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藥騙>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小人物小故事【六十五】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小人物小故事【六十五】

  甲乙丙丁的案子是破了,並不是疑難雜症。


  ??但是,那隻是眾多蟊賊當中的一個,部分。


  ??而且通過這幾個,又抓到其他的蟊賊,又牽扯出來別的案子告破。


  ??不能說不是好事。


  ??就比如說抓住了公然在派出所,局裏,審訊,押解之前還繼續作案偷東西筆記本的小蟊賊吧。


  ??別看是小賊,對此,他願意認罪伏法,供認不諱。但是為什麽要偷不值錢的筆記本?當然是支支吾吾,或者跟你兜圈子,東拉西扯,或者說自己習慣了見到什麽就想偷什麽。


  ??這要是平時,有哪個辦案警察會在意這個呢?最多是罪加一等,加長刑期,以儆效尤。其實也知道,沒用。這種賊,不會真心悔改。


  ??所以一邊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一邊是關押,勞改,一邊是刑滿釋放之前出去好好做人,苦口婆心的教育。但是一有案子,一有相同的案子,相似的案子,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這些人。


  ??這是一種矛盾心理。


  ??畢竟你曾經做過案,熟門熟路,手法相同相似,不想到你,又能想到誰?


  ??你就代表你這個圈子,你這個圈子也就是你。


  ??小賊不可能牽涉到Z治案件,涉密案件。他,她,他們,她們還到不了那個地步。畢竟偷個東西,金額沒到那個份,不會吃槍子。一旦跟Z治涉密掛鉤了,你就成了F革命,破壞分子了,那是要吃槍子的。


  ??這點,賊心裏很清楚。


  ??除了個別的賊,看在重金的份上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


  ??其實,當然了,最後小蟊賊的防線被攻破了本來案值不大,勞教一年?兩年就能出來。現在說這個問題很嚴重,要列入F革命,敵特分子,那誰能承擔得起啊?這要是檢舉了,算立功表現。一年兩年變三個月,一個月,或者監外監督勞動,那誰不樂意呢,對吧?。當然會說出是誰指使的。


  ??這個故事,既複雜,又不複雜。


  ??可以分三個類型。


  ??第一個,等於是大水衝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識一家人的故事。也就是最初的失竊,元凶表麵身份是賊掩護身份,實際身份也是潛伏特務。偷東西,或許是職業習慣,或許是執行什麽上峰的命令。特務,也是有紀律的,就是隻管幹活,拿錢,不要多嘴多事,問這問那,緣由之類的愚蠢問題。也就是實際盜竊,失竊,就是一出戲,或者是無心之舉。


  ??第二個,並不知道實際情況。就是單純偷東西,順手牽羊拿走了筆記本。


  ??第三個,就是東西已經在派出所,局裏了,那要暴露了,就得完蛋。所以找人去拿出來。當然是找一個賊,一個高手來做這件事。


  ??但是這都不是重點。


  ??而是,最關鍵的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筆記本,卻發生了這麽離奇的事情,案子,再加上種種疑點,所以,必然引起公安部,有關方麵的注意。


  ??所以,筆記本肯定有事。


  ??而且,這不是盜竊案,失竊案,極有可能是敏感的Z治案件,涉密案子,敵特分子在活動。


  ??自然,最後,筆記本的秘密被破譯了。


  ??或者是找到了破譯方法,或者是抓住了什麽人,招供出來了。


  ??然後就是筆記本裏記錄了重要的城市,重要的單位位置以及其它信息。


  ??當然,筆記本的主人,是內奸,是被收買的腐敗分子。


  ??代號:黑雕,蝙蝠,貓頭鷹……

  ??等等,不止一個人。


  ??因為筆記本不止一本。


  ??因為這次破案,又聯想到其它以前的案子,一查也查出來了。當然還有破譯敵特電台的電報,以及抓獲人員的口供。


  ??但是好消息是又抓住了一批敵特,立功了。壞消息是賊王沒有抓到。


  ??很多人聽說過賊王,知道賊王這麽一回事。


  ??但是沒有人見到過本尊。


  ??已經破獲的案子,都跟賊王無關。


  ??也就是還有好多案子,又成了既知道是誰幹的很多落網的,公安問有沒有聽說過賊王?回答:聽說過,知道。又問:什麽案子知道嗎?你認為是不是賊王幹的?回答:肯定是。除了他老人家,沒人能做這樣完美,沒人能破的案子。


  ??得,既有線索,線索又斷了,又回到了原點。


  ??抓住的賊,千篇一律,要麽不知道。報告,我全說了,我真的全說了,剩下的我不知道了。要麽,是的,報告,絕對是某某人做的,絕對是賊王做的。我說的句句是實話,絕對不敢隱瞞。


  ??其實啊,賊很精明。他們,她們怎麽可能把全部事情都說出來呢?


  ??有些飯好吃,有些話不能說。


  ??這是江湖規矩。


  ??要不然,哪天就成了一具屍體了。還查不出來是誰幹的。


  ??不能說沒有一點效果。


  ??也就是沈老這一路的思路,是最接近答案的答案。但是,即使這樣,抓不到賊王。


  ??因為即使賊王,就在公安,警察身邊,視線裏,沒有人會把他當賊王。別說公安,警察了 ,就是江湖老手,老賊,那看一眼就知道是不是條子,是不是可以下手,家裏是不是有東西的地步了,他們這些老家夥愣是不知道眼前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賊王,是犯下眾多未解之謎的賊王。


  ??畢竟王,通常說的,就是那種呼風喚雨,手底下一大幫子手下,兄弟,或者拉汕頭的強盜頭子,土匪頭子。


  ??或者即使住普通的房子,那手裏肯定老鼻子值錢的家夥事了。這條,是人們通常對賊的理解,了解

  ??或者那種一出場,那種氣S,就知道,這絕對是一個大人物的 感覺。


  ??然而,賊王,卻,不是。


  ??所以,無論順著什麽線索,都是一種死局。因為想法上就錯了。因為你先設定好了人物形象,一個概念,然後去套用,對號入座。


  ??那麽就好像你用一個虛擬的指紋,體液,DNA,毛發,體型,體貌特征等等去匹配真人,那要抓到真正的 人,是不可能的。即使抓到了,也對不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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