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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爺爺撿了一個錢包還有10塊錢

  吃過中飯,我們回奶奶家了,晚上還要帶著爺爺一起去吃晚飯。


  爺爺不在家。


  小白居然聽到開鎖聲叫了兩下,和它的媽媽大狼狗一樣變得敵我不分了嗎?

  “叫什麽叫。”


  奶奶的虎吼聲很快讓小白安靜。


  我們走進去。


  小三花貓肯定不在家。


  家裏隻有小白,還被關在天井裏,一向很少叫喚的它擔起了看家的責任。


  可是奶奶還是嗬斥它。


  小白也很乖,隻是它的眼神很憂鬱,我盯著它看的時候,它總是移開視線,像有心事,我想其中一個原因和奶奶有關。


  可我能說些什麽,做些什麽呢?


  小白還是一如既往如此,作為一條帥氣的年輕公狗,它還沒有自己的孩子,沒有體會到成親的快樂。


  這才是根源吧。


  我想,我該找機會哄哄它,不願出去遛遛,隻能多摸摸它的腦袋,安撫一下它的心情。


  小白對我來說,一樣重要。


  來發走了那麽久,我不該再忽視小白,免得以後留下遺憾。


  沒能照顧好來發,也沒能照顧好小白。


  幫助小白變得開心起來。


  這是我能做的。


  至於其他人,老爸回店裏繼續做生意,大姑媽一家人準備著明天的接親事宜。


  到時,就能見到漂亮的新娘子了。


  穿上白色的婚紗,上了妝,我覺得都是差不多的模樣,如果能見到中式婚禮,才算開眼界,可惜那樣會更貴。


  中式的更注重細節。


  中國人成親必須要大擺宴席,一方麵告訴親朋好友家有喜事,擺酒席讓臉上有麵子,另一方麵,別人擺酒席,自己不擺怎麽收回份子錢呢?


  來來回回浪費的都是自己的錢。


  留著踏踏實實給新婚夫妻過日子不行嗎?

  我討厭“禮尚往來”這種關係,過年的時候總把東西提來提去的,別人送我們的,我們再送出去,最後到手的不見得是想要吃的東西。


  錢留著,給自己買喜歡吃的不行嗎?

  “你不對別人好,別人也不會對你好。”媽媽這話不是頭一次說了,但每次說都是希望我能明白這個道理,“你對別人好,別人才會對你更好。”


  更好?


  我喜歡抓字眼。


  大人們這麽說還不是想要求回報?

  所以禮尚往來,送禮求人辦事,破壞了一種我在意的東西,公平。


  占便宜的事我不想去做,不想去占別人便宜,也不想別人來占我便宜。


  說到這,不得不提一件事。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塊錢,沒有去交給警察叔叔,算不算占便宜?

  這種應該不算。


  畢竟不是從吐鈔票的機器(ATM)裏出來的,不犯法。


  我不撿,別人照樣會撿。


  一塊錢還不值得讓大家小題大做,五塊,十塊呢?


  我沒撿過,爺爺撿過。


  就在前兩天。


  一個小皮夾,女式的粉色的,裏麵沒有各種證件,隻有一張10塊錢,可能是某個學生,大概已經上了初中,小學沒人用這種東西。


  大熱天的,爺爺就站在原地等人來找,可等了一天也沒有人來,第二天又去了,奶奶都說他多此一舉,要麽留著,要麽去交給警察局算了,幹嘛要去受罪。

  可爺爺說:“這錢包還很新,我們文文音音都可以用的,還有10塊錢,學生丟了多著急,10塊錢,也不是個小數目了,一兩塊可能還算了,現在這個錢包都不止10塊錢。”


  我也是這麽覺得的。


  那個錢包挺不錯,我和妹妹都能用,但我更想要那裏麵的10塊錢。


  丟的那個人要是真在意,爺爺等了一天怎麽都沒有回來找?


  既然是學生,如果和我們一樣,來往於家裏,爺爺奶奶家,爸爸店裏,路線都是清楚的,回想一下一天到過哪些地方,原路走著去找一遍。


  說不定,能找到。


  唉。


  我想,我丟了東西會這麽去找,但我心裏很明白,多半找不到,概率高達99%。


  尤其是一些小東西,一點零花錢。


  沒寫名字,沒有電話,丟了不能報警,第一天找不到,那麽第二天還能找到嗎?就算遇上爺爺這種傻子,失主始終沒有出現。


  奶奶等爺爺在吃晚飯前一刻回家,看他沒有帶傘出去,臉上身上都是汗,生氣地拿著皮夾就要丟掉:“讓別人撿去算了。”


  爺爺急得跳腳說:“不行的,別人撿了就自己拿來用了。”


  “都兩三天了,別人肯定不要了。”奶奶還是把皮夾還給了爺爺,“去放好,我們喝酒去了,出了這麽一身汗,趕緊擦擦換條衣服。”


  “好。”爺爺往裏走,準備去樓上拿衣服換,嘴裏念叨著,“我明天再出去看看。”


  “還要去?”奶奶吼道,“不許去。”


  爺爺回頭,可能知道這皮夾確實等不到失主了,改口道:“要不,我還是放到警察局算了。”


  奶奶無奈地盯著爺爺道:“你當別人家丟了這麽一個皮夾會報警啊?放警察局,人家警察這麽閑幫你找失主,還要給你發麵錦旗是不是?”


  爺爺委屈:“我這不是想要拾金不昧嗎?”


  奶奶揮手道:“去去去,你先換衣服去,你拾金不昧,那我昧下行了吧。”


  “你拿別人家皮夾,別人還不是要找我們家裏來。”爺爺怕事。


  奶奶厭煩爺爺磨蹭,已經徹底沒耐心:“那我拿去丟了,你給我趕緊換衣服去。”


  爺爺停在原地小聲說:“裏麵10塊錢還沒拿出來呢,再說了,這麽好的皮夾,幾乎是新的,沾了點灰而已,擦擦還能用,丟了多可惜。”


  “那用。”奶奶陰陽怪氣道,“你自個用。”


  “給文文音音用好了。”爺爺終於肯同意留下這錢包了。


  奶奶看看我們,走到我們這邊繼續埋怨上樓的爺爺:“用什麽用,別人丟的不知道有多髒,你們要,阿娘給你們買新的。”


  我們搖頭:“不用了。”


  錢不多,裝小豬罐子裏已經夠了,出門也不敢多帶,攥在手裏,或是放在口袋裏一直伸手摸著才安全。


  “用了,被丟的人看到倒不好。”妹妹不想用那個錢包,“還以為我們偷的呢。”


  “就是。”奶奶附和道。


  我點頭,我覺得如果不被人看到,其實那個皮夾是挺好的,自己沒有的東西,看到別人有,永遠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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