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0章,吃醋的傾頌
奶茶這麽一哭,珍燦就於心不忍了。
她當年投稿的時候,一直到後期創作寫作的過程中,奶茶確實給了她很大的幫助。
不然在她最艱難的那段時期,她跟女兒隻怕是要餓死了。
珍燦想了想,還是過去跟老板見個麵,隻要十分鍾講清楚,禮貌地推掉就好了:“那我隻是出去見個麵,飯就不吃了。
晚上我親戚家裏有飯局,實在是好幾年才回來聚一次,推不掉。
你看,下午茶行嗎?”
“行!我馬上跟老板說!”奶茶興奮地掛了電話。
不多時,她給珍燦發來一個地址:白水路39號夢莎咖啡,時間下午三點半。
珍燦看了下時間,現在是兩點,喬家去白水路隻要十多分鍾,便應了。
她打電話給恩燦,讓恩燦過來幫著她看著麥兜,順便讓勳燦開車送自己過去。
不多時,恩燦勳燦都來了。
珍燦已經迅速換好衣服,正在化妝,聽見敲門聲,她趕緊去開門。
勳燦見她手中拿著腮紅盒子,還有臉上畫了一半的妝,笑著問:“姐,你要出去相親呀?”
“不是,見個朋友而已。”珍燦回頭瞧了眼,麥兜跟個小豬一樣,還在睡:“等我兩分鍾,我馬上就好。”
她又回到梳妝台前坐好,認真化妝。
對於一母同胞的姊妹,她沒有半點不自在。
恩燦跟勳燦對視了一眼,都覺得不對勁,這丫頭去美國六年了,哪裏來的什麽朋友?
更何況他們從小在一起,就算有朋友,彼此也都認識,不可能不認識。
珍燦問:“我把你們叫來,純燦他們會不會無聊?”
“這倒不會,”勳燦笑著道:“純燦夢燦誠燦宣燦,這四個小家夥也在打麻將!咱們祖上留下的麻將桌,後繼有人了!”
珍燦笑了笑,起身的時候又拿了首飾戴著,又拿了包包背上,又走到床邊,從床底下把今夕給她買的過年穿的長筒皮靴翻出來。
這皮靴她年三十到現在也沒穿一回,現在都初三了,反倒是拿出來了。
勳燦跟恩燦再次對視了一眼,越發覺得珍燦此行可疑。
珍燦套好靴子,整個人飄飄欲仙、氣質出眾,簡直比電影明星還要美上幾分。
“好了,麥兜交給你了,恩燦。勳燦,咱們走吧!”
“好!”
“好!”
珍燦前腳剛走,恩燦趕緊給文琛打電話:“珍燦剛才在家裏梳妝打扮了好久,現在出門說是見朋友,我怎麽感覺是去相親呢?”
文琛急了:“不是吧?地址有嗎?”
恩燦:“有!我把地址時間發給你!”
外麵,勳燦領著珍燦上了車。
他看了眼後視鏡,見珍燦還在拿化妝鏡在照,悄悄摁下手機的錄音鍵:“姐,你這是去白水路39號夢莎咖啡是吧?”
珍燦沒注意到他的動作,笑的自然:“是啊,約了三點半。
不過,你就不要真的把車停過去了。
你停在附近,我走過去就行。”
勳燦一愣:“你不要我陪你呀?”
珍燦:“不需要,一個老朋友了,隻是這麽多年都是在網上見麵的,從來沒有真的見過,所以想給對方留個好印象。
再說了,咱家的車都是宮b字頭的,你的車尤其是軍a字頭的,去了讓人家看見,還不把人嚇死呀?”
勳燦慢慢開車:“男的女的?你真的不要我陪你?”
“不需要!我都這麽大的人了,見個朋友還不會見呀?”
“咳咳,好。那我在附近停著,你見完朋友給我打電話,我去接你。”
“好。”
錄到這裏,勳燦直接關閉錄音,將剛才錄的這一小段偷偷發送給傾頌。
他透過後視鏡,觀察著珍燦的表情,見她沒發現,暗暗鬆了口氣。
可能是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吧,如今整個喬家上下都被傾頌的癡心所感化,自發自願地想要幫著傾頌追珍燦。
蒙在鼓裏的珍燦,想起過去六年在美國漂泊艱難的歲月,漸漸濕了眼眶。
曾聽人說起過,眼淚是會流幹的。
但是她親身經曆告訴她自己,眼淚永遠不會幹。
咖啡廳所在大廈的拐角處,勳燦將車停在路邊,還是有些不放心:“真的不用我陪你?”
“不用!”珍燦摔門而去!
瞧著她意氣風發地走在寒冽的冬日,沐浴著溫暖的陽光,勳燦多想將所有的幸運都送給她。
夢莎咖啡。
珍燦提前二十分鍾抵達。
自己點了杯熱咖啡,專門挑了個靠近櫥窗的位置落座。
她此生好像從來沒有如此愜意地享受過一杯咖啡,明眸望著窗外熙熙攘攘的人流,雖然是年初三,但是出來消遣的人還是挺多的。
漸漸的,一杯咖啡喝完。
她打了個響指續杯,續杯後,還沒有看見來人。
她不由給奶茶發了個短信過去:“你們在哪裏?”
奶茶很快回複:“我們早就在咖啡廳了,在門口最顯眼的位置等你呢!”
珍燦抬頭看過去,但見前麵十多米的桌上坐著兩男一女,好像在等人,她高高舉手,試探性地喚著:“奶茶?”
三人齊齊朝著她的方向看過來。
那一瞬,三人全都震驚了……
傾頌曾經說過,這個年紀的女孩子中,唯有珍燦的容貌能與他家大侄女聖寧相媲美。
其實這話不僅僅是傾頌說過,就是所有見過珍燦跟聖寧的人,都會這麽想。
兩個男人明顯懵了,而奶茶驚訝地問:“兜兜媽咪?”
珍燦用力點頭:“嗯嗯!”
她想著,既然找到組織了,那就換桌吧,那邊三個人,她一個人,她換過去比較方便。
誰知道她剛一低頭想端咖啡,不遠處的男士已經叫服務生:“你好,我們換一桌,換到那位小姐的那個位置。”
珍燦笑了笑,唯有停下在原地等著。
三人帶著驚奇的目光越靠越近,也將珍燦的小臉瞧得越來越清楚,仿佛從這一刻開始,這場碰麵就已經出乎了他們的意料。
珍燦沒想到奶茶是個萌妹子,個子矮矮的,有點胖胖的,穿著粉粉的衣服,像個縮小版的櫻桃丸子。
她笑著跟奶茶擁抱了一下:“奶茶,終於見到你!”
“兜兜媽咪,你太漂亮了,我們來的時候就看見你了,但是都不覺得是你,所以太意外了!”奶茶也跟她抱了一下,隨即介紹起來:“這是我們老板陳總,這是我們總編冥王星。”
珍燦知道編輯的名字跟作者一樣,都是筆名。
她禮貌地與兩位男士握手。
兩位男士見了她,直接腿軟,都不知道要說什麽。
冥王星握了手之後就紅了臉,陳總握了手直接不放開,還是珍燦用力抽了兩次才抽開的。
大家的飲品重新擺上。
陳總望著她,總算明白了什麽叫做百聞不如一見。
筆名聽著跟中年婦女一樣,真人卻是如此年輕貌美。
他不由覺得自己失策了,也笑了:“這家店的栗子蛋糕不錯,你要不要嚐嚐?”
珍燦搖頭,有些過意不去地說著:“不了,我還有事情,急著先走呢。
實不相瞞,今天出來也是臨時抽時間出來的,最近過年真的挺忙的。我們直入主題好了。”
陳總的臉上略顯遺憾,又問:“你一會兒去哪兒?不然我們送你過去。
其實我們也就是找你談談簽約版權的事情。
現在這一行已經越來越不景氣了,尤其是版權,很難賣出去了。
趁著現在還能賣,我覺得也是機會,沒必要跟錢過不去。”
珍燦尷尬地笑了笑:“當初寫小說確實是缺錢,但是我現在已經不缺了,我是個沒有什麽野心的人,隻要生活安逸就足夠了。
至於大紅大紫、更上層樓,我並不去想,也覺得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陳總,這可能就是價值觀的問題吧。”
櫥窗外的車裏。
傾頌挑眉望著與珍燦說話的男人,幽幽地出聲:“文鈺啊,怎麽辦呢?我想把那男人的手剁下來!還想把他的眼珠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