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0章 處處是錯
第2600章處處是錯
李捕頭又說:“至於尤府的護院,因為他們是為搶親而來,在搶親過程中被打敗,屬於正常受傷,至於致死致殘,你們之中沒人死亡,就算有人被打折了骨頭,但一看就知道並不嚴重,隻要接上養個一兩個月就能好。
因此不能追究傷人者責任。你們的傷,自己回去自己治療,顧家不用出醫治費用。”
對這個結果,尤府的護衛們早就預料到了,你來搶人家的新娘,被人打傷了那是活該。沒人會替你著想。他們隻能寄希望於尤府,能替他們請大夫治傷了。
“南家大姑娘大丫,並非參與搶親之人,被尤府管家因搶親失敗泄憤而殺,責任在尤管家,將上報上官,如無意外,應追究尤管家的責任,最重可致死刑。”
尤管家一聽這個結果,有些傻眼。
“大人,大丫已經被她娘趕出南家,且已經成為尤府的人,我就算失手殺了她,也是尤家內部的事吧?”
李捕頭看向金三娘:“他說的可真?”
已經被救醒的金三娘憤怒地指著尤管家:“不對,他說的不對,因為大丫當眾頂撞我,我是說過要趕她出門,不認她這個女兒,但是試問一下,哪個家長罵孩子的時候沒說過這樣的話?我有請族長開堂將她逐出嗎?”
眾人聽到這話,都是不斷點頭。是啊,家長遇到孩子做錯事,怒極而罵的時候,說出不認孩子這樣的話,不過是氣頭話而已,隻要沒有請族長開祠堂從族譜裏劃掉,就不算將孩子趕出門。
尤管家懵了,他潛意識裏當大丫是尤府人了,可實際上,人家還不是尤府的人呢。
這殺了人家女兒,不說要償命,至少坐牢是免不了了。
“另外,尤府請來江湖人搶親,卻未作好交代,至被搶親的新郎重傷,生死未明,應追究搶親主人的責任。趙四,你帶張二去尤府上,將尤家大少尤成仁抓獲歸案,由縣官量刑處置。”
李捕頭當眾宣布可能的結果,明顯是護著被搶親方,固然有著南萌玉所送金子的原因,但目的也是通過這事震攝一方。否則,他隻要將人抓回即可,不用在這裏宣布處置的方向。
搶親一事實屬惡俗,卻因風俗已久無法杜絕,官方便在處置搶親事件之時,對搶親方從嚴處置,這也是希望通過對搶親方的處理,達到減少這類事件的目的。
尤管家雖然被打傷,但還能說話,聽到捕頭這一番話,原本沒有吐血的他頓時一口鮮血噴了出來。
他是真沒料到,打人的黑風雙煞已經死了,沒有被追究打死他們的人責任也罷了,可黑風雙煞都死了,他們打傷人,依然還要尤大少來承擔!
這個李捕頭是不是尤府有仇啊?
為什麽,顧南兩家殺人傷人了,卻一點事都沒有,而他們尤府殺了人傷了人,他要給大丫償命,大少也要因顧東行重傷而被抓獲歸案?
平時,尤家跟別人家發生點什麽事,從來都是他們尤府是對的,可今天,他們尤府居然處處是錯?
這是什麽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