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重生之少將仙妻> 第397章 買房遇極品(五)

第397章 買房遇極品(五)

  第397章買房遇極品(五)


  萌玉冷笑:“父母?你確定是我的母親?


  你那個時候結婚幾年都沒有生養,聽人指點說你自己命裏無子,要認養個孩子,才能靠那孩子帶來弟妹。


  所以,你就從我母親身邊偷偷帶走了剛出生的我,靠著我命裏有弟妹,你才生下了自己的孩子。你這個偷竊嬰兒的拐子,你還敢自稱我的父母?”


  眾人聽到這話,頓時看向江母的眼光就變了,將人家孩子偷來,使得人家母女骨肉分離,這——難怪人家知道後不認你做母親了。


  江母想說,是她父親交給她的,你父親還收了我的錢,但那樣一來,就更加坐實她人販子的罪名了。


  萌玉又接著說:“還有,你剛才說隻是對我罵幾句,打兩下?我可是被你們一家從小打罵大的。”


  江萌玉將自己在江家從小幹活,經常挨餓,十歲了還不許讀書,讀書了又不給學雜費,連撿垃圾賣點錢也經常被搜走等等都說了。


  “若不是在家時有隔壁的大娘時不時接濟我一餐飯,在校時有同學接濟我午飯,我早就餓死了。


  她李春花把我從親生母親身邊偷來,除了我還在嬰兒時期我不知道,我記事起,就開始做事才有飯吃。


  我三歲開始做事,五歲就包裏家裏的家務活,若是有半點做的不到位,打罵也罷了,還不敢飯吃。


  好容易我靠著自己撿垃圾賣得的錢讀了書,不斷跳級,今年才考上了大學,可她卻為了把我辛苦考上的上大學名額給她的親生女兒去讀,將我賣給了山裏一對兄弟。


  若不是我機靈跳崖逃走,我現在已經成了老虎坳一對兄弟的共妻。


  大家想想看,這樣的人,能稱之為父母嗎?你們誰願意有這樣的父母?”


  眾人聽了萌玉的控訴,一個個都被激得義憤填膺,之前還守著“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則,此時激於義憤,卻是議論紛紛起來:


  “這哪裏是養女兒,分明是養丫頭啊!”


  “是啊是啊,這樣偷人孩子,又不把孩子當人,也是太過份了。”


  “我好象聽說過這個女人,因為買賣人口被抓過。”


  “把人家孩子從媽媽身邊偷來,就該坐牢。”


  “不是這個,是因為她賣了女兒。”


  “好象,我也聽說過,把女兒賣到深山裏給人作共妻。”


  ……


  李春花沒想到,江萌玉居然將她差點被賣進深山作共妻的事說出來,她難道不知道,這事說出來對她的名譽也有影響嗎?

  而且,這裏居然有人聽過她做過的那點事。這事之前不是隻在村裏流傳過嗎?什麽時候縣城的人也知道了?

  她不由有些後悔,早知道就不招惹江萌玉了,實在是這事若是在縣城傳開,她以後還怎麽在縣城過日子?


  江懷玉見萌玉將他們家對她做的事當眾抖出來,心中也是非常著急。


  她連忙站到台階上,朝著眾人喊道:“你們別聽她胡說,若是我媽真做了買賣人口的事,那法律還能放過她啊,我們能站在這裏嗎?早就坐牢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