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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各自為家1

  自從王清河“反革命”的事情使全家受到連累後,王玉為和王易為隻能告別他們心愛的學業,每天和其他人一樣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後來,身為大姐的王藍通過高光的關係為王易為找了一份工廠業務員的工作,雖然是一家鄉鎮企業的小型閥門廠,但屬於集體企業。在那時來看,也算是公家單位,還是很吃香的。而王易為則和王清華一樣,學起了做生意。當然,那時做生意已經不像王清華年輕時的年代那樣謹慎了。


  ??由於高光的身份原因,工廠領導對王易為自然有所照顧,所以在很多年內他的日子還是過的不錯的。


  ??王易為的單位離家有四十多裏,農閑時,他會住在單位宿舍,農忙時,他便騎著結婚時買的大金鹿牌自行車,早出晚歸,盡可能的幫家裏多幹些農活。一旦工廠有銷售業務,他也隻能山南海北的四處闖蕩,有時一個月都回不了家。那時,照料一家老小的任務便全部落在了劉美麗的身上。


  ??劉氏年事已高,雖說生活還能自理,但畢竟不如從前。而王清華的身體遠遠沒有劉氏健壯,連走路都需要拄著拐棍。


  ??一天晚上,王清華忽然人事不省,在王易為不在的情況下,身為兒媳的劉美麗竟然背著他跑到村衛生所,硬是將他從死神手裏奪了回來。


  ??每每提及此事,王清華就會哆嗦著手,在別人麵前豎起大拇指,並顫巍巍的蠕動著嘴唇說:別看小五(王易為排行老五)家裏有些強……,但心眼好……人孝順……,將來會有好報……


  ??多年後,母親劉美麗回憶起這段經曆時,都會心有餘悸的對王雲說:那時,農村窮,也沒有內衣內褲,就穿個自己縫製的大汗衫、大褲頭子背著你爺爺出去的,回來後,渾身像在水裏泡了一樣,兩條腿都“嗖嗖”的打哆嗦……


  ??夏天,在那個沒有乘涼工具的年代裏,乘涼隻有靠樹底下的陰涼了。王清華熬了半輩子的房子,隻有四間低矮的土坯房,夏天人呆在裏麵,就像悶在缸裏一樣,加上滿屋的蒼蠅蚊子,讓人隻有挨啃的份了。那時,劉氏便會拿出曬幹的打成小捆的艾草點燃,放在房子裏,說是熏蚊子,最後,不僅蚊子,連人也不敢在屋裏呆了。而神奇的劉氏卻能扛的住,自己一邊吧嗒吧嗒抽著杆煙,一邊在黑暗中撥弄著屋裏的艾草,最後便習慣的盤腿坐在炕頭上,把自己盤成了一尊雕像。從已經破了幾個洞的封窗紙中望去,眼袋鍋中的煙火一閃一閃,充滿了肅穆和深邃。


  ??結婚後分家,王易為和父母住在一起,王玉為則在村子的另一邊重蓋了幾間土坯房,至於房子是如何蓋起的,在王雲的腦海裏沒有記憶。記事起,王雲就覺得大伯的房子比自己家的房子要大一些。後來,從大人們的談話中聽說,大伯做生意可能賺到了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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