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藥騙> 第一百十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四】

第一百十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四】

  林貴生,不像別人,喜歡聽匯報。


  ??當然這麽多位成員,那也是破過不少案子的,也不是那種喜歡誇誇其他的人,都是有實戰經驗的,有本市的,也有從外地調動到雲市來的同誌。


  ??但是林貴生跟他們,或者很多聽說過他林貴生的人不一樣。


  ??. 他聽是聽了,就很短的簡報,然後就提出去現場看看,別的什麽都沒有說。


  ??那本地的肯定知道,林貴生不是耍大牌,而是可能有什麽意想不到的招數,或者他有底?那外地來的,就會覺得,這個人,難怪提不上去,有點目中無人。我們這麽多人都愣是這麽多天沒找出線索,現場?現場有那麽重要嗎?難道我們都找不出來的現場,就你林貴生能,就能找出線索來?


  ??. 當然有主要領導拍板了,請人家來的。


  ??那人家都提出要去現場看,那就一起吧。


  ??我們倒要看看,你,林貴生,牛氣哄哄,真的就比我們能嗎?

  ??事實上,那個家還有誰?

  ??一個公安被隔離了,一對保姆夫妻被審查了。孕產婦在家,有女警員陪同,還得伺候月子。一個小孩子,一個嬰兒。老人家是來了,但是暫時不能進去。


  ??當然了,當初專家組在裏麵花了很多時間。


  ??而林貴生,就用了幾分鍾。


  ??就跟瞎轉悠,啥也不說,走馬觀花都算不上。


  ??然後就出來了。


  ??哦,對了。


  ??他跟所有專案組成員不同,他跟那個小孩子說了一會兒話。


  ??然後小孩子跑掉了?


  ??不,是過了一會兒,小孩子交給了林貴生一個紅S布頭,手絹什麽東西。


  ??林貴生啥也沒有說。


  ??出來了,就說我們回去吧,案子破了。


  ??哎,很多人都沒明白,也沒仔細看全過程,大多數人是外麵等著看林貴生,出洋相呢。


  ??結果,他,居然說案子破了?


  ??這不是天方夜譚嗎?


  ??然而。因為當時外麵基本是戒嚴,沒什麽外人,林貴生才把本來已經藏起來的那個東西,打開了,給大家看。


  ??竟然是一把手槍。


  ??我靠,不會是那把丟槍吧?

  ??林貴生說:是不是的話?交給他本人,或者槍械庫,都有編號。這是外麵人偽造不出來的。


  ??然後林貴生自己就不跟著去了,那邊有領導等著說還有任務呢。


  ??結果案子,就這麽破了。


  ??專家組大半個月,林貴生用了三分鍾。


  ??當然還是有人不服氣,或者說怎麽破案的?總不會是你林貴生幹的吧?那當然是開玩笑說的。


  ??然後最關鍵的是誰拿走了丟槍?


  ??那當然稚嫩告訴專案組的領導,主要負責人,而不是所有人。


  ??案犯,竟然是丟槍人的兒子。


  ??這就是典型的不可能犯罪。


  ??即使每天這個孩子拿走木頭搶,做著對著警察叔叔瞄準,開槍的姿S,警察怎麽可能懷疑到是這麽小的小孩子身上呢?


  ??一路上,其實林貴生都在思考,試圖把所有的可能串聯起來,就好像專家組那樣。


  ??但是不對,一定漏了什麽。


  ??所以,堅持要去現場。


  ??然後現場,別人都是麻木,或者已經習以為常了。而林貴生注意到了這個孩子的舉動。他可不是雞蛋的瞄準,而是標準的掏槍,舉槍,射擊動作。


  ??一點不誇張,如果是大人這樣,局對不是看設麽看多了。


  ??那個時代,普通人家裏連電視機都沒有,都買不起的年代。


  ??娛樂?


  ??連半導體都少有,哦,對了,掛在牆上的那熟悉的“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提報現在開始,或者小喇叭開始廣播了,嗒嘀嗒“的年代。


  ??不過,知道的人,一定知道,那個時候,有人用鐵絲做成了可以擊發火柴或者燃燒的自製簡易“槍”。或者木頭搶,或者拿著紅纓槍之類的。


  ??不知道林貴生用了什麽方法,叫小孩子交出來了槍?

  ??他說是哄哄孩子,給了幾粒糖,大白兔奶糖?還是巧克力?朱古力?

  ??當然很多人不信。


  ??林貴生當然不能說:嗨,你過來。我知道你藏了你爸爸的東西。你爸爸讓我告訴你,命令你馬上交出來,要不然我就不要你了。或者要是被我你爸爸給搜出來,看我怎麽收拾你。又或者你爸爸馬上就要因為你被當成特務給抓起來槍斃了。你去拿出來交給我。我不告訴任何人、就說是我自己找到的。你爸爸也能很快回來了。


  ??事情,就這麽離奇。


  ??離奇的丟槍,離奇的破案。


  ??大家都認為是熟人作案,或者各種情況,已經做好了外麵可能出現用警槍犯罪案件的準備了。大海撈針,結果什麽都沒撈到。


  ??而且誰也猜想不到賊,壞人是誰的時候,林貴生用了三分鍾創造了警界的傳奇,或者叫新傳奇。


  ??這件事,最終是瞞不住的。


  ??那個丟槍人是誰?


  ??就是後來因公殉職的宗安康嘴裏的遊叔,遊爺。


  ??當時,對他個人的警察生涯,差點就此斷送。脫警服都是輕的,吃官司都是有可能的。這是嚴重的違紀違規。


  ??所以處理很嚴重。


  ??是行Z記大過一次,降職,勸退後改為發回原籍分配。


  ??當時遊爺可是分局,還是刑偵支隊一分隊副隊長的職務了。那也是雲市一號人物了。


  ??差點就此完蛋哦。


  ??雖然,其實並沒有造成外麵風波,恐慌之類的後果,但是為了教育其他同誌,牢記這次教訓,所以必須嚴肅,嚴厲處理。


  ??當然,這件事,也沒有人提到林貴生。


  ??沒有任何的聲音,平時要是出了事情,不是批評一通林貴生說隻有散漫,不服從領導聽指揮之類的、


  ??唯獨這一次,集體失聲,誰不提這件事。


  ??算是一個例外。


  ??XXXX年XX月XX日,雲市。某一個地方。裏三層外三層拉了警戒線。任何不相關的人都不能靠近。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裏麵發生了命案呢。


  ??結果呢?

  ??當然沒有命案那麽嚴重。


  ??不過,那比要人命還要嚴重。


  ??什麽案子?

  ??丟失案件,小偷案件。


  ??是家裏丟錢了?丟東西了?

  ??如果是普通的錢物,可能就不會引起那麽大的場麵了。就是收藏品之類,劃定為古董的,也未必能引發大轟動。


  ??那麽到底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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