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百無聊賴
梅明嫣百無聊賴的掃視了一周珠寶店,三三兩兩的人時不時的進來,由於梅明嫣很用心,店鋪總算是正常經營著走了。
果然若是有心,就能成事。梅明嫣從小商海裏耳濡目染,沒有經驗也有底子,珠寶店接手就走上了正軌。若是時間倒流,指不定自己還應該學學經商專業。
梅明嫣聽到熟悉的電話鈴聲響起,毫無精神的伸手拿過桌櫃上的電話,心裏還在奇怪是誰打的電話。在看到來電顯示的一瞬間,梅明嫣抑製不住內心的狂喜。是時俊亦!
清了清嗓子,梅明嫣心氣平靜的摁了接聽鍵:“喂,俊亦。”
“明嫣,上次的事是我錯怪你了。我不應該不相信你,讓你受委屈。這樣,你周末來別墅一趟,我們好好談談。我也有個人要介紹給你認識。”時俊亦略帶歉意。
梅明嫣聽了心裏又急又喜又期待,強裝鎮定,“好,我需要你的合理解釋,否則我不接受道歉。”
“最近怎麽樣,有沒有什麽新鮮事?”時俊亦突然調轉話題,自然到就像問你吃飯沒有,我剛洗了澡一般,答非所問。
“還好,我現在住到了以前的公寓,每天都來時代廣場的珠寶店看店,因為實在太無聊了。朋友些都愛泡吧唱k,你知道的我根本不喜歡那些。”梅明嫣極力想表明自己的品味,又想交代自己的現狀,無非是想告訴時俊亦:你看我現在多麽孤獨寂寞。
時俊亦語氣平淡:“哦,是嗎,珠寶店怎麽樣了?”
時俊亦多麽精明的人物,經銷商這一塊,,梅明嫣自然是會仔細去詢問了解的,透過梅明嫣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知道自己想知道的。
男人一旦精明起來,連自己都怕。時俊亦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
“嗯,目前還不錯。已經步入正軌,我對珠寶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前我討厭經商,現在才發現,還是有點意思。”梅明嫣沒說假話,自己以前就是對經商不感冒,隻是覺得經商的人很厲害,想不到現在自己也可以變成很厲害的人了。
“那好,見麵了再聊吧,我該去開會了。”時俊亦嘴角的笑意更濃,第一次覺得自己可以如此坦然的麵對這一切了。
“好。那你去忙,周末見。”梅明嫣嘴角像吃了蜜一樣甜,心裏早已歡呼雀躍,可是現在表現得時候。
“嗯。”時俊亦說完,就掛了電話。
掛了電話的時俊亦臉色卻濃重起來,想不到會走到這一步,相愛相殺。畢竟曾經相愛過,現在他已經可以正視這段感情了。一直一個人追逐,另一個人享受。
現在,他終於可以鼓起勇氣停一停,這樣輕鬆的感覺真好。
時俊亦抽出一根煙,在辦公室裏,時俊亦其實很少抽煙,以後他要獨自一個人走很遠很遠的路了。想著這,時俊亦不禁點燃了煙,猛吸了一口煙。
初次抽煙的時候,時俊亦不懂得煙該如何進入肺裏。一陣亂吸之後,時俊亦咳得不得了。可是現在,經過無數年熟能生巧的鍛煉自己後終於可以吞雲吐霧。
但這並不見得是一件逢人就說的自豪事,至少他知道霍南瀟打心眼裏不喜歡自己抽煙。可是改不了了啊,多年以來養成的習慣,排憂舒心思考無所不能。
於是有得便有失,時俊亦明白。生命裏有些人有些事,遇到就是致命的。正如曾是驚鴻照影來,時俊亦微眯著眼睛。
錢助理的聲音外耳邊響起,“時總,時董事的事已經安排好了。您旗下20%的股份給了時董事,您目前還有35%的股份,仍然是公司最大股東。”
時俊亦睜開眼睛,一直認為錢欣雨這個名字是一個美女,不知道是公司人事部有意而為之,還是無意的。總之,錢欣雨單從外表上看,就算不得美女。
個子瘦小不說,還黑。黑也不是特別的黑,隻是臉上還長了星星點點的黑色小雀斑,看上去著實影響美觀。
但是有一點,時俊亦倒是覺得很好。錢助理總是可以輕易知道自己在想什麽,哪怕隻是剛當自己的助理,也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
錢助理簡直是時俊亦心中理想的助理,知性成熟懂事故卻又不張揚,長得不好看對其他人來說可能是遺憾,但是對時俊亦來說簡直完美。這樣他就省了許多的是非與口舌之爭,也不怕霍南瀟誤會。
時俊亦抬眸注視著錢助理,“做的很好,我知道了。周末我見梅明嫣的事,你也跟著去吧。”
時俊亦之所以這麽打算,他是怕自己看錯了人,隻有女人才懂女人,所以帶著錢助理簡直是保險得不得了。
“好的總裁,我先去忙了,有什麽事您隨時叫我。”錢助理說完就恭敬的走出去關上了辦公室的門。
時俊亦坐在椅子上捏了兩眼之間的鼻子,自己肩膀受傷的地方還在隱隱作痛。有些事,他一輩子都會記得。若是有人有心想置自己於死地,那麽自己隻會比對方更加凶殘百倍。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霍南瀟正在開心的準備著要去參加王薇薇的家長見麵會,雖然覺得不妥,可是自己能有機會見證好朋友的幸福本身就是一種幸福。
王薇薇整天都沉浸在熱戀的額快樂裏,覺得遇到了木遙楓是自己一生最幸運的事情。好不容易熬到了見家長,雖然王薇薇都覺得速度太快,可是她已經迫不及待想雙方談好親事就結婚了,她從來沒有這樣想嫁人。
要嫁就嫁給幸福,木遙楓就是王薇薇的幸福。
王薇薇準備去置辦見家長時的衣服,盡管自己滿滿一間屋子裏都是衣服,可是不得不承認,自己還是覺得不滿意,無衣服可穿。
再沒有遇到木遙楓之前,王薇薇覺得別人的婚姻大多數時候都是不幸的,甚至很恐婚。除了父母那一輩人,估計沒有幾個人可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王薇薇見慣了相愛相殺,比如自己好朋友霍南瀟的愛情,想象著自己遇到的男人若也是那樣的話,自己寧願孤獨終老。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最大的改變就是治愈,治愈一件不可能的事,治愈一個不肯改的情結。如果王薇薇得病了的話,那麽木遙楓就是唯一醫她的藥。
木遙楓一生也是尋尋覓覓,始終尋不到一個合適的人。說是合適,倒不如說是必須。可是直到他遇到了王薇薇,他才知道,人生有些事就是冥冥之中,命中注定。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木遙楓也期待著自己見到王薇薇父母的時候,可以得到雙方父母真心的祝福,畢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現在,也是有父母祝福才能得到真正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