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洗脫嫌疑
周至柔張口就報出“餘遠林“臨摹貼的在書樓的位置,鄭氏半是疑惑,半是沉著的吩咐身旁的力婢,以最快速度返回周家——此事關係重大,要是最後什麽也沒找到,或者找到的時機已經晚了,要怎麽讓周至柔圓場?
到時候人家可不會以為姑娘家家記憶有差,隻會覺得她信口胡謅,連帶著整個周家都要受連累。心裏不喜是一回事,但在外麵,鄭氏可是把周家的名聲看得極為重要。
周至柔笑眯眯看著鄭氏打眼色,等一臉忠誠可靠的力婢走了之後,她忽然拍了拍額頭,恍惚道,“誒,我記得字帖原先不是放在書樓裏的,哦!想起來了,是我兄長閑暇逛書鋪,幫我買回來的!我還埋怨過他,要麽就別買,買了隻買了一卷殘卷,叫我怎麽臨摹?“
完,她做出苦苦回憶狀,“名字是……翰墨寶,對,就是這個名字!我後來還偽裝成廝,特意去書鋪看了,滿紙堆裏找來找去,也就翻出了兩卷。也都是火燒過的殘卷。我兄長道,不是什麽名家字帖,叫我無聊時隨便寫寫。我卻愛極了餘體的俊逸瀟灑,悠遠不羈,才苦苦練習了兩個月。“
她完,笑著朝薑燁行禮,“大人,還請派人去京城西城墨子巷書鋪,名疆翰墨寶’。想必裏麵的夥計,也能認出餘遠林的字體,絕非我的原創。“
有其他證人?那就徹底洗脫嫌疑了。畢竟此刻去尋,隻要尋到書鋪的夥計,就有鄰三方人證。到時案情如何斷定,想必人人心中都有一本賬。
“翰墨寶?等一下,這名字聽得好生耳熟。劉夫人,這不是你家的書鋪嗎?“
“若是墨子巷的,的確是我家的。“
之前用孟子的話,譏諷周至柔的那位禦使夫人,臉色不善的道。
周至柔露出驚色,“竟然是夫人家的書鋪麽?“一邊一邊打量,少傾,她歎息一聲,“夫人家的夥計太會做買賣了。我兄長去書鋪,就是為了打發我,統共花了不到二十兩銀子,搜羅了各種字帖,少也有五六十種。反正他瞧著字帖端正、沒什麽忌諱的,就統統裝了箱子,一股腦塞給我。等我慕名過去,指名道姓要餘遠林的字帖,貴書鋪的夥計,卻不肯賣我了,一卷開價二十兩。少一文都不賣。“
“哪有這樣做生意的?分明是欺客!“
周至柔搖頭,“人家夥計得明白,這殘卷曆經火焰灼燒,本非買賣的貨品。上次是我兄長買得多,無意中被他所得。既然是無心,也是意,就不追究了。但我是有心過去,自然知道字帖的價值。若是認可,那十幾兩銀子算得什麽?若是不認可,出門左轉,他要為字帖尋一個能善待的藏家。“
周瓊聽了,“姐,那後來呢?你就買了?“
“不買怎麽辦?要我自己承認,就是一時興起,隨意的過去看看?我本沒有特別想要,可他這麽,我……我虛榮心作祟,非要證明自己是識貨的藏家,就買下了!“周至柔無奈的豎起兩根手指,“一卷二十兩,第三卷,五十兩!“
“哎,後來兄長氣得罵我,這筆錢買多少字帖都夠了,又不是什麽名家!許是花了太多錢不甘心,我隻好多花了心力練習,不然豈不是紙上談兵?“
“倒是沒想到,應到今日……“
周至柔將前因後果一,眾人基本都信了她——她描述的細節太詳細,還有足夠的心理活動過程,起轉承合,都有清晰的脈絡,這中間稍微有一點破綻,不就證明是假話?真真假假,太容易判斷,隻要尋到那位書鋪,找到那位賣出高價的夥計,一切就不言而喻。
翰墨寶書齋的主人,劉夫人麵色微微有些尷尬,不過賣家周至柔不介意,還十分誇讚,“物以稀為貴,那字帖是我心甘情願買下,又非強買強賣。“
“夥計倒也沒錯,那字帖在旁人眼中看著,不過一殘卷,燒火都嫌太少了,然而我願意買下,就衝著這份不凡經曆——雖然我也不知殘卷到底經曆了什麽,但每次觸摸,都覺得昏黃的紙上訴著過去的故事,心裏感觸頗深。“
“他願意賣我,相信我能善待這幾卷殘卷,我還感激了一會兒呢。“
漸漸的,得劉夫人麵上有光,剛剛還罵過周至柔“無惻隱之心,無羞惡之心,無是非之心“,這會兒也不提了,反複觀賞了兩封書信,一封是“釋摩蘭“的遺書,一封是周至柔的臨摹了餘體,開口道,
“若非親眼所見,隻怕會以為這完全是一人所寫。“
“周家姑娘晚間都跟我們在後廂房中,又沒去過前麵的院子。“
願意為周至柔作證的,漸漸多起來。你一言我一語,足夠拚揍出周至柔的行動軌跡——簡而言之,她是昨日乘坐馬車過來的,中間有證人一二三四,有名有姓的就能排除二三十人。畢竟這一路上,遇到不少熟人呢。
到了金蓮寺,一通見禮,周至柔和幾個年齡相仿的女孩在一處,丫鬟若幹,這群人也是人證。
到了晚上,除非她能生了翅膀會飛,從層層樓閣飛過去,不然怎麽可能前往現場,還丟下一封遺書到釋摩蘭的屍體身邊?
她的嫌疑不用鄭氏派去的力婢取回物證,就已經洗脫了。當然,等東西到了,更能明了!
薑燁很是冷靜的派人去了墨子巷,而後請了幾位年高舉止穩重的女眷,從旁協助,開始錄口供。每個人一份,光是這份工作,就足夠磨蹭到黑——不是效率低下,而是太多女孩,嘰嘰喳喳,好奇的問題沒完沒了。光是應付她們,就累得不輕。
此外,薑燁也讓心腹去整個金蓮寺察訪,包括錄僧饒口供,還有一些香客的。
查來查去,怎麽也查不出疑點來。
難道,剛剛得到“佛女“稱號的釋摩蘭,真的是自殺?
她年紀輕輕的,就算是被人質疑佛女的身份,又何必自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