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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我不是流浪漢

  一行人再次進入餐廳,依舊還是眾人的焦點。


  但此時此刻,服務員完全沒有了之前的傲慢,對著流浪漢也是恭恭敬敬的。


  陳遠示意流浪漢入座,讓他點菜,一回頭才發現唐菲兒正一臉雀躍的看著自己。


  目光有些灼熱,陳遠稍有些不適。


  “怎麽了?我臉上有什麽東西嗎?”


  唐菲兒連忙搖了搖頭,“沒有,隻是沒想到你這麽善良,看來你主動站出來幫助我並不是偶然的。”


  陳遠輕輕一笑,“隻是舉手之勞罷了,至於眼下,大家都是華人,在這裏相遇也是緣分,反正都是要吃飯,不過多一雙筷子。”


  唐菲兒點了點頭,眼神中又多出了幾分灼熱。


  她剛想要說什麽,一旁的流浪漢開口了。


  “這位先生,謝謝你願意讓我跟你們一起吃飯,希望你能夠把你的聯係方式留給我,以後我一定會回報你的恩情的。”


  能說出這種話,陳遠知道自己並沒有做錯。


  對於知恩之人,能幫一把就幫一把,對自己沒有壞處的。


  “你的心意我領了,一會吃完飯,我會給你一筆錢,拿著錢去做點什麽,我相信不管結果如何,都會比現在要好。”


  流浪漢目光閃爍,看著陳遠突然沉默了。


  陳遠不明,他不做回應,是什麽意思?

  片刻後,流浪漢開口道:“先生,很感謝您的好意,其實我並不是流浪漢!”


  聽對方這麽說,陳遠第一次認真打量起了眼前人。


  細看能夠發現,麵前的人雖然蓬頭垢麵,但在服裝上還是比較考究的,應該不是便宜東西。


  注意其談吐,也比較斯文,像是有學問的模樣。


  發現這些,陳遠越發的覺得眼前人應該是一時不得誌,也開始好奇對方的真實身份。


  “你叫什麽名字,之前是做什麽的?怎麽會淪落到這個田地?”


  流浪漢苦苦一笑,臉上是寫不盡的心酸。


  “我叫何誌賢,是到這裏來留學的,因為成績比較突出,得到了學校的資助,留在學校進行課題研究……”


  何誌賢一開口,不止陳遠連唐菲兒都呆住了,怎麽都沒想到麵前的人竟然是一位高材生。


  “那你的情況應該很理想,你怎麽會變成這個樣子?”唐菲兒急切的詢問道。


  何誌賢苦笑著搖了搖頭,“這都是我自找的,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相信學校的話,到現在不僅一事無成,反而把自己搞到這種田地。”


  陳遠眼睛微眯,思索著何誌賢的話,心中隱隱有了一些想法。


  在這個年代出來留學的,除非家裏條件很好,在隻有一個可能就是足夠優秀。


  如果何誌賢的家庭條件比較好的話,就算在國外遇到什麽難題,應該也能夠處理好。


  但他現在明顯沒有將問題解決,所以它應該屬於足夠優秀那一行列的。


  而對於這種優秀的人才,所留學的國家又怎麽舍得讓他們學習之後回國效力呢?


  所以他們通常會選擇用各種各樣的辦法,將對方留下來,而對於那些不願意留下來的,則會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


  不能讓他留下來為自己的國家效力,那就直接把他廢了,讓他也無法回國效力。


  看來他應該是受到了針對,被刻意打擊才變成了這個樣子。


  在唐菲兒的追問下,何誌賢已經開始講述自己的情況。


  何誌賢是憑借一己之力,得到了學校的保送,免費出國留學的。


  因為他的成績足夠優秀,留學期間一切費用學校都替他減免了。


  畢業之際,學校的人事主任也找到了他,給他開出了誘人的條件。


  他隻需要繼續留在學校進行課題研究,每當取得一定的成果時,學校都會給予一筆可觀的獎勵。


  徹底完成課題之後,學校會給予他更好的條件,讓他可以在這個國家立足。


  何誌賢並沒有想的太過長遠,隻是了解到獎勵數額,便選擇了妥協。


  因為他知道,他回到國內,奮鬥在多年都不見得能拿到這個數字。


  他接受了人事主任的邀請,選擇留在學校。


  當時對方讓他簽一份合同,他本想瀏覽一下合同的內容,但被人事主任打斷了。


  用對方的話來說,這隻是一份他同意留在學校任職的合同,主要是走一個過場,雙方構建合作關係。


  被人事主任說的稀裏糊塗的,何誌賢便簽了那份合同,隨後正式投入了課題研究。


  在金錢的利誘下,他很快就投入了所有的精力,皇天不負有心人,三個月便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當自己的成績得到認可時,他滿心期待著可觀的獎勵,但新的問題出現了。


  對方告訴他,因為在他求學的這些年,所有費用都是學校承擔的,所以在前期,他的獎勵需要作為利息回饋給學校。


  說好的可觀的獎勵到了他手裏的不過一千元。


  何誌賢感到自己受騙了,人事部主任拿出合同告訴他,這些在合同上都已經注明了,他簽個合同就表示他也是認同的。


  何誌賢意識到自己被算計了,但是為時已晚。


  合同已經生效了,他現在根本就別無選擇,除非能拿出他幾輩子都掙不到的違約金。


  人事部主任樂嗬嗬的告訴他,以他的能力,隻需要繼續課題研究,很快就能償還玩學校的利息,在那之後所有的獎勵都是他的。


  沒有別的辦法,他隻能也這麽想,繼續為學校效力。


  他先是用了五個月取得了新的突破,又隻拿到了一千元,也就是往日的生活費。


  隨後又用了十個月,依舊沒有還完債。


  他詢問主任,自己到底還需要償還多少利息,那竟然也是個天價的數字。


  那一刻他終於明白了,他簽的不是合作合同,而是一份賣身契,他已經不屬於自己了。


  無法承受高額的違約金,他隻能繼續留在學校。


  但在這種情況下,他也沒有能力在繼續進行課題研究了,後因為一年間什麽突破都沒有,直接被人事主任訓斥了一頓,連平日裏的飲食起居都不再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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