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規則
“居然是他。”蘇孟心裏在驚訝,在短短三月不見,西門蓮石居然已經突破到煉魂境九階。
這樣的速度,確實不太一般,不過仔細的感受,蘇孟發覺西門蓮石的修為波動不平穩,顯然是以服藥提升的修為。
“我以為是個天才,沒想到是個廢物而已。”蘇孟開口說到。
“什麽天才……廢物。”被他身旁的韓雙舞聽見,於是韓雙舞問蘇孟。
“沒有。”蘇孟並沒有接著說,而是繼續看著魂鬥台上的比試,韓雙舞也沒有接著問。
幾場結束,蘇孟明白,原來每個人手上的小牌子是積分牌,上台比試一場,最少要交一枚給裁判,當比試結束,勝的人就可以贏得對手上交的牌子。
通過這樣不斷的積累,等到一天結束,學院裏會根據每個人手上積分牌的多少進行排名,前一百名的人可以得到主院參試牌,而實力強的人則會去爭奪前十名,據說每年的前十都會得到西院巨大的獎勵。
輸的人隻要身上還有牌子,就可以一直找人比試,如果身上在也拿不出時,則表示已經被淘汰出局,沒有資格參加這分院試,想要一直走下去,也就是說第一場必須贏,否則會直接淘汰。
而贏得積分牌也是有規則要求,上台後離場就是輸,自己也可以認輸,或者是兩人公平決鬥,直到一人沒有了戰鬥力,三種情況的結果,都是上交一枚積分牌。
這就是說如果上魂鬥台,自己想要離場休息,必須打贏兩場以上,隻是贏了一場,在自己離場時就會被判定輸,要交一枚牌子才可以走,最終結果就是手裏積分牌還是隻有一個,自己白打贏一場。
而一上台,就挑戰和自己實力相當的對手,顯然這非常不明智,對自己後麵的比試不利,於是很多人都會選擇修為比較低的人下手,這樣輕鬆的贏了之後,還可以繼續比試。
當然很多人知道這個道理,而修為低的人,其實不過是走個過場,在整個魂鬥場裏,學員有接近一千人,中等水平的人在煉魂境五階,人數大概有一半,而煉魂境五階以下有三百人不到,剩下的兩百人修為在煉魂境五階到七階,而煉魂境七階以上的隻有幾人,進入納魂境的蘇孟還沒見到過。
像西門蓮石煉魂境九階修為的,蘇孟觀察後發現除了他以外就隻有一人,其他的人都要在煉魂境九階以下,八階的有十多人。
一陣觀察與分析,看著這些人的修為,按理來說沒人是蘇孟的對手,但是經過和魏三胖一戰之後,蘇孟發現他隻有信心進前十,學院裏的學員,蘇孟不信他們沒有特殊的手段,像魏三胖一樣修習《透骨掌》之後,蘇孟根本就打不過他,而每個學員肯定都修煉魂決武技。
一直待在原地,蘇孟坐在自己的位置,觀看著魂鬥台裏的一切,心裏在計劃著,而他一動也沒動。
“你們看,那個二階的人動都不敢動,一直坐在那裏。”蘇孟身旁一個同樣是煉魂境二階的人,他剛被人從魂鬥台上打下來,一隻眼睛還烏黑著,此時他指著蘇孟,與身邊的其他人大聲的說。
“他的朋友都上台被打敗,肯定是看到朋友的樣子害怕了。”另一個男子回應黑眼男。
“看他的樣子,連上台的勇氣都沒有,慫了。”與黑眼男一起的一個女子譏諷的說,聲音同樣還是很大。
“哈哈……就他那個慫樣,恐怕一上台就認輸了。”幾人譏諷嬉笑蘇孟,不停的說個不停。
“你……”林森和林木聽到幾人的話,他倆心裏不樂意了,原本他們兩人已經在台上受好多的氣,現在是想動手。
不過兩人被韓雙舞攔下,而一身白衣的韓雙舞一出麵,黑眼男幾人立馬閉嘴不在說話,至於蘇孟仍舊一動不動,對幾人的言論不管不顧,就好像與他無關。
韓雙舞知道,修為高的人不代表實力一定強,而修為低的人也可以越階殺敵,就好像蘇孟一樣,單看修為,屬於這裏最弱的一群人,而真正的實力,可能西院裏的學員沒有一人能比得過他,那怕是傳聞中的那一位,在韓雙舞心中同樣不行。
幾人在台下觀看著,林森和林木把自己手上的積分牌給輸了,現在已經被淘汰出局,慶幸的是他們沒有受傷,至於瓦布騰則堅持下來,手中已經拿到三枚積分牌。
蘇孟觀看著他,在這一場比試結束,蘇孟知道他會失去一枚積分牌,很快瓦布騰就敗下陣來,返回自己的坐位開始休息。
過去兩個時辰,整個魂鬥台上,煉魂境五階以下的人已經不在有,分院試進入白熱化階段。
有很多人失去自己積分牌,一直站在台上的西門蓮石,此時手中已經有十四枚積分牌,他所在的魂鬥台上顯有人上去,於是他交了一枚積分牌後,下台休息去了。
另外一個煉魂境九階的人,蘇孟發現他的手中此時居然已經有十七枚積分牌,現在正坐在台下,一直恢複著消耗的將魂。
而魂鬥台上,現在的比試越來越熱鬧,蘇孟估計手中還有積分牌的人隻剩下五百個,平均分配的話,就是每個人手裏有兩枚,這個時候出場顯得有些早,自己還要在等等。
蘇孟知道要想進入前一百名,無疑是要拿到十枚以上才保險,至於要進前十的人,肯定會不斷的想要拿到二十枚以上,不然任何人都說不準。
至於說結束,也要到產生前一百名的時候,也就是說在今天之前,學院會要求他們學員不停的比試,直到隻剩下不到一百五十人才會宣布結束。。
根據自己的觀察,蘇孟明白,學院這樣製定規則是為了更好的選擇出有實力的學員,而要看一個人的實力,隻有不停的戰鬥,不停的與人比試才會有結果。
可是蘇孟並不想過多的展現自己,繼續等對他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