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打爛寧家門牌(求推薦票
帝爵夜見舒顏沒生氣,立刻抱住她躺在床上。
“別睡,你還沒刷牙。”
“不臭。”
“不行!你快去刷!”
“你聞聞,不臭,我用過漱口液。”
……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抱在一起說話,沒過一會就一起睡著了。
就這樣,舒顏這個傻女人被帝爵夜幾句話就哄好了,要是別人知道了,非得一巴掌打醒她。
……
第二天清晨,舒顏起床跑步運動。
“”
“”
舒顏
“”
“”
舒顏
“”
“”
舒顏
“”
“”我和他認識將近十年,八年的婚姻,今年終於可以結束了。
怪自己年幼無知,怪自己雙魚座的隱忍,怪自己不會拒絕的懦弱性格,哪怕不喜歡他,卻因為母親的原因,嚐試和他交往。
不過半年的時間,不懂避孕,第二年奉子結婚。
當年我剛滿十八歲,她莫名其妙給我安排相親,我內心排斥,但行動接受。
因為雙魚座就是非常極端的星座,天生帶著雙麵矛盾的性格,快樂與悲傷,積極與消極,向左與向右。
一邊愛夢幻一邊又非常現實,一邊深情(戀愛腦)一邊又絕情(事業狂)。
思想叛逆,行動忠誠。(可當時我不了解自己,也了解雙魚座。
不善於拒絕的我,答應了相親,答應了交往,答應了結婚。
這是一場孽緣持續了十年,我不愛他,他也沒有有多喜歡我。
因為都是第一次談對象,第一次結婚,我們沒有經驗。
我以為他懂我,所以我從不開口,不伸手要他的錢,不要他給我過情人節,生日,七夕,結婚紀念日什麽的。
十年,隻有今年七夕這一天,他終於舍得給我送一個520的紅包,一束玫瑰花,出去吃飯。
可惜,晚了一步。
不愛他,加之十年的失望攢夠了,我賠償他十萬元,外加不要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提出離婚。
堅持了半年,鬧到我父母那裏,他們差點把我趕出去,剝奪我的繼承權,還要搶我的孩子,不讓她們認我做媽媽。
我都沒有退步。
我已經用了十年青春為這場婚姻買單了,我不想帶著後悔和痛苦和他過接下去
他以為拿了結婚證會和我一輩子過下去,所以沒有用心經營這場婚姻。
對我態度冷淡,沒有浪漫一次,沒給我買過禮物,送個口紅。
就連平時,我們都沒有牽手過沒有擁抱過。
因為孩子吵,從一出生的那個月,我們就分床睡,本來感情就不深,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對他僅存的那點親情也沒有了。
他的工資不給我,每個月多少都不知道,我先用完自己的工資,才會跟他說一聲生活費沒有,他會給五百塊。用完下次再要,這種施舍的感覺讓我更加厭惡。
雙魚座有什麽事都不會說出去,外加想象力豐富,一點小事都會往消極方向擴大數倍。
忍了將近十年,今年三月我終於提出離婚,因為我全職寫作,每個月平均七千塊,足夠我養孩子了。
但我知道,他是不會離婚的,一旦沒有我這種免費又帶薪的保姆上哪找?年輕又漂亮,家裏又有一棟新房子和幾百平的老宅等著拆遷。
所以,我提出補償他十萬,因為財帛動人心。
我們表麵的和平撕裂之後,他雖然表麵不同意離婚,但會時不時地說出讓我惡心的話。
比如從不擔心我有沒有能力賺到十萬給他,從不擔心離婚後,我是否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
他隻會說離婚後沒房子怎麽找老婆,他還要二婚生孩子,這輩子是不可能打光棍的。
更過分的是,他質疑我認識了別的男人,著急離婚是為了嫁給別人。
各種往我身上潑髒水,我一個生養兩個孩子,無人幫忙照顧孩子,還要操心一日三餐,拖地洗衣服的人,去哪裏認識陌生男人?
誰又看得上我?一個不打扮,渾身都是奶味屎味的女人,去哪都帶著孩子,誰看得上?
我的微信和電話簿連親戚男性都找不到幾個,除了最親的父親和伯父,堂弟表弟。
無論他現在怎麽改變,在外人眼裏他已經對我很好了,我也不會原諒他,喜歡他。
他的工資不給我就算了,做什麽事都不跟我商量,包括借錢給他弟弟,借給他同學,導致好幾年了都沒還。
我和他在昨天下午去了一趟民政局,一波三折終於提交了離婚申請,拿到了回執單,隻要等一個月的冷靜期結束後,就可以拿到那個證。
希望下個月底順利拿到那個證,未來的一年也要順順利利,尤其是工作,我還要賺五萬還給他,還要賺錢養孩子。
謝謝大家的支持,等我這幾天調整好心態,努力碼字,努力更新。
加油!加油!
我和他認識將近十年,八年的婚姻,今年終於可以結束了。
怪自己年幼無知,怪自己雙魚座的隱忍,怪自己不會拒絕的懦弱性格,哪怕不喜歡他,卻因為母親的原因,嚐試和他交往。
不過半年的時間,不懂避孕,第二年奉子結婚。
當年我剛滿十八歲,她莫名其妙給我安排相親,我內心排斥,但行動接受。
因為雙魚座就是非常極端的星座,天生帶著雙麵矛盾的性格,快樂與悲傷,積極與消極,向左與向右。
一邊愛夢幻一邊又非常現實,一邊深情(戀愛腦)一邊又絕情(事業狂)。
思想叛逆,行動忠誠。(可當時我不了解自己,也了解雙魚座。
不善於拒絕的我,答應了相親,答應了交往,答應了結婚。
這是一場孽緣持續了十年,我不愛他,他也沒有有多喜歡我。
因為都是第一次談對象,第一次結婚,我們沒有經驗。
我以為他懂我,所以我從不開口,不伸手要他的錢,不要他給我過情人節,生日,七夕,結婚紀念日什麽的。
十年,隻有今年七夕這一天,他終於舍得給我送一個520的紅包,一束玫瑰花,出去吃飯。
可惜,晚了一步。
不愛他,加之十年的失望攢夠了,我賠償他十萬元,外加不要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提出離婚。
堅持了半年,鬧到我父母那裏,他們差點把我趕出去,剝奪我的繼承權,還要搶我的孩子,不讓她們認我做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