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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範冰的女兒

  李萱遞過來的“紙”。


  是一個很厚的本子。


  裏麵半都是李營自己寫的歌詞。


  乍一翻開,會有一種亂糟糟的感覺,莫名其妙的話。


  一段段的。


  還有一些些像“現代讀”,歌詞本身就是要押韻的。


  季楓也沒多看,他翻到了很後麵,空白頁直接開始寫歌詞,歌名《可惜不是你》  李萱向前微微探頭看著,還念叨了一句:“可惜不是你。”


  歌詞季楓寫的非常快,沒有絲亳停頓,沒幾分鍾,幾百字的歌詞便寫好了。


  之後季楓卻又在歌詞上麵對應的位置,寫“數字簡譜”,在寫歌詞的時候他就是空行寫的,有位置。


  作詞也作曲!

  寫數字簡譜更快也就幾分鍾就寫好了,而後季楓還沒停,他竟然還是寫混音曲譜其至標注了混音所用的樂器。


  李萱一直看著,臉色,可以是越來越不對。


  季楓雖然是現寫的,但季楓表達過是記在腦子裏的,李萱本以為是簡單的歌詞背熟了之類的。


  因為兩人見麵很匆忙,季楓剛好也在這附近,不在家裏。


  沒把原稿子帶過來,隻能現寫。


  可季楓卻不僅僅是寫了大段大段的歌詞,還寫了旋律曲譜,更可怕的是季楓竟然開始寫混音曲譜並直接標注各種樂器。


  混音是一種非常職業化,區別於作詞作曲,混音通常都是在歌曲已經確定要製作在製作過程中在製作後期才能夠完全確定下來,是需要不斷嚐試,不斷調整,錄製過無數次之後才能確定出來的!

  季楓卻直接寫。


  如果是專業的音樂製作人,在丟了原件的情況下.或許也能僅憑著記憶將一切都寫出來。


  但關鍵是不可能毫無停頓的寫這麽快!

  尤其是混音部分,非常複雜不可能每個細節都記得那麽清楚,是需要反複嚐試才能“找回”的。


  季楓卻是始終都沒有絲毫停頓。


  這種感覺,李萱都覺得這個叫季楓的學長是不是在糊弄自己?

  有點音樂底子。


  就跑過來耍自己玩。


  李萱被人耍過。


  她從就有一個音樂夢想,雖然母親範冰一直反對,但也沒有禁止她把音樂當作愛好。


  沒錯,李萱就是範冰的女兒,唯一的女兒, 隻不過,這個女兒,範冰從來沒有透露出去過,一直在保密,一直在隱藏。


  除了李萱和範冰兩人,其他人誰也不知道。


  收歌這件事李萱進金海大學沒多久後就開始了,因為金海大學有音樂學院,有很名專業的學生。


  她自己也寫歌,並曾匿名發布在網絡各太音樂平台,都都沒掀起什麽浪花。


  之所以匿名發歌她很明白,如果自己露臉發歌,其至進入主播行業.那她很快就能紅!

  但她卻沒這麽做是因為家裏不會允許,二則是,她不想“靠臉成名”。


  她又不缺錢!

  她對音樂的喜愛是純粹的,跟錢就沒關係!

  再紅的歌手,一輩子賺的錢都不會比她家裏錢多!

  她隻是單純的想要成為一個歌手,想讓大眾喜歡她的歌聲。

  她也很清楚自己有多漂亮。


  那就沒人關注她的歌怎麽樣了,她紅了也是因為臉蛋長得好才紅的,她不想這樣。


  這兩年她歌發的不少,收的歌更是數以千計,太多太多了,也是因為她漂亮,所以太多人給她寫歌,想要賣給她,基本都是男性。


  在被收歌這件事上,她也被“耍過”不是一次兩次了。


  通常都是為了接近她,就隨便寫點東西,就來找她賣,有些其至還不要錢,就送給她。


  李萱很煩這些事.覺得那些人都好無聊,不過她脾氣好,也沒因為這個跟誰當麵鬥過氣。


  沒有誰敢過度的打擾她,敢過度打擾她的人都會受到一個難以忘記的教訓。


  她在金海大學裏,沒少有公子哥想要追求她,隻不過,後來,在她母親的關係下,一個個見到她,連忙躲的遠遠的。


  季楓還在寫。


  寫字的速度也是超快,字寫的非常漂亮。


  終於。


  放下筆,抬頭看向李萱,並將本子遞了過去:“看看 ”  雖然心裏已經覺得季楓可能是來耍自己的,但還沒看歌具體怎麽樣就妄下定論,肯定是不對的,李萱是心裏懷疑,而且出於禮貌,她臉上依舊帶著很甜的笑。


  將本子接過來,李萱開始看內容。


  歌詞寫的很不錯!

  混音不好判斷,混音是一定要聽效果才能判斷的.隻看文字那是非常複雜難以想象多好或者多壞。


  “不錯呦,完全可以的,比我收過的多數歌都要好。”


  李萱笑看向季楓道,隻給了“不錯”的評價,卻又比自收的多數歌都要好。


  其實這是一個很高的評價了L  如果是一個普通人,或者粗懂樂理的人看季楓所寫的這些,單看歌詞會覺得寫的非常好!

  如果再試著哼唱一下旋律,並看混音部分,會有一種“非常厲害”的感覺!

  甚至可能“不明覺厲”“驚為人”  因為不是很懂……才會這樣。


  越懂反而越不會~  就好像季楓前世很多歌手,他們在成名前,自己也寫歌,寫了非常多,還嚐試給一些歌星寫歌,去給人看,想要賣掉、想要獲得認可,可結果卻是對方收都不會收,其至被視為“垃圾”!

  但最終結果卻是,寫歌的人在賣不掉歌後,選擇自己唱。


  然後一炮而紅紅的發紫,其至達到了現象級.引領流行音樂風潮=成為歌壇王級的人物!

  這是真實發生的。


  卻也絕不能因為這種事,而去否定拒絕收歌的人,認為他們水平不行,這是不對的。


  恰恰相反。


  那些早就功成名就的音樂人是真的有很高的音樂造詣!

  正因如此,他們寫過太多歌,他們看過太多詞,太多名曲、太多人想要賣給他們,成千上萬的剛創作好的歌曲,他們都看過聽過“樣”。


  其中有很名他們認為好的作品,在發行後,卻不被公眾所接受,成為了極為失敗的作品!

  成功的音樂,向來都不是“孤芳自賞”的!  必須得是自己喜歡,大眾也喜歡才行,不然就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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