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藥騙> 第一百六十二章 賊王傳奇【五】

第一百六十二章 賊王傳奇【五】

  李國強,沒有人給他證明報案人說的,事發時,某某時間,某某地點,某某事情的時候,有人看到了他。


  實際上,第一點,李國強到底幾點到家的?他自己開始時說得很明白。不過,越審越對不上。


  第二點,那個年代, 不像現在,大晚上,還有人在外麵閑逛,吃宵夜,逗留,溜達等等。那個年代,隻有流氓,或者正常中夜班,或者警察,公安在外麵。而又多數是流氓,壞人在夜裏,還在外麵瞎溜達。


  第三點,最近階段,李國強常常不在家。那誰知道他會什麽時候回家,或者去了別的地方,或者發生了什麽事情呢?


  但是,真正的重點,並不在這裏。


  而是,李國強跟老婆的關係不怎麽好。


  當然了,是公安到居委會,或者什麽人比較三八,傳出來的。


  說李國強老婆經常性因為瑣事,小事,一周,十來天,說是回娘家了、實際上,有人反映,他老婆外麵有人了,就是P頭。


  當然了,這件事,並不在公安,此次案件範圍裏。也沒有確鑿證據,所以不可能把他老婆也按風化案件給逮捕。


  而調查鄰居,又說法不一。


  有人說他們夫妻還好,誰家不是三天兩頭吵架?動手的都有呢。或者吵架了,一氣之下,回了娘家了,不是很正常。


  也有人說,是附近那些沒結婚的大齡青年【或者有點問題,前科的,本身就有點對他老婆有點不懷好意。沒搭上】所以就製造謠言。


  還有人說,他們夫妻是因為沒孩子,或者聽說他們曾經有一個孩子。孩子小時候發燒,過早夭折了,所以對他們兩個打擊很大。


  當然了,回到重點。


  重點是,第一點,由於精神壓力過大。從工廠一名技術人員,突然變成了風化問題?流氓?QJ犯之類?那落差也太大了一點了吧?

  第二點,李國強,由於承受不了這個突然的變故,飽受打擊和受審精神折磨,所以語言上有點開始倔強,反抗,到後來語無倫次,無法自圓其說。


  第三點,工作服啥時候丟的?用他自己的話說是丟了。但是誰給證明丟了,而不是落在了受害人那裏?沒有人證明。沒有人敢在那種情況下給他證明了。


  第四點,工作證,到底是丟了,還是忘在了哪裏?他還稀裏糊塗。


  第五點,看過受害人的照片,李國強強調自己不認識她。但是受害人蔡淑娟一口咬定,就是這個人李國強對自己多次XXX,並且許諾可以幫助找工作,進他們單位。而且蔡淑娟知道李國強的名字和單位,職務。


  當然了,不可能主要憑借受害人口供,證詞,當然是工作服,工作證,李國強無法交代事發時在哪裏,在幹嘛。他反複強調自己回家睡覺了,沒有幹違法的事情。


  那麽最後公安機關認定了李國強屬於流氓案件,強製勞動【勞改】三年-五年。


  而實際上,並沒有對受害人蔡淑娟進行生物采樣的工作。


  而這件案子,事發年限,很有意思,是雲市,李鬆石被升職,主管司法,監獄的時期。


  當然了,李國強,並不在雲市服刑【勞改】,而是送到了外地。


  據說,本來,李國強是要被判十年以上的,作為嚴打對象。當年因為這種事情,被槍斃的都不少呢。


  事情,就這麽簡單,結束了嗎?

  非也。


  而是,事情,發生了一些轉折。


  那就是原本,李國強所在單位,原本因為突破技術難關。李國強應該被評選為技術科長,技術處長?可是突發情況,當然了,不要說技術科長處長了,連技術員,工作資格都要考慮,一起除名,開除的。


  不過單位裏好像為此還爭論了一番,並報了局裏【當時各單位都有對應的局管理】。


  就是技術員沒保住,就是保留了工齡,作為工人【後來,李國強不是刑滿釋放,而是什麽都沒有說,就是釋放了。也不說你是冤案,而是你可以回家了】可以繼續回來上班。


  這裏麵很複雜。


  畢竟,李國強的技術很好,人緣嘛,不說特別的好,但是也不是特別的壞。


  其實還是有人背後偷偷議論。


  議論什麽?

  那就是李國強被抓後,原本一個技術不怎麽行,但是會拍馬屁,好像有什麽關係的一個技術員【原本就是車裏裏一個混病假,長期不上班的人】。哎,因為李國強進去了,他回來上班了,還當上了技術員、


  技術科長,另外從別的單位調人來了。


  重點不在這裏,而是這個技術員,不久就發生了重大事故,技術事故,導致了損失很大。


  但是還不是這個問題,而是,因為生活作風問題,家裏有老婆,紮P頭,還在外麵招惹女的,真的是把人肚子搞大了。


  多麽諷刺的故事啊?


  他搞大肚子的女人是誰?


  竟然是那個蔡淑娟。


  他的P頭是誰?

  竟然是李國強的老婆。


  而還有更重大,更重磅的消息是新技術科長之前,還有一個科長。


  這件事,竟然是那個科長,為了當時有傳言,說要把他這個科長撤職,換單位【而李國強被抓之前,他先調到了別單位】。李國強被抓後,又通過關係,回到了原單位。


  而李國強的案子,就是因為技術員事發了,為了減罪,咬出來了這個科長。


  就是科長想搞掉李國強。所以找了這個人【賈某波】。工作服,工作證,就是賈某波偷的。賈某波玩弄女性,答應了蔡淑娟能讓她進自己的單位,然而授意她咬李國強侵害。


  而這個,還不是故事的全部。


  那個科長,王某某,人稱笑麵虎。也就是蔡淑娟告發李國強對她實施侵害的所謂的那個晚上,實際,王某某在廠外,假裝偶遇李國強。然後邀請他去喝酒。


  一喝,還喝到了很晚很晚。


  還特意說是自己要調走了,才請李技術員喝點小酒,當世給自己的踐行酒,態度非常誠懇。


  就是不想得罪人,不想辜負了人家一片好意,所以 ,李國強去喝酒了。


  而那個時候,他老婆卻在和賈某波,發生故事。


  所以,李國強怎麽可能想到是王某某要害自己,或者把一個要調走的人給說出來,把人家一番好意當惡意呢。


  所以,他沒有說喝酒的事情。


  而警察根本就不關心這點。


  雖然知道,抓捕的時候,酒氣還在呢。


  還當成是李國強因為喝酒了,所以就去犯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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