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法外狂徒
清了清嗓子,林川小聲開口:“李叔,你兼職那事.……”
??李叔看著林川的眼睛好一會,歎了一口氣,轉身走出房間,男人真難!
??上午吃完飯,林川已經沒有機會了.
??李清已經把張羽姍和趙馨雅兩個姑娘拖走,關在房間裏。
??單身狗,林川隻能自己出去。
??30分鍾之後。
??金林市,紫金山別墅區。
??一個俊俏的小夥子,嘴裏正在不停地在叫著大哥大哥,搞得林川很是不好意思..
??這銷售也是奇葩,驗過資產之後,就一直大哥的叫個不停,關鍵是自己才18歲好吧,你最少都有28了吧……
??3個億很多嗎?
??並不!
??自己這才多少,一邊花費,還要不停的討好係統.……
??小了,格局小了,花錢如流水,係統抵萬金!
??“大哥,這邊走,我們這裏的別墅都是拎包入住的,這裏幾乎是長三角地區最豪華的別墅.……”
??信你個鬼,我魔都還有一套呢。
??林川也不反駁,這是人家吃飯的嘴……
??巨大的落地窗,四根又粗又高但不黑的大理石柱,前門上廊的玉石浮雕,一個長長的走廊,盡頭就是後院,林蔭小道之後,竟然也帶有一個不小的泳池。
??“還可以。”
??林川開口,李叔家裏雖然並不貧窮,但是也沒有到達可以換一個大房子的水平。
??這房子是他要給李清的,這姐姐,他看不懂,要說是關愛直至,林川覺得沒錯。
??但是,其它的情感,林川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
??說不清楚,自己一直都隻是當弟弟的。
??雖然叫姐,但是兩人之間隻差3歲。
??林川看著眼前的小夥子,怎麽會有這麽呆的人,你在想啥?
??“先生的意思是?”小夥子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人竟然隻是說了一句“還行?”
??這房子,這地段,這底蘊,一句還行,這能忍?
??“刷卡。”林川從口袋裏漫不經心的掏出一張不起眼的銀行卡……
??這動作已經練習了不知道多少遍,此時操作,簡直就是行雲流水,看的賣房小夥子是心驚膽戰,心花怒放,生機勃勃.……
??其實這也沒什麽的,畢竟早就裝×習慣了.……
??“大,大哥,請稍等。”
??說著這小夥子就,立即下樓。
??林川坐在別墅的巨大的落地窗麵前,外麵就可以一覽遠處的金林市,這感覺,天下之大,唯我獨der!
??不一會,就將一個透明的袋子交給林川。
??動作比林川裝差都要熟練,好演技,我還真以為你是新手,差點就看走眼了。
??“對了,忘了問,多少錢了,你也不介紹一下?”林川這時候一臉鄭重地開口。
??就顧著裝×了,價錢都沒問。
??“哦,先生,不貴,這別墅一共才2100萬。”賣房弟弟笑嘻嘻地開口。
??“這麽貴,退錢,我不要了!”林川立馬開口。
??銷售弟弟笑容凝固,臉上的表情別提有多精彩……
??“大哥,真的嗎?要不換一個年輕的美女銷售?”男銷售一臉恐慌,十分急切的開口。
??看的林川一陣讚歎,果然一個好演員,這樣的人才不發覺是不是有點浪費了?
??“不用了,我看你行。”
??林川笑著開口,從上到下,審視著眼前的小夥子。
??一時間,銷售往後退了幾步,冷汗直冒,顫顫巍巍地開口:“大哥,真的,我們這裏的姑娘真俊的……”
??他怕了,林川的眼神讓他心中發慌。
??林川聽了這話,暗歎一聲你早說呀,果然是有福利姬的,這都開始挑明了說了..
??“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張三。”小夥子開口。
??嘶.……這名字,好.……熟悉!
??“法外狂徒?”
??林川又再問了一句,;“你大學學的是什麽專業?”
??張三:“我學的是法律。”
??“有律師證嗎?”林川開口問,現在已經不是感興趣了。
??“有!”張三的聲音很硬氣。
??林川奇了怪了:“有律師證,為什麽來賣房子?”
??“這房子是我女朋友家的,這一片都是.……”說著張三就伸手給林川指了指,十幾棟別墅……
??林川突然有點羨慕這小夥子了,天下的富婆在哪裏?但是看著張三這瘦弱的身子,林川還是打消了這個想法.……
??“這工作,你喜歡嗎?”林川越來越覺得這人有潛力。
??“不喜歡,我喜歡法律,主要是喜歡講別人不知道的法律小段子……你比如說,像我一樣的男孩子被你這樣的大哥強行侵犯,你到底犯不犯法.……。”
??寂靜了,誤會鬧大了。
??但是,這件事林川還是真的知道。
??三個字,不犯法!
??17年..
??張三的話讓林川又陷入沉思。
??重生之前,他記得有一個網民皆知的法律段子網紅:‘法外狂徒張三’他不記得真名字叫什麽了。
??重生之後在網上一直都搜不到..
??現在又一個張三坐在自己的麵前,他懷疑是自己的重生已經造成了,某些事情的改變.……
??南美洲一個美女蝴蝶的死亡,導致大量的美女蝴蝶追隨者雄性蝴蝶扇動翅膀,到處求偶;然後其它美女蝴蝶紛紛效仿,排隊自殺;最終南美沒有雌性蝴蝶,大量雄性蝴蝶飛到北美.……
??造成蝴蝶風暴,從此沒有饅頭,到處是蝴蝶..
??如此想來,
??這張三或許就是那個張三。
??隻是,時代變了..
??為了再次驗證自己的猜測,林川發問了:“現在我有一個關於法律的問題……”
??“你說!”張三的熱情很高漲。
??“話說,一個女人放狗來咬我,我該怎樣正當防衛,不算犯法?”
??“這個問題簡單,女人放狗,雖然狗是主犯,你打不過狗,但是你打得過這女人,擒賊先擒王,咬下這姑娘,獲得勝利,這就是正當防衛.……”
??林川暗歎一聲,果然,張三還是張三。
??“好了,這房子我買了。”林川開口。
??“但是,你想不想換個工作?”
??張三雖然開心林川的闊氣,但是還是開口:“我雖然不喜歡賣房,但是更不想在體製之中做一個律師.……所以..”
??林川立即打住他,“停,我可沒說讓你繼續做律師,我想要應聘你做網紅。”
??“網紅?吃東西的嗎?我吃東西不行的。”
??張三的外表就像是一個精明的瘦猴子,一看就沒有一點吃東西上的天賦。
??“不,網紅不是吃東西,有很多分類的,你可以做一個網絡上的法律故事講解普及的網紅。”
??“普法欄目劇?”
??“對,但……隻是你一個人演..”
??林川的話,讓張三瞬間反應過來.
??對呀,自己會法律,自導自演為什麽不行?
??“網紅好,但是我還是要賺錢的。”張三的回答在林川的意料之中,這時候,對網紅經濟人們可還沒有一個可觀的評價.……
??畢竟最大的變現政策還沒有出現。
??“當然,你可以邊賣房,邊拍視頻,以後看效果,以後有興趣了,可以來找我。”林川給他一個聯係方式。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真的不喜歡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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