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電動車我從小就坐
我們在老爸店裏玩到下午。
老媽終於打來電話,說直接去酒店了,不和我們一起去,讓我們先去占位子。
奶奶送我們來老爸店裏後就回家了,還要忙洗衣服洗碗這些事,晚飯不和我們一起過去。
爺爺得提前把小白還有小三花貓喂好,主要是小白,畢竟小三花貓是一隻心思很野的家貓,基本餓了才知道回家,隻要留著飯,它會自己從天台上跑下來進食。
家裏沒人,吃完了就會走。
所以,我喜歡狗。
土狗也不挑食,我從老爸店裏順走了一個塑料袋,晚上等大家都吃完,我想要光明正大地帶點吃剩的菜回去給小白吃。
大家怕打包丟臉,尤其是在別人家的酒席上。
可我不怕。
沒了來發,隻有小白之後,我更堅定自己做這事的信心,反正大家都不打包,最後也是浪費,可能收拾殘局的大媽們會挑著帶回去點,自己吃或是喂狗喂貓什麽的。
那我們還出了錢的,帶點沒人吃的骨頭又怎麽了?
小白要多吃這種有營養的東西,那它的皮毛才能又白又亮。
到了酒店裏麵。
比規定時間早到半個小時。
還沒有多少人,我們坐下先喝茶。
有人過來和老爸打招呼,好管閑事地問我們媽媽怎麽沒來。
“來的,晚一點。”我搶話說。
老爸笑著把緣由解釋給認識的人聽。
他點頭沒有多說什麽,又問我們三個人是怎麽過來的。
騎電動車來的,在管製沒有那麽嚴的過去,電動車都是可以載人的,多的有四五個。
我親眼見過,兩個大人,三個小孩,那樣就太危險了。
三個,剛好能坐下。
危險,可能有一點吧,可也沒辦法。
至於頭盔,很少有人戴,偶爾會有幾個開摩托車載客的人會戴。
問題是,看見這樣的人,你還敢坐他的摩托車嗎?
如果他開得不快,很安全,就沒有帶頭盔的必要,可是他自己戴了頭盔,要麽是開得很快,要麽是技術不好,怕摔,所以要戴頭盔,還有,戴了頭盔不是會遮擋視線看不清嗎?
種種擔心讓很多人選擇了更方便的做法,不戴頭盔就開電動車,摩托車。
還有坐電動車,摩托車。
老爸帶上我們兩個會開很慢的速度,30碼都不到,悠哉悠哉的,經我們兩個反複催促才會快一點點,然後又慢下來。
真是難以想象,如今2019年要新出的那種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碼,那不是和烏龜跑一樣了嗎?
過紅綠燈的時候,是不是下來推著跑過去會更快一點。
安全,可能是安全。
可有些飛來橫禍多數都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的。
酒駕絕對是一大禍害。
別人好好停在斑馬線後等綠燈,喝了酒的司機都會直接撞上去,這個時候,限速多少都沒有用。
遵紀守法才是最重要的。
等新的電動車取代舊的電動車,嚴格按照不超過25碼的要求來看,外賣小哥恐怕得失業了,未來送外賣的標配可能是汽車了,甚至是讓機器自己來送,這配送費,不得大幅上漲嗎?
還有一個問題,電動車不讓載人。
這也太為難底層人民了。
一般人家買不起汽車,就算買了也會有諸多不方便的地方,出去,車子停哪?尤其是節假日,車位都是滿的。
電動車就很方便。
大人接送小孩很多是用電動車,聽說12周歲以下的孩子是可以帶的,可要是能帶孩子,為什麽不能帶一個大人?
反正已經要限速25碼了。
應該很安全了。
兩個大人騎一輛電動車,是夫妻,又或是朋友,接送上班,相約逛街,都是很尋常的事情。
如果這樣都犯法,那以後,買不起汽車的家庭,要麽人手一輛電動車,人手一個頭盔,要麽索性都走路去上班,去逛街。
後者是不現實的。
所以,攢錢買汽車吧。
汽車多了,路要堵死,所以,買房車吧,我一直覺得房車是很棒的發明,平常可以當房子住,走到哪住到哪。
一家人在一起旅行的感覺很棒。
可房車也不便宜。
還有,按照我們傳統的觀念,要有根才行,所以必須要有那種不能移動的房子。
而這種房子。
房價一直很高。
如果沒有拆遷這種事,我肯定會覺得租房,或是買房車其實更好。
但有了拆遷。
還是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比較好,哪一天拆遷了就發達了。
可是拆遷,不一定是賺的。
未來的一切還很難說,從小學到大學,這十幾年間的更新換代是很快的,或許再過個十幾年,人人都能有房車了。
不過。
吾心安處,即是吾家。
有些人不肯拆遷不一定是故意賴著不走要提高拆遷費,而是因為這個原因,說他們是釘子戶,這種帶有貶義色彩的詞語實在是……
不知該如何形容。
凡事可以溝通。
釘子戶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沒有協商溝通好,不搬走也不違法。
他們如果真的漫天要價,開發商也不是傻子,當然不會給他們,甚至一氣之下繞過他們修路,造房子都可以。
這種事新聞裏有講過。
當然,一家幾代人住在一起,住得好好的,是套三層樓的房子,忽然讓他們拆遷,就算給他們兩三百萬,可重新去外麵買套一樣的房子就要多少錢?何況,買不到,買了還要裝修,裝修好了又不能馬上住進去,費時費力,最後錢花得差不多,隻是換了一個新地方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