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屏風
“金屏風……近藤真彥桑是我的同期。”炭火的炙烤下,已經喝了不少酒的東山紀之眼神有些迷離,話語微醺。“當年我去nhk做一個節目的觀眾,結束之後,在涉穀的一個信號燈口,正在等待綠燈的我碰到了喜多川桑。喜多川桑停下車,和我說話,就這樣,我進了傑尼斯事務所。”
“入所之後,和我一起在原宿進行合宿的就是川崎麻世、田原俊彥、近藤真彥、錦織一清、植草克秀他們幾個人了。”
“至於近藤……”
近藤真彥很強,真的很強。八十年代的他如日中天,是日本首個得過唱片大賞、最優秀歌唱賞、最優秀新人賞三項大獎的流行歌手。
歌壇上人氣爆棚之後,近藤便開始進軍影視圈。1983年底,他接拍了電影《愛之旅》,也是因為這部電影,他認識了當時日本歌壇天後中森明菜。兩人因戲結緣,後來假戲真做生出戀情。
當年的中森明菜,因為聲音和天後山口百惠很像,所以她一出道就有“山口百惠接班人”之稱,也順勢繼承了歌姬的稱號,可謂是如日中天。
兩個人氣超高的歌手相戀,這個消息可以說備受日本社會矚目。兩個人郎才女貌,一度被認為是金童玉女。大家本來以為這是童話裏王子與公主的故事成真了。
然而,沒過多久,日本媒體就爆出了近藤真彥在和明菜相戀期間,多次出軌劈腿,其中甚至包括了梅豔芳以及當時明菜的勁敵,日本歌壇另一個天後鬆田聖子。
而在梅豔芳發現了近藤真彥腳踏兩條船提出分手的時候,近藤真彥居然表示“你是個很優秀的女性,即使離開了自己,也能活得很好,但是明菜離開了他,就活不下去了…”
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分手後的近藤並沒有好好珍惜“沒了他就活不下去”的明菜。反而轉頭就去撩當時明菜在歌壇上的勁敵——鬆田聖子。1989年,近藤被拍到在紐約和鬆田聖子約會,兩人親吻的照片也隨之曝光。
所幸鬆田聖子很快就認清了近藤的真麵目,和他分手了,後來更是找到了自己的真愛,事業上也沒受到太大影響。
但明菜就沒有那麽幸運了,天真脆弱的她,在男友一段接一段的緋聞打擊之下,心情壓抑到了極點,身體也是每況愈下。
1989年7月,精神和身體同時崩潰的明菜,在近藤家割腕自殺。幸好被及時發現,經過6小時的緊急搶救,明菜才脫離了危險。
明菜自殺的消息引起了巨大轟動,很多媒體把矛頭指向了近藤,直言是因為他劈腿,才導致明菜心碎自殺。一時間,輿論一發不可收拾,嚴重影響了近藤的事業和名聲。
為了挽救自己風雨飄搖的巨星地位,近藤真彥打電話給明菜,騙她自己要和她結婚,希望兩人一起出現在發布會上公布這個消息。甚至當天還在發布會現場架起了金屏風。
然而,等明菜到了發布會現場,近藤便立刻翻臉,整場發布會,他對明菜自殺的事情僅僅是輕描淡寫說了幾句,隨後,在明菜哭成淚人的情況下,竟然開始宣傳起了自己的新作品…
甚至還說自己本來不想參加這場發布會,是在明菜再三要求下,他才來的。最後更是在記者追問婚訊時,說出了“他和明菜從來沒有過要結婚的打算”這樣的話。
本來以為是喜訊公布會,沒想到卻變成了明菜的道歉會。最終,明菜隻能在記者麵前一邊哭一邊道歉,把所有錯誤,攬到了自己身上,哭著開完整場記者會。
而深愛近藤的明菜,直到記者會最後,還在維護近藤的形象,無論記者如何追問,始終不肯說近藤半句不好,反而一直表示自己自殺的行為,給近藤添了不少麻煩。
這場發布會,最終以明菜公開向近藤道歉告終。這個事情,就是日本娛樂圈著名的“金屏風”事件。
“近藤桑……”大山博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說這個人。近藤真彥雖然是大前輩,可人品實在是太低劣了。這樣他很多時候都不想和近藤真彥有太多交集。
據媒體報道,近藤在和明菜交往期間,曾經以向明菜借了8000萬日元,表示想買個房子,為兩人日後結婚用,當時明菜二話不說,就把錢給了近藤。結果,近藤直接以他本人的名義,為自己購置了豪宅…而這筆錢,在兩人分手之後,他也沒有還給明菜。
這樣的行為,就算是一般人,都做不出來吧。隻能說,近藤真彥真的是已經空前絕後了。未來的什麽赤西仁,山下智久,手越佑也,根本就是不可望其項背的。
“聽說,他的母親因遇到交通事故,情況嚴重,但是事業如日中天的他為了躲避狗仔,沒有及時送母親去醫院,最終導致母親不治去世。這件事,是真的嗎?”一直坐在一邊隻顧著吃的宮崎葵突然開口了。
既然說起了這個,東山紀之的臉色不由越發的古怪了。“你們這些孩子大概可能不記得了。那還是1986年。當時的近藤,正好被年度唱片大賞提名。後來,離奇的事情發生了,他的母親的遺體被火化之後,骨灰盒被人盜走,同時他收到了威脅消息,對方稱,“如果近藤出現在唱片大賞頒獎現場,他母親的骨灰盒就永遠別想要回去了。””
“在獎項和母親之間,近藤竟然義無反顧選擇了去領獎,分秒不差地出現在頒獎現場。還“不負眾望”拿到了獎,然後在現場上演了一場“催淚”大戲,當眾表示“無論母親的骨灰能不能拿回來,母親永遠活在他的心中”。直到現在,他母親的骨灰盒依舊下落不明……”
“在金屏風事件以後,近藤桑應該很快就和另外一個大小姐結婚了才對。他是怎麽才……”
“因為,他背後站著的,是泰子桑。我這麽說,這個理由足夠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