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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那就為搖滾做點事

  第58章那就為搖滾做點事


  ??那份聲明,某種程度上起了助推作用。


  ??而且,很快被人遺忘。


  ??可,電影造成的一個民眾對搖滾的壞印象,是很難遺忘的。


  ??這也是王旭說的,沒什麽用了。


  ??另外,事實上,這份聯合聲明,簽名的,雖然是有些名氣了的,可,沒有重量級人物,這也是,它‘無用’的一個很大的原因!!

  ??說白了,還是憤青!!

  ??憤青,怒吼,其實是搖滾的一個很重要的元素,通過此,來表達自由。


  ??可,如果以憤青,怒吼來充作搖滾的內核,那,搖滾永遠起不來,隻會走下坡路……


  ??因為,環境不允許,且,也顯得低級。


  ??崔堅,魔岩三傑,唐朝等,之所以成功,一是,那個時候,國內搖滾剛剛興起,二是,他們還不那麽憤青。


  ??之後,當魔岩三傑在憤青的路上,越走越遠的時候,他們就沒了……


  ??有人把黑暗,當搖滾內核,同樣是不行的。黑暗,隻能成為一個元素。


  ??同理,另類也隻能是一個元素。


  ??可,偏偏搖滾界,魚龍混雜,下限很低,誰都能玩……


  ??我想玩搖滾,就得去弄個發型,紋個身,搞套奇裝異服,就得另類,表現得和別人不一樣,不然就不是搖滾。這樣,怎麽行?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燕京樂與路》或許片麵了,可,展現的,卻也是當下搖滾的一個現象。當下搖滾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就好像有人說夜場很亂,不安全,然後你站起來大聲嚷嚷,說也有夜場是好的……很蒼白、無力。


  ??所以,有人說搖滾已‘死’。


  ??事實上,後世,搖滾已經開始複蘇了。而它之所以複蘇,其實,是正常化了。


  ??那個時候,搖滾沒那麽另類了,沒那麽憤青了,沒那麽黑暗了。


  ??融入了幽默,調侃,自嘲等新元素!!


  ??所以,有人說,搖滾又‘活’了。不是‘活’了,是走上了一條新道路。是變新了。


  ??不變,就隻有死!!


  ??聞言,青年男女不吭聲了。應該是被王旭的歪理說服了,或者說,覺得有點道理。


  ??“我們打算去後營那邊看看,你們要不要一起?”湯微問。


  ??男子搖頭,“我們倆一會還要練歌呢……”


  ??頓了頓,“你們現在去,看不見人的,都在睡覺,最好是下午去。”


  ??說完,男女離去。


  ??湯微看向王旭,“那我們現在去嗎?”


  ??“去啊。”王旭點頭,“也有昨天晚上沒有出去演出的,總不能個個都去了吧?”


  ??“我們就是逛逛,看看,就當是遊玩了。”


  ??“嗯嗯。”女神點頭。


  ??然後,兩人便一邊逛一邊拍照的往後營那邊走去。


  ??“我發現,你對搖滾,其實挺懂的啊。”湯微說道。


  ??王旭笑了,“懂點皮毛,這個,喜歡搖滾的人,真正愛聽搖滾的人,其實都能說出一句兩句對搖滾的理解。”


  ??到了後營那邊,果然,沒看見什麽人,也沒聽見什麽音樂。


  ??就看見了一個胡子拉碴的男子在吃泡麵,一個女子在洗頭發……


  ??兩人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讓王旭和湯微熄了上前攀談的想法。


  ??逛到盡頭,返回的時候,路過一棟一層民房,裏麵有激烈的爭吵傳出。


  ??“你吃都吃不飽,玩什麽音樂?玩什麽搖滾?”


  ??“你不肯跟我回家是吧?那行,那你就死在這好了,以後永遠別回家……”


  ??旋即,一名中年男子麵色陰沉的走了出來,提著個行李袋,無視了王旭和湯微,徑直走了。


  ??男子,頭發灰白,臉上暗黃,有溝壑,那是長期勞作留下的痕跡,衣服上,行李袋上,都滿是灰塵,應該趕了很遠的路。


  ??顯然,此人是來勸孩子回頭的,然而,失敗了……


  ??一名青年男子走了出來。


  ??看著年紀不大,留著寸頭。雙手拿著一個被摔壞了的吉他,紅著眼,淚流滿麵。


  ??看見王旭和湯微,他急忙轉身,走進了屋內。


  ??看了看遠去的中年男子的背影,又看了看破舊一層民房內躲著不敢見人的寸頭青年,王旭歎了口氣,“走吧!!”


  ??湯微‘嗯’了一聲,心情也有些沉重。然後,兩人踏上歸途。


  ??一路上,兩人都沒有說話。


  ??“你怎麽了?”直到走出樹村,湯微忍不住問道。


  ??“沒事。”王旭笑了笑,“我隻是在想,他們是為了出名,還是說真的喜歡搖滾。”


  ??“那你有答案了嗎?”


  ??王旭搖頭,“沒。”


  ??“我個人覺得,喜歡搖滾,和為了出名,並不衝突。”湯微想了想,說道。


  ??“就像我,我喜歡表演,可是,我也希望出名。表演是需要觀眾的,是需要得到反饋的,我希望別人喜歡我的表演,越多越好。我覺得,玩音樂,也是一樣。”


  ??“喜歡音樂,自己一個人玩,自娛自樂,當然也可以。可是,不痛快。沒人批評,沒人肯定……很無趣。”


  ??“人都是虛榮的,為了出名,沒什麽。人活著,不都是為了身前名身後名嗎?有了名之後,利也有了,可以讓自己過得更好,改善生活,可以回饋父母、親人。”


  ??“所以,不衝突!!”


  ??“可是……”王旭張了張嘴,最終,把話吞了回去。


  ??但,旋即,他就說道:“可是,會不會存在這種情況,就是有些人,他們本來不喜歡搖滾,然後為了出名,所以玩搖滾。”


  ??“就像演員。很多人,去當演員,並不是說有多麽喜歡表演,而是為了出名。”


  ??“如果,他們家裏條件不錯,那沒什麽問題,可,像剛剛這個,那家夥,明顯家裏條件就不行,他父母其實養大他,就很不容易了,那,當他大了,是不是得報答他父母?”


  ??“我不是說窮人,就沒資格玩音樂玩搖滾,沒資格去當明星,我的意思是,這樣的路,很難走。”


  ??“你如果執意去走,可能會失去很多東西。比如,那家夥,他父親,你覺得還能活幾年?他可能才四十,才五十,可為了家,為了老婆、孩子,如今和六十一樣,他還能活幾年?”


  ??“那家夥不說很大可能不會成功,就是成功了,他父親怕是也沒了。那這樣的成功,有意義嗎?”


  ??“我說的,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其實是想說,不能盲目,不能打著追逐夢想的口號、幌子,去做一個自私自利的人。”


  ??湯微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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