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榮譽製度:


  優點:無家族勢力,無階級勢力,治下之民隻要餓不死,就無法無法造反,等等。


  缺點:糧食危機!餘者待發掘!


  全民既分為四個階級!

  既,外族奴隸,普通百姓,榮譽公民,統治者。


  全民需得按照勢力所分配之事務,按時完成規定上交物資,若上交物資多餘規定數目,獎勵榮譽值,

  少交者,若非天災**,本年內且不止無榮譽值,還需扣除榮譽值。


  (天災,既發洪水,無雨大地幹旱,地動山搖,蝗蟲災害等等,可算為天災)

  (**,既鄰裏故意禍害,官員刻意刁難等等,可算為**,受此地刁難者,可先殺後報!既無罪!)


  另外:凡是成年五年後,依舊身無榮譽值,逐出榮譽公民範圍。(此生不得入榮譽公民之列。)

  榮譽值的作用:


  榮譽值到達一階後,可每年消耗二榮譽值,換取休息一年(既隻管吃,隻管住,無需幹活。)

  榮譽值到達一階後,年紀達到五十者,可入城市內元老院居住,無需繼續幹活!(既管吃,管住,管送終,無需幹活,每日裏隻需,逗逗隔壁的幼兒園內的孩童既可!)


  榮譽值到達一階後,凡是生下不足一日的幼兒,處於勢力範圍任何地帶,幼兒無需幹活,可隨意在公共食堂吃飯。


  (城內一切吃著,皆由勢力統治者管,無需本人付出任何金銀,榮譽值,皆不需!)

  孩童年紀到達六歲時,可送入城市內,讀書,識字,習武,軍事,每過十日,可送回家中,探望家人一日,

  (送入城內之孩童,吃食住行,待遇享受,中級榮譽公民待遇,。)

  孩童年紀到十三成年後,必須搬出城市內,進入能力所及之職業範圍內幹活,三年內允許達不到,每年規定標準,不扣除榮譽值!

  三年內達到標準者,榮譽值達到一階者,可娶妻生子!

  (未曾達到標準者,五年內可換其餘職業,直至能夠,可以完成每年規定標準!)


  (若是依舊不能,逐出榮譽公民範圍,不養無用之人!)


  榮譽零階:普通百姓


  榮譽值:0

  限製:不允許娶妻生子!


  榮譽一階:榮譽公民

  榮譽值:1

  特權:允許娶妻生子,每日吃食比平常人更加好待遇提升


  (具體依照勢力情況而定)


  (子嗣限製二人,超過一人扣除榮譽十點!)


  (榮譽不足,或是負數,順勢成為普通百姓!)


  榮譽二階:初級榮譽公民


  榮譽值:,2-20

  特權:可娶一妻後增加一妾!每日吃食每一階,待遇提升一層!(子嗣限製五人,超過則扣除榮譽值十!)

  榮譽三階:中級榮譽公民


  榮譽值:21-40

  特權:小院一座,可娶一妻二妾!(子嗣限製八人,超過一人則扣除榮譽值十!)

  榮譽四階:高級榮譽公民


  特權:獨立宅院一座,永許娶一正妻,一平妻,三妾,仆人十人,(子嗣限製為十人,超一人過則扣除榮譽值十!)

  榮譽值:41-60

  榮譽五階:頂級榮譽公民


  特權:獨立大院一座,允許三妻四妾,仆從百人,(無子嗣限製)

  榮譽值:61-100

  榮譽六級:榮譽侯爵


  特權:豪華大院一座,可四妻五妾,仆從百人,允許在勢力範圍內自由活動,(無子嗣限製)


  榮譽值:101-1000

  榮譽七階:榮譽公爵


  特權:宮殿一座,可娶妻妾各十人,仆從百人,出入軍中兵馬相護,允許在勢力範圍自由活動,(無子嗣限製)


  榮譽值達到:1001(可分為公爵)(榮譽值無上限!)

  ————分割線————


  榮譽值獲取:

  農夫,樵夫,等等無危險性職業,按照每年規定,按時上交職業範圍內,該獲取的物資數量,既一年大約可得一點至二點榮譽值。


  獵人,礦工,等等小度危險性職業,按照每年規定,按時上交職業範圍內,該獲取的物資數量,既一年大約可得二點至三點榮譽值。


  官吏,先生,等等文事職業,按照規定,按時完成本事職業範圍內事務,既一年打野可得榮譽二點至十點!


  (依照具體情況而定,就好比一個官員,按時幹好了本分工作,就隻能得到規定的榮譽值,

  若是除去本分工作外,還多幹了點活,除去分內該得的榮譽值,還能繼續增加)


  士兵,將軍,等等軍中極度危險職業,閑時每年五點至十點榮譽值,戰時按照一敵首,可得一榮譽值計算,敵軍,軍官,將軍首級另計。


  另:凡是榮譽公民者,每日在訓練場,訓練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時辰!

  若無原因,不來訓練者,扣除榮譽值一點!

  城市居民:


  城市內,隻允許幼兒,老人,為嫁人的女子,軍隊居住。


  城市的作用,集中糧食,各類生活所需物資,配給隻各個城鎮,由鎮落,再配給至,所屬的各個村落中。


  治下百姓圍繞城市,建設城鎮,圍繞城鎮建設村落。


  治下居民出行限製,進入城市,需鎮長手書說明!


  治下居民出行限製,進入鎮子,需村長手書說明!


  治下居民出行限製,進入村落,需得,擁有本身,**明,來曆,原由!

  (若有來曆不明者,可先殺,或擒拿之!皆無罪!)

  後輩之人,以下條例,不許更改!切記!切記!


  其一條:為防止後世繼承帝國之人懦弱無能,頭腦昏庸,造成帝國武力削弱,凡帝國榮譽公民者,每日必須訓練一個時辰,此條不許更改!


  其二條:子承父業,既按照,其亡父母,所剩餘之榮譽,算其亡父之子女數量,逐而分之,斷斷不可分與一人,防其做大,從而招致尾大而不掉,導致拖垮整個帝國!

  其三條:為防止奴隸造反,奴隸男丁數量,不許達到帝國男丁數量一半,多既殺,少則讓其多生,萬萬不可留情!

  其四條:為防止帝國百姓同情奴隸,下至底層百姓,榮譽公民,上至榮譽公爵,不得娶奴隸身份女子,


  凡屬奴隸身份之女,若是孩童時期便過於豔美,即刻溺死,不可留情!


  為保奴隸之源來由,既是生下孽障,即刻殺之!不得留情!

  帝國之組成,無可欠缺,底層奴隸,若無奴隸,帝國將會崩潰,後世之人!切記此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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