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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賊王傳奇【二十六】

  二號人物,姓名:王甲科,年齡:40,籍貫:甲省楚密市,職業:前某學校職工【一說是教師】,後經水果店,小吃店等,業績不理想,相繼關門。


  據同夥交代,王甲科心狠手辣,那一看就不是善茬。那在幫裏【他們自己起了個名字:義興會?義興幫?】。總之,有人失手了,或者被抓反水,或者想逃跑,那家法很厲害的。


  就是根據這個口供和線索,所以描繪王甲科的相貌時,大胡子,帶個眼鏡,一臉凶相。


  那天抓捕的時候,王甲科脫逃了。至於是有人泄露了消息,還是通風報信了?暫時無法判斷。


  據抓住的罪犯交代,王甲科帶著護照,還有一個大旅行包?還是皮箱?很沉。應該是很多錢。而且車票?火車票?還是搭乘了別人的車,方向是邊境。


  義興會?義興幫?是跟某些人來往【指蛇頭之類】。


  當警察追蹤到邊境時,卻失去了線索了。


  就是無法判斷是已經出境了,還是消失在那一帶了。


  因此就這樣暫時擱置了。


  當然了,也向鄰省份,全國兄弟單位都通報了。


  一無所獲。


  那為什麽警察認定一個看似老實的人是通緝要犯王甲科呢?因為他是一個多年老刑偵,而且對眼睛特別有研究。就是當時來說,最多是化妝,還沒有整容一說。


  就是化妝,甚至整容,完全改變了模樣,那所有地方都能改變,甚至男變成女的,但是眼睛,除非自己的眼睛不要了,真變成瞎子,裝上假眼。


  隻要眼睛是原裝的,那再怎麽樣裝,都無法掩飾住的。


  那名老刑偵,就是通過眼睛,認定了他,就是,王甲科。


  當然判斷和實際還是有差別的。


  所以,請示了上級,把抓捕的某團夥分子秘密押送過來,指認,確認了,這個人就是王甲科。眼睛,聲音都是【都像】。


  就是這樣,最後,也是由這個犯人【當然交代好了,要是你逃脫,或者驚動了王甲科,使其逃脫的話,那可是罪上加罪】。那人自然知道,這抓捕,檢舉了王甲科對自己意味著什麽。


  那可能是免除死刑,或者輕判。


  畢竟這個人的罪行,就相當於一個把風的,監視等等,次要角S。


  但是作為團夥作案,還是重特大罪案,那就是把風人員,都可以無期,甚至死刑。


  所以,這個分量,他還是知道的。


  當然不敢逃跑,也不敢驚動了王甲科讓他逃。


  說是逃?往哪裏逃?周圍已經布置了天羅地網。


  僅僅是為了以防萬一,防止王甲科身上有武器,甚至Z藥之類。


  所以還是選擇下午,傍晚【沒到飯點】,人不是特別多的時候,由這個人說要找誰【李凡石,化名,曾用名,就是王甲科】。那也是試試,萬一他改了其他名字呢,就不好說了。


  自然飯店的夥計就去叫李凡石,說有人找,在外麵,說是親戚,家裏有急事。


  交代一下,這個李凡石,不多話。出苦耐勞,什麽活都能幹。他可是地道的一口這邊的話。說是家裏有人病了,急用錢,才出來打工的。


  晚上還負責守夜,看店。


  老板是出於好心,照顧,多加了一點錢的。


  其實啊,那錢,少的可憐。


  飯店旁邊?後邊?有一個小倉庫?雜物間,就給李凡石住。畢竟外麵租房子得花錢。


  凡此種種吧,李凡石挺樂意,樂嗬嗬的呢。


  小飯店當然接到過協查通告,可是通告上說相貌,口音那可都是甲省啊。怎麽都是外地口音吧?所以,這麽一口地道的雲安省的口音,又是一個勤勞的老實,不可能有問題。


  而且工錢,其實壓得很低,又是夜間保安,這個便宜,上哪兒找去?

  他一個人,就頂好幾個人呢。


  什麽後廚幫忙,洗碗,摘菜,洗菜,切菜,配菜,甚至有時廚師忙不過來,他還能頂上去露一手。


  這可是一個寶貝啊。


  所以啊,從來就沒有懷疑過這個人。


  這當然是王甲科被抓了,飯店老板的口供,還有當然,要對那天【飯菜糾紛】出警的警察例行問話。


  關鍵不在這裏,這個老板,實際不是真的老板。還有後台老板。


  先不說這個。


  那王甲科撂了,一號人物,就是國內,就是在雲安省,就在眼皮子底下。


  這個事情,就得從那天抓捕開始說了。


  其實,是有人通風報信了。警察已經去他們的一個窩點抓捕了。


  當時,老板,一號人物,就在那裏。不過,沒人知道是老板。身份是保潔,清潔工。


  那王甲科自然要逃,而即使是保潔,清潔工,留下來,那也是死路一條,肯定得跑路。


  所以,一號人物,不是正大光明跟王甲科一起走的,或者自己走的。而是呆在了王甲科手裏那個特大號旅行箱裏。手下以為是錢呢。


  但是,這就是他們,不能說高明,是狡猾的地方。


  就是王甲科故意在出省的某一個地方,扔下了那個旅行箱。而箱子裏的人,一看就是鄉下,農村什麽地方的人,可憐兮兮,明顯是受騙上當,或者被誘拐之類的。


  所以啊,路過的群眾?好心人?警察就沒有細問,反正給了點錢,吃的,或者怎麽樣吧,總之那個人上了長途車?火車?之類走了。


  至於去了哪裏?


  沒有人知道。


  然而,那個人來到了雲安省下麵小河莊派出所管轄區裏,農村裏。


  這個人,事後,同樣是一口地道的雲安省這邊的,而且還是一口農村口音。


  當然了,二號人物,容易抓捕。


  這一號人物,可不能這樣抓捕了。


  所以,就想出來一個辦法。


  先說另外一個問題。


  雲安省公安廳派來的人是誰?


  熟人,剛剛提到過的。


  況大神哎。


  他是暫時借調到省廳?還是已經調到省廳了?

  反正,最近他又立功了,通過痕跡之類,破獲了一起案件,都引起省廳的關注了。


  所以,況大神被調動到了省廳。


  而甲省那邊對口的,是他的老同學等等。


  而因為知道了一號人物在小河莊派出所管轄範圍內,又一個熟人。誰啊?林貴生唄。


  那就好辦了。


  這事,可以不加別人。這地段上的事情,又是林貴生,所以得叫上他。


  還有別的用意,那就是林哥,鬼點子,最多。


  那個辦法,就是林貴生提議的。


  那就是假說附近出了交通事故,司機肇事逃逸【死者,或者肇事司機的照片,用的是王甲科】。或者附近有流竄作案分子,那就是通告,協查,順便查查戶口。


  那再跟村長,村支書打一下招呼,村裏也會派治保主人,婦女主任,看誰有空,走一趟。


  那,其實,已經知道,就在哪一家裏。


  但是呢,還得裝成是挨家挨戶通知。


  就是防止把村民集中到什麽地方,然後一號人物就可能溜走。


  甕中捉鱉,堵在家裏,前後門。別說沒地道,就是有,出口,入口,根本就插翅難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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