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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七章 少爺和書童

  我想到了小時候聽說的那些事,還有很多農村的小孩子很可憐,從小媽媽吃不了苦就跑了,拋下了孩子跑的。


  這都是用來說明一件事,說女人吃不了苦,喜歡拜金。


  可那個時候,沒人告訴我。


  那個媽媽也是被拐去的。


  吃不了苦早就自尋短見了,吃了那麽多苦才能逃出來,卻被說是拜金,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男人幫男人找借口。


  那女人也該幫女人說說話。


  都說女人愛搬弄是非,愛勸分不勸和,隻有男人都是勸和不勸分的,那是因為,對於男人來說,勸和的好處多過勸分。


  一個男人有了老婆,家裏被收拾得一塵不染,他自己就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了,叫上好兄弟一起,好兄弟能喝上酒自然開心。


  如果沒了老婆,男人更可以出去花天酒地沒有約束。


  這點毋庸置疑。


  可男人還是克製住了花天酒地的天性,選擇不離婚,為什麽女人還是不理解他的苦心?


  或許這就是很多已婚男人要說的話。


  屁話。


  女人放棄了什麽,他們有提過一句半句嗎?


  說到底,就是太自我。


  重男輕女遺留下的惡習。


  如果一個男人是有老婆的,沒老婆也沒關係,一樣要麵子的。


  一個有老婆或是沒老婆的男人和一個因為花天酒地而離婚的男人一起花天酒地,大家自然會覺得有男人被帶壞了,是誰就不用多說了。


  我的好兄弟離婚了,我再去找他喝酒,是不是要安慰一下,那喝酒,就沒有以前那麽開心了。


  要是他的老婆在,那他來找我喝酒,我們就還能和以前一樣吹吹牛逼,而不是滿身牢騷與酒氣,還是勸他早點和老婆和好吧。


  勸和,保住的不過是一個酒肉朋友,一個日後能一起開心花天酒地的機會。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勸和有意義嗎?勸和是為了兄弟著想,還是為自己多個酒肉朋友著想,真該好好想想。


  這種好兄弟,給男人,男人要嗎?


  就像是,有些好閨蜜,給女人,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動不動就把錯怪在喜歡搬弄是非的閨蜜身上,哪來這麽多閨蜜,就和摯友一般,人生能得幾個啊?


  一個都難。


  要想有一個好伴侶同樣如此。


  大家都不傻,隻是想離婚的時候是忍耐不下去的時候。


  真到了要選擇勸和還是勸分的地步。


  關係已經出現問題了。


  分開隻是時間問題,而不是勸和勸分的問題,更不是誰來勸的問題。


  能成功被勸和,那也是因為原本就沒想著分,能被勸分的,也早就是想要分開的了。


  隻要兩個當事人,以及兩個當事人的朋友,都是擁有正常腦子的正常人,就不會把和好還是分開這件事看得如此重要。


  合則合,不合則分。


  本是常理。


  我們大家也都是活在常理中的人,對錯沒有那麽重要。


  反正總有人會說我們做錯了,如果大家都說勸和對,勸分不對,那我偏要說勸和不對,勸分對,吵起來又有什麽意義?隻要我們自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

  錯了,沒有重頭再來的機會,但可以爬起來走別的路。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我想做這樣的一個人,所以才會選擇放下過去的一切。


  我的心裏有想要追尋的東西,我知道人無完人。


  我隻是奇怪,媽媽為什麽不能帶著自己被逼無奈生下的孩子一起逃離那個世界。


  是被拐去的。


  可孩子是無辜的。


  或許,是見到孩子就會想到這段不開心的過往。


  孩子的體內流淌著父母的基因,孩子不是母親一個人的孩子。


  又或許,孩子也早已不和母親一條心了,在那種家庭下長大,媽媽要逃跑,孩子甚至會去告訴爸爸,要爸爸打斷媽媽的腿,這樣媽媽就跑不了了。


  當然,更多的是媽媽苦,孩子也苦,一起在窮鄉僻壤的地方相依為命。


  不對,能相依為命或許都不算是苦。


  這些地方拚命要孩子,但不一定會拚命對孩子好,尤其是女孩子,是男孩子還想著要傳宗接代,是女孩子,要是脾氣倔,就會說和她媽一個樣,我做過一個這樣的夢,我就是那樣的女孩子,帶著我媽放了一把火燒光了整個村子,然後逃了出來。


  我想,該是輪到我保護媽媽的時候了。


  就算不是男孩子,也一樣可以。


  那些被迫生孩子的媽媽沒有逃跑,為的就是孩子,是天生的母性困住了她們的這一生,她們不願離開,即便任由她們離開,隻要孩子在那裏,她們就放心不下。


  而那些人還在以此為笑話,對著不敢離開的女人哈哈大笑。


  重男輕女的觀念導致這一切的發生,利益也驅使著誘惑著一些人,人就是導致這些悲劇的罪魁禍首。


  人心險惡,方突出母愛的偉大。


  或許我從小被悉心照料,我的愚笨便會讓我覺察不出這點。


  我希望母愛能自私一點。


  不要被無私這兩個字所裹挾,努力去追尋屬於自己的自由。


  逃跑不是懦弱,是另一種勇敢。


  燙頭發,買新衣服,穿高跟鞋,這些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事情,都會被拿來說是喜歡浪費錢的表現,浪費就浪費吧,媽媽的壓力有多大,爸爸是不會明白的。


  如果讀了這麽多年書,不適當做出些改變,那些壓力遲早落到我的頭上,我的書才是真正白讀了。


  我的腦子已經想明白了這些事,可是我還沒反應過來。


  我隻是徘徊於厭學和想學之間,苦苦尋找一個答案。


  如今。


  我不能想學就學,也不能說不學就不學了。


  我還是要拿到我的畢業證。


  五筆的補考沒過並不影響什麽,從業證的補考過了就行。


  爸爸什麽時候打錢過來,那不是他想要結婚,想要孩子以後,應該考慮到,應該去做的事嗎?

  連這點錢都沒有,生什麽孩子。


  教育孩子,離不開錢,如今的教育,和錢息息相關,他們應該早就知道啊,那個時候沒有錢就讀不了書,能讀書的都是家裏有錢的人。


  當大家都能讀得起書的時候,他們以為已經為孩子付出很多才換來讀書這個機會,他們鬆懈了,人人都能讀書的時代,不是他們當父母的為我們掙來的,是有人為我們爭來的。

  想要讀更多的書,見識更廣闊的世界,他們做不到啊!

  當初讀書就是長見識,如今讀書,對普通人來說,能讀書就不是什麽機會,更不會有什麽機遇。


  即便有,那麽多人共享一個機遇,何來出頭之日。


  隻有站在頂峰的人能觸碰到這個機遇,那就是說,普通人窮極一生也無緣了,這個世界還是有少爺的,有少爺,又怎麽能少得了伴讀的書童。


  我的父母是誰,我很清楚。


  我不是什麽大小姐。


  那我又會是誰?


  追捧少爺的人都是些什麽人。


  我不想走上讀書這條路,去跟著別人看盡他們波瀾壯闊的一生,我隻想走我自己的路,坑坑窪窪泥濘不堪,能遇上一朵花悄然開放便覺得開心,我會覺得我是自由的。


  讀書路上,我看不見光。


  讀到大專夠了。


  有些人的自由是想去讀書,能在讀書路上看見一條光明大道在招手,就盡管去,讀書確實能改變很多,如果不是因為讀書,我不會有今天的這個想法,當我有了這個想法後,我就想要好好讀讀自己這本有關人生的書了。


  我還是會畢業,會去找工作,可能遇到合適的就結婚生孩子。


  但那個時候,這一切,不是別人為我安排的,而是我自己的選擇。


  兩者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在追尋自己人生的道路上是開心的。


  我不想當陪讀的那個人。


  我知道我沒有讀書的天分,不愛讀書,不想努力讀書。


  機會,留給別人吧。


  這種話,我連說的資格都沒有,因為讀書的機會本就不是我爭來的,我也很感激有這種機會,但義務教育也需要花錢,少讀一年就少花一點錢。


  可父母不這麽想。


  讀書的錢是他們掙來的,掙得很辛苦,他們要我讀書,我就必須去讀書。


  我不想讀書,就是我的錯。


  錯就錯吧,誰又能說自己,永遠是對的呢?


  父親隻想享受做父親的威嚴,不想承擔當父親的責任,自以為這個家全靠他一個人撐起來,隻有他一個人是聰明人。


  母親隻想我們體諒她的辛苦,長大以後不要拋下她不聞不問,要像她照顧我們一般好好孝順她。


  我們卻隻想要自由,想要做自己。


  這個家。


  遲早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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