規定黃金為上幣,單位為“鎰”,單位是二十兩的樣子,銅為下幣,單位“半兩”,也就是一個方孔錢,當時半兩錢可以在秦朝買到一個韁繩,王玄策的這兩袋黃金一袋最少有二十兩黃金,換算下來,這是一筆巨款。


  秦朝時,一位縣令歲俸六百石粟米,秦朝時一石相當於現代六十斤糧食,也就是說一位縣令一年有三萬多斤的糧食,看著數字挺大,可是俸祿給米不給錢啊,三萬斤米換算下來一天一百斤粗食,也就是後世的一個一天不到一百多塊錢的工薪階層。


  二十兩黃金!我的天呐!這要花到什麽時候?

  縣令看著麵前的這一袋黃金,斜著眼睛偷瞄了一下堂下這位功曹的布袋,眼神之中顯現出掩飾不住的貪婪。


  “大人?”王玄策看了一眼縣令,冷笑一聲,又道:“小民之清白,大人可見?”


  縣令正在看著那一袋黃金發呆,聽到王玄策的話猛然一愣:“當然當然。”


  話剛一說出口,縣令發覺不對,連忙改口:“咳,這件事情容本官裁決,你這小民怎可妄加推斷!”


  王玄策一拱手:“大人,小民三人在此處沛縣經商,深知商人輕賤,還憑大人定奪。”


  縣令將那一袋黃金收起來,擺正了姿勢,擺了擺手:“你等暫且退下吧。”


  依據往常的律法,不能定奪的案件人都要關押,等到真相告白之時在予以釋放,秦法完整,對犯人在獄中之事有著嚴格的規定,比如不許嚴刑逼供,否則官員會受到重罰。


  但是案件未定就放人的事情從來沒有過,當然隻是律法之上沒有,不代表這兩袋黃金辦不到。


  王玄策有意試探,如果這位功曹為了黃金而放棄了原則,那麽自己就不得不違抗聖命,即使此人才能再大,也絕不能讓此人入朝為官。


  這樣的方法看似老舊,使用金錢來檢驗人才,但是不過時,金錢,在上古時代出現之時就已經決定了這個事情,人人都有欲望,人如果沒有欲望還當的什麽人。


  欲望就像洪水猛獸,來臨之際,大多數人都會被衝昏頭腦,但是,如果一個人可以將自己的欲望把持住,那麽這個人就絕不簡單。


  這時,王玄策注意到那位功曹始終眉頭緊鎖。


  “慢!”


  就在王玄策要走出縣衙之際,一道聲音響起,這時王玄策暗暗舒了一口氣,嘴角揚起一絲常人難以察覺的弧度。


  縣令一驚,連忙道:“蕭何,還有什麽事情?”


  縣令死死盯著蕭何,像是要拚命一般。


  蕭何一拱手,道:“大人,屬下以為不妥,依我大秦律法,私鬥者,處耐刑,這件事因果沒有查清之前,三位嫌犯不得離開!”


  這時,蕭何將桌上的黃金擲在地上,義正言辭道:“此乃賄金,我等食君之祿,豈能如此行事?”


  “蕭大人,你且息怒。”


  縣令站起身來,拍了拍袖口:“依本官看來,今日之事,乃是街頭小廝為揭發之財誣告,無甚。”


  蕭何道:“那以下官之意,可在街上找更多證人,此案便可知曉。”


  “蕭何!你還有完沒完,我是縣令還是你是縣令?你一介功曹,敢擾亂本官斷案?這次暫且饒你,下次必定重罰!”

  縣令使了個眼色,兩個雜役立即上前,架住蕭何。


  “你等架我作甚!作甚!”蕭何瞪大眼睛,怒目而視。


  此處雜役跟隨縣令多年,也是機靈之人,當然知道縣令得到了好處自然也少不了他們,乖乖!二十兩黃金,縣老爺吃肉,我等喝湯也成啊!


  再者說,這位蕭大人不要這錢財,行,他清廉,那就哥幾個分吧!想到這裏,也由不得平時待他們不錯的蕭何蕭大人如何不滿,反倒力氣大了幾分。


  這雜役和縣令狼狽為奸的事情多了去了,這些雜役也樂在其中。


  “沒有人會嫌錢多,怪就怪這個蕭何太過迂腐。”


  雜役心裏思索著這些錢財可以去哪裏揮霍,好似前街那個酒家的老板娘不錯!

  “大人英明!”王玄策笑道,順便說了幾句自己時候想起來都要作嘔的恭維話,便出了縣衙。
……

  縣衙四周熙熙攘攘,沛縣本就富裕,加之遊手好閑之人極多,當年劉邦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此時估計在一個叫茫碭山的地方臥著。


  “蕭大人,這是怎麽了?”


  幾位年輕人看到了被兩個雜役架出來的蕭何,不由得感到疑惑,蕭何在沛縣口碑素來極好,威望甚至都要比縣令來的還要好,這和蕭何平時的作風是分不開的,正因為如此,民眾們才感到不解。


  蕭何拍了拍皺亂的衣袖,歎了一口氣:“沒事。”


  他不能說縣令受了賄賂私自放人,因為這會激起民憤,蕭何知道,民憤這種東西可了不得,星星之火,便可有燎原之勢,所以,他不能說,哪怕自己遭受了這樣的待遇,為了沛縣的安定,他還是選擇謹言慎行。


  民眾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但也知道一定是公堂之上起了什麽衝突,這種事情很常見,誰還沒有點脾氣不是?

  這時。三個人影走到了近前。


  “蕭大人真乃英雄!”王玄策走到近前,微笑說道。


  “要是此時想羞辱蕭某,怕是正合適不過。”蕭何轉過身去,繼續整理著蓬亂的頭發。


  “蕭大人何出此言?”王玄策故作驚訝,說道。


  蕭何沒有回答。


  王玄策見狀大笑:“蕭大人可否借步?”


  “不必,商賈之術,不是我等文人的事情,你的錢財還是用來撲救你的大火吧!”蕭何道,語氣之中多了幾分輕蔑。


  王玄策搖搖頭:“蕭大人,並非商賈,乃是事關大人前途。”


  蕭何轉過身來,剛要說話,猛然注意到這三人包裹裏露出來的劍柄。


  秦朝持劍並沒有漢是普及,甚至對於這種鐵器要求極為嚴苛,就算是農具也要登記在冊,並且鐵器在那個年代產量不高,且易折,多為青銅器。。


  另外蕭何注意到,從剛才到現在,王玄策身後的這兩個人從來沒有說過話,在縣衙的時候蕭何就起了疑心,另外,這兩個人身形魁梧,王玄策更是器宇不凡,蕭何的直覺,這不可能是一隊普通商人。


  這時,王玄策擺出一個請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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