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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不如把戒指賣了,換錢

  我可能知道原因。


  爸爸媽媽結婚這麽多年來,爸爸從來沒有送給媽媽什麽禮物。


  家裏沒錢,我們生日也都是渾渾噩噩過去的,他們的生日,什麽父親節,母親節,我們也都不在乎。


  禮物不分貴賤,心意到了就好了。


  可心,已經變了呢?


  結婚十幾年,夫妻之間還有當初的那份愛嗎?

  不對,可能當初也沒有多愛。


  隻是年紀到了,還算聊得來,就在一起了。


  回去的路上,是我們四個人,難得又是一家人走在一起。


  路過的手機店還開著,店裏麵明亮無比沒有一個死角。


  我和妹妹往裏看去,有大人帶著比我們還小的兒子買手機,他們還在吵著什麽,要買蘋果。


  那個大人年紀比老爸老媽都大,不知道是這男孩子的爸爸還是爺爺,自己腰間別了個手機套,用的還是最老式的手機,就像魚老板那樣的,不清楚蘋果菠蘿的這種牌子。


  “手機能用就好了,挑那麽貴的,就不給你買了。”


  “哼,我要蘋果,我就要蘋果。”


  “這個要不要?不要就走了。”


  “要,哼。”


  買手機就和買個零食玩具一樣簡單,我和妹妹心領神會,我們沒有這麽好的福氣,買個零食玩具都能比這費勁,很小的時候就不會開口要了。


  現在說要芭比娃娃會很奇怪吧。


  會被說幼稚吧。


  可我確實是還想要的,但芭比娃娃已經不是必需品了,能時時刻刻陪伴在我身邊的隻有妹妹。


  其實,應該買個鬧鍾。


  兩元店的時間表是很耐用,可實在是太過簡陋了,從買的那天起就在擔心什麽時候會壞掉。


  買鬧鍾,完全不會有這種擔憂。


  “你們想要手機,是不是?”老爸走在我們旁邊,對我們明知故問。


  老媽在內道,瞪了他一眼,怪他沒事提這個幹嘛。


  “她們兩個也大了嘛,是要買個手機了,她們奶奶也和我說過很多次了,有個手機方便很多。”老爸經過這件事也想通了一件事,“就當這個戒指不見了,把它賣了,給這兩個小的一人買個手機,再給你也換個手機。”


  “我的還能用,換什麽換?嫌錢多啊。”老媽當即反對道,“有這個錢還不如留著給她們兩個看牙,她們兩個這牙是大問題,叫她們刷牙麽不聽,小時候還愛吃糖,蛀掉了裝假牙看你們怎麽辦!”


  還能怎麽辦?

  這是我能選的嗎?

  糖是一種廉價的,可以讓人得到快樂的東西。


  平常他們也不給買,主要是喝喜酒拿來的,也就那幾天能天天吃糖而已,根本不是吃糖的原因,誰家小孩不愛吃甜的,喜歡吃苦的,不是腦子有病嗎?


  我和妹妹不想理他們,各自翻白眼。


  老爸還要說著根本不可能的事:“月妹,你說,我們要不要真的把這個戒指賣了,換點錢,一年又要到頭了,又要交房租了,進貨也要錢,出紅包,現在幾十塊也拿不出手,都要一百兩百了,吃不消啊。”


  紅包的事又不用愁,反正給出去的能收回來。

  該愁的是我們。


  老媽堅決不同意:“再窮也不能把婚戒賣了。”


  “那我再想想辦法。”老爸歎氣。


  老媽妥協:“要不,把我那個賣了,也能賣個幾千周轉一下。”


  老爸看不上這一點:“你的輕,值不了幾個錢。”


  老媽又想到了一個辦法:“阿三不是開典當行嗎?把你的戒指當給她,換點錢,等有錢了再贖回來。”


  老爸還是不同意:“不行的,阿三知道了,肯定不會讓我把戒指當給她的,直接借給我錢,再加上上回買房子借的兩萬,還沒有一點著落,實在不好意思開這個口。”


  “那就算了。”老媽試探問一句,“找你爸借點呢。”


  老爸似乎知道些什麽,含糊不清道:“我爸,肯定不肯的。”


  “那就再想別的辦法,實在不行,我隻能再去找我的小姐妹借點了。”


  “先不急,我還有點款沒收回來,記在賬上還沒算過,零零散散的,應該也有個幾千塊。”


  “那你有空了就先算出來,到底還有多少錢,明年也不要弄這種記賬的事情了,就開一個小店,買點小東西還要記賬。”


  “人家大老板身上沒有那麽多零錢,每次來複印打印個東西,或是買點本子筆什麽的,幾塊錢還是記賬方便。”


  老爸覺得這樣倒好,平常的小錢都積攢下來了,反正別人也不會賴這麽一點賬。


  是不會。


  但大老板容易健忘,還容易患疑心病,覺得一年到頭怎麽可能在我們這樣的小店消費了上千元。


  記賬本上,每一筆消費都記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日期,買了什麽,單價多少,數量多少,又是誰來買的,都在後麵簽了名,每個名都是龍飛鳳舞很是好看,但加起來一算,又要有人不認賬了,覺得老爸多收錢了。


  去年就出了這麽一個人,才讓老媽對老爸記賬的行為表示不滿。


  “你不信,可以慢慢看,賬本就在這裏,我也不可能等你走了之後,再加一點上去的,上麵的筆跡都幹幹淨淨,沒有動過,寫錯的,有一個寫錯了,我都劃掉重新寫的,是不是?你還記不記得。”


  “記得記得。”那個人嘴上這麽說,可眼睛卻在仔細看著每一筆花銷,看到有幾筆花銷在同一天,卻隻簽了一個名,用一個大括號}概括後,後麵是一個潦草的簽名,不像別的簽名。


  他有理由懷疑道:“這幾筆錢是怎麽回事?怎麽隻簽了一個名,這個名還不像我平常簽的。”


  老爸拿過來仔細看了看,回想道:“這幾筆啊,我想起來了,那天是你說有急事,要馬上走,讓我先記賬,名就不簽了,我就怕有誤會,所以拉著你簽了一個名,你還記得嗎?”


  “哦。”他反應過來。


  我看在眼裏,覺得他就是想賴賬,甚至是在記賬的時候就想著以後能找個理由賴掉一點錢。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


  記賬記得多了,難免遇上一個想占小便宜的大老板。


  也對。


  不多占小便宜,怎麽成為大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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