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遲早會發生的一件事
我沒有去學校。
今天不是周末,是星期四,上學的日子。
學生就應該以學業為重,不管如何都不能出現曠課的情況。
有事,要請假。
所以,我沒有逃課,請假不去是因為發生了一件必須要去處理的事,有人去世了。
外公躺在靠背椅上睡了一覺,再也沒有睜開眼睛。
老媽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我沒有哭,更沒有痛苦難過,一點也沒有,隻是,會有種感慨萬千的心情。
外公走了或許是件好事。
如果有錢人家的父母病了,那身為子女一定會不惜財力去救治。
毋庸置疑,這是孝。
子女眼中的孝。
窮人麵對這種事是左右為難,他們想盡孝道,可又怕人財兩空,況且他們的父母都開口讓他們不要花冤枉錢了,旁人又有什麽資格去指責他們的不孝?
為了看好外公的毛病,家裏花了很多錢,幾萬幾萬的給出去,不至於傾家蕩產,但接下來的日子已經不容許家裏再有人生大毛病了,哪怕是生一點小毛病也會讓生活變得苦不堪言。
到時候,真的隻能頓頓白粥白饅頭了。
老媽以此來說服自己不要去怪任何人,她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去幫外公。
可她還是不爭氣地哭了,抹掉眼淚喊我們快點起來去鄉下。
我腦子裏不由自主地去回想有關外公的事,都是老媽講起外公的事,聽得出,有感激在裏麵,可能,在重男輕女的鄉下,外公對她已是夠好了。
我還是忿忿不平。
話說得難聽些,這種事本來就應該交給家裏兒子去做的,鄉下地方小時候都寵兒子,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老媽親口和我們說的,有一次過年外婆帶著她和娘舅一起進城,說是給他們兩個買件新衣服穿,可是身上的錢隻夠買一件衣服,老媽看中了一條裙子,想要在進城讀書的時候穿,和娘舅商量,娘舅不肯,偏要買他看中的衣服。
外婆左右為難。
最後,還是順了娘舅的心意,還告訴媽媽:“月妹,你是做姐姐的,讓讓你弟弟,以後進了城,賺了錢,有的是機會買新衣服。”
可是,一開始進城就會被人瞧不起了。
老媽哭著同意了。
外婆拿剩下的錢買了兩根糖葫蘆,三個人開開心心地回家了。
老媽肯定還在意這件事,不然,不會舊事重提。
放下,哪有那麽容易。
一個人進城讀書,隻有自己是鄉下來的,別的都是城裏孩子,他們一眼就能從穿著上看出來,她是個鄉下人。
那又如何。
不管如何,見到人都要笑,這是外婆給老媽離家讀書前的諄告。
在相冊裏有兩張黑白照片,很小很小的兩張,是爸爸媽媽很小很小的時候。
還有另外兩張年代感很重的彩色照片,都是年輕的時候拍的。
老媽紮著兩個麻花辮,穿著小碎花衣服,笑容燦爛而真摯,越看越覺得漂亮,完全不輸電視裏的那些演員明星。
老爸也是一個俊俏的小夥子,窮小夥子。
兩家人都沒什麽錢,可謂是門當戶對,不會被對方看不起了。
要說這門親事,還真是多虧了外婆。
沒有外婆,就沒有我。
老媽想找個家裏條件好點的男方,這樣對以後的孩子也好,但這個時候,外婆來了一句:“月妹啊,他們會不會瞧不起我們啊。”
語重心長的口氣,到底是在為誰考慮?
我不懂,是真的不懂,不過老媽找了別人當老公,那我就不是她的孩子了。
窮人家的孩子生來就是受苦的。
那還生什麽?
將心比心,我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生下來就要受苦。
老一輩的人卻隻會延續上一代的教育方法,一邊倔強地走出鄉村,一邊又認命地屈從陋習。
自打老媽來城裏念書,工作,便一直是她在幫襯弟弟,逢年過節的買點小禮物,買幾件衣服給他們穿穿。
曾經說過狠話,不管父母生死,到頭來,還是要管。
患了病的外公身體一天不如一天,起初還能聽到外婆大聲和他說話,到了後來完全已經是傻愣愣的一個人了。
這中間的過程隻能外公自己知道,慢慢忘記身邊的一些人一些事,想要記起又記不起,隻能坐著一停不停地去想,直到最後,忘記所有人,還是記起了一些事,都是一個漫長而煎熬的過程。
這個時候,不得不考慮一個問題,這還真的是孝嗎?
治,還是不治,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不妨尊重父母自己的選擇。
鄉下的老人去世後都會入土為安。
兒子負責這一切,給老人送終,不讓老人入土為安便是做兒子的不孝。
我們一家人起早過去幫忙,路邊的狗尾巴草開得茂盛,見了倍感親切。
外公曾摘下過幾根,一聲不響地遞給我們,看我們不接,僵硬的臉上露出一點笑容來:“這是我們鄉下的狗尾巴草。”(尾巴讀yi三聲ba輕聲)
我想去摘著玩,老媽已經在催。
等回來,還是可以摘了帶回去的,弄在臉上是癢癢的感覺,可以逗貓,也可以逗狗。
墓地已經選好,不用像以前那樣直接埋土裏,隻是人要火化放進骨灰盒裏。
外婆一家人都反感火化,害怕外公不能入土為安,老媽去勸說,火化之後還是可以埋進土裏入土為安的,要是不火化,就是讓蟲子把身體一點點吃掉。
外婆一聽馬上害怕起來,又不能拿定主意說要火化。
做主的人應該是娘舅。
他卻一言不發,隻顧抽著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