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四十七】
丁未一行人很快就到了穀黔省。
??肯定先去省廳,聽取匯報,簡報、
??丁未,真以為就請了他們幾個呢、
??哪知道,來了不少人,或者氣氛有點不太對勁。
??就是明明大家都是奔著案子來的,理應怎麽說,比較客氣。打打招呼什麽的吧?哪知道人家都對他們愛理不理,而且似乎都不怎麽關心案子。
??唯獨一個,似乎其中某些人對他們有指指點點。
??丁未還以為人家是指他呢,不免有點自鳴得意。
??哪知道,後來才知道,那些人指的卻是人群當中最不起眼的人。
??誰啊?
??林貴生。
??常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那千裏追蹤,在雲市,吹噓的那麽神,愣是叫人跑了都不知道。幸好一個隱藏的高手,輕鬆給搞定了。
??大家都以為這樣的人,不能說早該升到省廳級別了吧,至少也是公安局,或者刑偵總隊這個級別吧?
??哪知道,還真是怪事。比這個案子都有看點,竟然是一個大頭兵,啥也不是的人,把人都給抓了,案子輕鬆破了。那倒是要見見的。人不咋樣,那是另外一回事。畢竟破案才是第一位的。
??這些人還奇怪,好像聽說本來就請了林貴生一個人來的,怎麽呼啦啦來了這麽多?領頭的竟然還是那次行動失敗的指揮者?
??那可真有點,不好說出來了。
??本來倒是想直接上來跟林貴生直接打招呼的,但是官場,大家都明白的。
??所以,得找一個機會,私下裏交流交流比較合適。
??所以,就在那邊,有的沒的,指指點點了唄。
??說回到案子吧。
??案子說起來很簡單。當時就是因為看似簡單,就順著走唄,還怕破不了案嗎?
??哪知道,自以為破了,其實完全錯誤了。最後都驚動了省廳,覺得哪裏出問題了。可是就是毫無頭緒。所以不得不找外援求助。
??所以,這就是這些人,都是各地,甚至公安部來的,那可都是破案無數的高手啊。
??本來,這將沈老第一次見林貴生,但是沈老有事先走了,還有別的案子當然那個時候,他還不是頂級高手在身,或者因為別的案子脫不開身沒來。
??案子是什麽呢?
??說起來,你可能都不信。
??就是普通的失竊案,遇襲案,搶劫案,或者其中還包括了QJ之類的。
??說就這個啊,那不是太簡單了嗎?
??劃定對象,基本都是有前科人員,或者刑滿釋放分子,對吧?
??思路,都對;又都不對。
??這就是什麽?
??就是以前,林貴生,或者李鬆石曝光的冤案,最後他自己深受其害,自殺了?實際是偽造的現場,被人謀殺的。後麵會詳細說當年的冤案。
??而且冤案的源頭,當時根本就不知道。
??就是先劇透一下,其實是賊王搞的鬼。也就是賊王引發了係列案件。那些人,不能說一點無罪。他們既有罪,又在某些問題上,稀裏糊塗成了替罪羊。
??當時,即使沈老在公安部裏,也翻不了冤案,幫不了李鬆石。
??而那個時候,所有的一切,都跟林貴生不沾邊。因為他被調離了勞改農場,去了更遠的鄉下。或者某保密單位,對外稱是調動到了某鄉村偏遠派出所。
??也是由於李鬆石的耿直,沒有察覺,他不知不覺當中得罪了很多人。
??而那些人都跟張孔祥那樣的老警察,老公安一樣,辦案沒有錯。僅僅是方向錯了,或者方式方法錯了。所以造成了冤案。同時,他們都不知草對手是賊王。
??因為誰也沒有見過賊王的真麵目,也不知道究竟是何許人也,姓名,住址,體貌特征等等。
??毫無線索。
??江湖倒是傳聞,各地有很多賊王,自稱是賊王的人。當中一些被抓的人,被抓的時候,打的可是賊王的旗號,這點沒跑。
??那你被抓了,你再說不是賊王,誰信呢?
??竟然還公開收徒,甚至作案的時候,留下了特殊的標記,向公安,警察公開叫板。
??那不是氣焰太囂張了點嗎?
??這不打擊還了得。
??所以,那個時候,全國各地,都在嚴打,打擊賊王,打擊犯罪。也因此抓了很多人,判刑重判,死刑的不少。
??畢竟這裏因素很多,比較複雜。
??一種,社會影響太惡劣。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一種,涉及金額等巨大,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一種,涉及保密等方麵,必須嚴打,嚴厲懲處。
??所以,在當時的特定情況下,執行死刑很多。
??說回到穀黔的案子吧。
??比如案件A,地點:保密,案發地:保密。隻說案件經過。某人某時間,上班的時間,發現辦公室的門,沒鎖?還是虛掩著?或者輕輕一推,就開了。那可不得了。裏麵是不能隨便進去人的。肯定要看有沒有丟東西的。一看,有翻動的跡象,或者沒有。丟了部分現金,或者別的不是特別重要的東西。還好的事情是,重要的東西沒有丟。當然,這個誰敢隱瞞不報?一上報,自然公安就得上門,甚至由於這家單位的特殊性,可能還驚動了某特殊部門同誌一同參與破案。
??像這個情況,最後形成的意見是內部人員,玩忽職守,監守自盜,尤其是受金錢驅使,或者家庭條件遇到困難的優先列入懷疑對象。
??因此,抓了好幾個人呢。
??你說是小偷吧?
??最後卻是,機密圖紙,文件,資料失密了。
??等到回過味來,盜竊者早就逃出境外了。或者繼續隱藏身份。
??比如案件B,跟林桂生以前碰到的丟槍案件相似。就是某人員擁有配槍,但是沒有按照規定上繳配槍,結果配槍被搶了?被偷了?。然後發生了幾起殺人案件,或者什麽案件?那是不是得沿著丟槍的事情追查下去?對吧?查這個,查那個,抓這個,抓那個,都不是,都說沒見過那把槍。
??但是那把槍,卻一直在作案。
??你說怪不怪?
??比如案件C,說是老公公QJ了兒媳婦,還殺死了兒子,老伴,然後倉皇出逃,最後被抓了。原因是現場有他的指紋,血跡等等。
??要不是有細心的法醫,發現了一點線索,那可真成了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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