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解困之法
房主管接著道:“不管你信不信,我都為你辯爭過。但事實就擺在眼前,憑你身上背著的這些罪狀,輕則杖刑流放,重則下獄問斬。”
??盡管他之前的話還有些道理,而最後得出的結論,就明顯帶有恐嚇的意味了。
??但楊釗又豈會被嚇住?
??九品縣尉的官職再小,也是在朝廷吏部簿子上入了冊的,時稱朝廷命官,豈是隨隨便便就能下獄問罪的?
??況且,房主管剛說到的那些情況,他早和李審預料到了,也商量出了一些應對辦法。
??這些所謂的“罪狀”,全都是栽贓給他的,根本經不起查實。
??所以他隻需要想辦法把問題反映上去,再拖足時間等待上麵下來核查,不怕翻不了案。
??而,從州府正式下文收押他,到中間的調查取證,再形成卷宗發到吏部和禦史台去審批……這期間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以有大量的活動時間和空間。
??哪怕這個方法行不通,所有向上的通道全被李擇言堵死了,楊釗也還有最後一個辦法,便是直接向鮮於仲通求助。
??畢竟,鮮於仲通既然知道他和京都楊氏的關係,便必然會出麵保他,絕不至於讓他被問罪。
??所以,楊釗並不慌張。
??他最多也就是被罷免官職,想要拿他下獄,根本就是癡心妄想!
??楊釗悠閑地坐了下來。
??他看著房主管瘦黑幹癟的臉龐,反倒對另一件事來了興趣:“方才你所說的,都是你和李長史的密謀,為何要告訴我?你難道就不擔心李長史知道你泄密後,會責難你嗎?”
??“怕!”房主管幹脆地答道,“但房某更想交你這個朋友。”
??“朋友?”
??楊釗沒忍住笑出聲來。
??他自來到扶風縣後,就一直在和房主管明爭暗鬥。
??他此次麻煩纏身,也全拜房主管的陰謀所致。
??如今,房主管竟說要和他交朋友,實在是……好笑。
??房主管卻認真地回道:“以往,你是扶風縣尉,我是玉溪園的主管,你我立場不同,不得不為敵,那也是沒辦法的事。若是從個人意願上來說,房某向來最是敬重英雄豪傑,楊縣尉可謂當世豪傑,若能與你結交,房某倍感榮幸。”
??楊釗有些迷糊了,他看不出房主管的話裏有幾分是真,幾分是虛?
??但他聽出來了另外一層意思:“在房主管看來,我如今已經不是扶風縣尉了?所以你以為,我們之間的矛盾解除了,就能結交為友了。”
??“恕房某直言,正是。”
??房主管本就坐在縣尉的位置上,說這話時,又特意地向後麵靠了靠。
??眼下之意,這扶風縣尉的位置,已經不屬於楊釗了。
??楊釗並沒有叫他起來。
??他很清楚,房主管的這個話倒不是危言聳聽,李擇言和岐州府正準備拿他問罪,他也算是半個階下囚了。他目前要做的是保住自身的性命,至於縣尉之位,無論他想保還是不想保,都已經離他遠去了……
??楊釗的反應一直落在房主管的眼中。
??他瞧出著楊釗的神情變化,然後再從懷裏掏出一封書信來,推到楊釗的麵前:“房某說要交你這個朋友,楊縣尉若不信,可以先看看這封書信。”
??楊釗沒有急著打開,先問道:“這裏麵寫著什麽?”
??“是我個人寫給李長史的一封私信,裏麵談到了你。你可以先看一眼,若沒有什麽問題,我隨即就叫人送到清河驛去。”
??楊釗打開了書信。
??確是房主管寫給李擇言的一封私信。
??裏麵也確是說了楊釗不少好話,最後還建議,若是楊釗主動去職,勸李長史不宜過分追究,可任楊釗離去。
??楊釗明白了。
??他問道:“你的意思是,要我主動辭去縣尉一職?”
??房主管點了點頭:“眼下看來,這是你最好的解困之法了。”
??“房主管的心意,楊某領了。”
??楊釗客氣地回道。
??這是應有的禮節,畢竟房主管確是為他說了話,也確是給他出了個不錯的主意。
??但,至於他是否會接受房主管的建議,他還沒有打定主意。
??即便有了主意,他也不可能透露給房主管。
??房主管倒是善解人意,看出楊釗需要思考,便收回了書信,告辭道:“那這封書信我就送過去了,也就不打攪了。”
??“慢走!”
??“希望楊縣尉能認真考慮我的建議。我實在不願意看見你這樣一個人物,卻栽在了扶風這樣一個小地方。”
??走出尉廨前,房主管最後勸了句。
??…………
??是主動卸去職務?
??還是絕不妥協,抗爭到底?
??楊釗獨自思索著這個問題。
??他沒有去找李審商議,也沒有同楊鉚提及,自己安安靜靜地思索著,權衡著。
??畢竟,他兩世為人的身份太特殊了,他腦海裏所裝的知識,以及他真正的理想抱負……遠不是這個時代的人能理解得了的。
??隻有他自己才能給自己答案。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
??再等幾天就進入八月了,楊玉環將被正式冊封為貴妃,屬於河中楊氏顯赫發達的時間來了,他也該入京去闖蕩一番,去踏上真正的仕途。
??來扶風任職本就是一個過渡期罷了。
??他原定的離開扶風的時間,也就是這幾天。
??恰好又碰上了眼前這檔子破事,何不順勢離開,既順了李貞元等人的意,也給他自己省去了不少麻煩。
??畢竟,要真和李擇言和李貞元鬥起來,他壓根就沒有多少勝算。
??即便最後艱難取勝了,洗去了他身上的冤屈,卻也會讓他坐實了忤逆犯上的名聲,給他以後的仕途帶去累贅。
??他之前和玉溪園鬥過,也和戴氏一族鬥過,但那兩者都是屬於“紳”,他在辨明官、紳、民三者的關係後,明確了鬥爭的方法。
??一是對民無限包容,把民拉攏到自己這方的陣營中來;
??二是瓦解紳的內部力量,以紳鬥紳。
??在這兩次爭鬥中,他都秉承著這兩個原則,最後也都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可如果他和李擇言、李貞元開鬥,便屬於了官場內部的爭鬥。
??他之前的那套方法便就用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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