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王旭的複仇3
第38章王旭的複仇3
??劉友發知道,李家沒了。
??當他這個村長站出來,李大用的下場就已經注定了。
??以村裏的名義報警,證據確鑿,又有王旭準備好的驗傷報告,誰還敢賣李正的麵子?
??尋釁滋事,致人受到傷害的,判處三年以下。
??幾個月?不可能的。少說兩年!!
??李大用進去,魚塘收回,小兒子李光的財路被斷,日後沒了生計……
??王家莊之李家,算是自此沒落了。
??事實上,李大用家的威勢,本就是扯李正的虎皮,但,當王旭和劉友發,不想賣李正麵子的時候,自然不會把李大用家,當回事!!
??當然了,劉友發也知道,自己這次,多半是得罪李正了。
??而且,得罪死了。
??可,不想得罪李正,和怕李正,是兩回事。他劉友發,並不怕他。
??他王家莊劉家,也不懼他燕口鎮李家!!
??相反,他怕王旭,懼王旭。
??不僅僅是因為,王旭拿捏住了他的把柄……
??李正和他劉友發,再厲害,也就是在燕口鎮這一畝三分地厲害,他們的資源,權勢,出不了燕口鎮。
??而王旭,考上燕京人大的王旭,卻是,真正走出了燕口鎮,真正可以通‘天’的人物。
??他的老師,是燕京名校的老師,他的室友,同學,是名牌大學生,是天之驕子……
??他的人脈資源,想想,都讓人心驚。
??而且,王旭此人心計,手段都不俗,這樣的人,就更可怕了。
??接下來,劉友發就以村裏的名義,和王旭簽了魚塘承包合同,然後,和王旭一起,去鎮上派出所報警。
??隨後,警察就到了村裏,李大用被抓。
??“李光,村裏那幾個魚塘,已經承包給了別家了,給你三天時間,趕緊把魚起了,不然,三天後,村裏給你起魚,然後充公。”當天晚上,村裏找到李光,下了通知。
??……
??晚上,飯桌上。
??“這樣做有點過了……”
??“其實沒必要把人送進去,逼人道個歉就可以了。”
??“你既然把魚塘拿過來了,人家道歉都不用,你怎麽還把人送進去……”
??“大家都一個村的,做這麽狠,以後還怎麽見鄉親們?”
??“你這樣,豈不是把李正徹底得罪了?”
??“還有,你這樣,豈不是連友發村長也給徹底得罪了?”
??“……”
??何秀琴和王天右,你一句我一句,絮絮叨叨,沒完沒了。
??王旭隻顧埋頭吃飯,沒理會。
??坐一旁的王建民,就更不敢吱聲了。他今天待這邊,是怕李家萬一鬧事,好幫忙支應……
??等兩老說累了,王旭也吃好了。
??這才出聲。
??“爸,媽,首先,不是我做得過了,是他李大用做得過了。”
??“他把爸你打了,好幾天了吧,有上過門看一下嗎?有道歉嗎?”
??“他家,有一個人上門嗎?”
??“這次,如果我不回來,爸和媽你們是不是會一直瞞著我?爸是不是會不去醫院?後果是什麽?後果就是,爸以後就瘸了拐了!!”
??“你們說,我能算嗎?能輕易算了嗎?”
??“至於幾個魚塘,他李大用一直霸占著,沒給一分錢,這是不是侵占村裏集體資產?這是村裏集體資產,怎麽叫我從李大用家拿過來啊?我又不是像人家一樣沒給錢,我給了承包費……”
??“而且,我之所以承包那幾個魚塘,還不是為了你們二老考慮,你們不肯和我上燕京,說什麽故土難離,我也隻能給你們倆找個活計,養魚賣魚挺好的,種地太傷身體。”
??“你們也別覺得,不好見鄉親們,李家就是村裏一霸,收拾了他李家,鄉親們指不定怎麽叫好呢……”
??頓了頓,王旭喝了口湯,然後接著說道:“至於得罪李正,得罪了就得罪了,兒子不怕他。”
??“說實話,要不是他和他爸李大用,和他弟李光,不是一路子,平時為人做事還可以,我連他一起收拾。”
??“至於發叔,他是聰明人,其實沒得罪……”
??其實劉友發,得不得罪,都沒事。有那把柄在,他也隻能任由王旭揉搓。
??當然了,王旭也可以送禮,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再威脅,委婉的把事辦了,將劉友發綁上船,綁上戰壕。
??但,麻煩!!
??且,如此這般,那雙方就是合作、盟友的關係,這次,人劉友發妥協了,下次呢?
??人家扭頭把土衝毀了,沒了證據,你能拿他怎麽辦?人家再生恨意,扭頭和李正通了氣,或是反悔,怎麽辦?
??所以,不如幹脆就將這個證據坐實了,捏在手裏,讓劉友發沒有退路,隻得入他彀中,為他所用!!
??被王旭一通說,何秀琴和王天右也就不再吭聲了。
??畢竟,事情已經做了,如今再說,也無益!!
??因為怕李光上門鬧,或者李家兄弟上門求情,所以,飯後,兩老也沒去睡。
??一直到了11點,沒人上門,這才睡去。
??王旭和王建民,也進了房間,卻沒有急著睡。
??“旭哥,你是不是還有後手?”王建民問道。
??王旭笑了起來,“你怎麽知道?”
??“上午,聽說有人上村裏收魚……”王建民翻了個白眼。
??王旭一愣。
??那個叫陳強的魚販子,自然是王旭的後手了。那人,真名叫趙勝,陳強是假名。
??也並不是真正的魚販子。
??王旭找他,就是為了引李光上套。
??魚塘收回,三天時間內,魚得起,看似有三天時間,可,老爸李大用被抓,得忙活老爸的事,哪裏真正有三天時間?
??而且,突遭變故,心中大亂之下,考慮事情,自然就容易出錯……
??起了魚,得賣吧,恰好有人上村裏收魚,李光絕對會賣。
??眼下,天氣還未轉涼,魚起了,放不了幾天,王旭的謀劃,就是,讓李光這批魚貨,砸在手裏。
??他不僅要讓李光斷了財路,還要讓李光,破財!!
??但是,王建民這一番話,讓王旭猶豫了。
??是啊,太巧了……
??真要做了,但凡精明一點的人,也能看出,和王旭他有關係。
??這事,有點打法律的擦邊球,繼續做嗎?
??“算了,重活一世,大好人生,犯法的事,不能做……”王旭心道。
??旋即,他打了個電話出去。
??“趙勝,改變一下計劃,找李光談,壓低價格把魚收了,是真的收,不用起魚。”電話很快接通,王旭說道。
??“好的,王老板。”對方應了。
??“你先談,談好了過來找我拿錢,順便介紹你認識個人,以後你和他搭夥幹。”王旭說完,掛了電話。
??趙勝此人,今年剛好30歲,縣城裏人,今年被下崗浪潮波及,也被裁了,半年來,一直沒找到事做,隻能靠撿垃圾,收廢品維持生活,家裏父母老婆孩子一堆人,過得十分清貧。
??王旭找到他,提出讓他跟自己幹的時候,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也不怕被騙。因為,他已經沒有被騙的資格了……
??即使王旭提出收魚計劃,明言這是打法律的擦邊球,人家也沒有拒絕。
??因為,王旭給他買了一部手機,又預支了一個月400塊錢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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