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藥騙> 第八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七】

第八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七】

  說了那麽多,該來揭曉真正的答案了。


  ??先說,那邊案件已經被審結了。理論上是不可能翻案了,哪怕是有疑點。而且這裏麵還牽涉到法院,檢察院。這件案子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實際上是專案組先抓人,拿下了口供。檢察院全城都沒有參與。然後專案組提起公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專案組提供了證據,口供等。全程,犯人幾乎沒有辯駁。


  ??張孔祥,那可是老公安,老Z法了。而且破案無數。


  ??即使丁未破案都知道是怎麽回事,那麽案子就隻能這麽結束了。


  ??所謂結束,實際是指搶劫公款案件或者順帶殺人。突出的是搶劫,殺人。


  ??這件事都已經上報到省裏,還有部裏是作為經典案例、當時沈老還沒到部裏,不過也是內部通告裏知道了這件事的。那個時候,王家平還不是沈老的徒弟。


  ??這個案子當然是丁未,個人二等功,然後集體三等功王家平,就是在集體裏。


  ??然後本來畢竟有新領導孟子剛來了,是不是得孟子剛也要討論,表決?


  ??不,早在孟子剛到這裏來之前,張孔祥,就和其他領導通過氣了,也就是原則上都沒有意見,就上報市裏和省廳了。


  ??剛好,案件破了,所以,立功,授獎,晉升,三部曲。


  ??也就是原本,丁未,就是分局?市局裏一個小科員,小文員,下來鍍鍍金。正好趕上大案,破了。所以立功了。


  ??當然,如果,不是張孔祥,怎麽說,提前退下來具體原因不明。可能年齡到了退居二線了,或者身體原因、否則,丁未,就可能是去市局刑警支隊想啥呢,當然不是隊長,而是教導員。然後再過幾年,就進局裏,當個科長不成問題。


  ??當然得看案子,出成績才行。


  ??也不知道是有什麽風聲,還是聽到了什麽?

  ??總之,當然原本並不是想讓丁未有什麽麵臨可能的風險,所以才是教導員。


  ??但是任命下來,竟然是讓丁未當副隊長隊長受傷,還未歸隊。


  ??所以,丁未,等於要衝在一線了。


  ??據說,據不可靠消息,這是孟子剛向上麵建議了什麽。


  ??所以,張孔祥,對,孟子剛,心懷芥蒂和恨意。


  ??事情究竟如何?


  ??誰也不知道。


  ??隻知道,孟子剛回來了,又成立了一個專案組。


  ??丁未晉升了,走了。有其他人坐了他的位子。


  ??而後,王家平做組長,沒有說林貴生是什麽職務,支援?顧問?反正沒有明說。畢竟王家平已經順著王三挖出了很多線索了。本來是可以順著這些線索,找出真凶的。


  ??但是丁未拒絕了,阻撓了。實際是張孔祥一手包辦了。


  ??所以王三沒動,其它的也沒怎麽查。


  ??那麽怎麽立案呢?

  ??當然是變通的,就以偷牛案立案,為由。其實偷牛案件早就結束了。


  ??其實,如果真是負責任的警察,不會看不到整個案子的頭緒。


  ??這絕對不可能是一起隨機的,好無計劃的搶劫案件。


  ??畢竟真要是搶劫殺人,那不可能不驚動。就算是那條路稍微有點偏僻。


  ??這正是整個案件,最大的疑點。


  ??就是比如一個人看到女財務,能不驚動別人,拿走錢?


  ??注意哦,我前麵提到,女屍身上並沒有大量的血跡,傷口,衣物比較整齊不是裸露,暴露,或者脫光的狀態。也不是常見的那種QJ,搶劫造成的拖拽留在地麵的痕跡。備注:即使有反偵察經驗,掩飾過,還是能找到一些痕跡,線索的。如果是QJ,搶劫殺人,就沒有必要精心掩飾了。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當最後,真凶被抓後,大家都不敢相信會是這個人犯案的。


  ??是誰?


  ??到底是誰?


  ??他就是死者,沈紅的丈夫,張一龍。別人,大家眼裏的老實人,一拳都打不出悶屁的老好人。


  ??那麽張一龍怎麽可能殺人呢?他為什麽要殺死老婆沈紅呢?

  ??這個故事說來話長了。


  ??這就得從流言蜚語講起。


  ??沈紅,張一龍,是普通夫妻當中的一對。沈紅原本是車間女工,恢複高考?還是讀了夜大,後來一個機會成了會計,財務。而提拔她的人,就是當時還是車間主任的鍾奇。


  ??先是鍾奇升上去了,然後就把沈紅帶上去了。


  ??你也知道,是非,是非,沒有,也會在流言蜚語當中變成真的。


  ??當然,張一龍當時聽到,其實啥也沒說,或者笑笑就過去了。


  ??畢竟,當時他們感情還算好。沈紅比較正派,並沒有過分的舉動。


  ??所以,謠言隻是謠言,就這麽過去了?還是一直有這種說法?


  ??一晃十年過去了,或者十幾年過去了。


  ??那個時候,種奇已經提拔為副廠長了,但是還兼著財務科科長。鍾奇是向廠黨委,廠長,書記提出由沈紅當科長。理論上已經通過了。


  ??本來一切都是向好的方麵發展的。


  ??但是鍾奇在那一段期間,有一筆賬目沒有及時收回。或者說,下麵有什麽人,比如說銷售科長之類,介紹,認識了什麽人,拆借銀行用語。或者約定L息可以高一點?

  ??當然,哪一個財務科長敢這麽做?

  ??其實當然是廠裏某一位領導留了一個爛攤子責任由鍾奇擔,前提是提拔他當了副廠長。而原來的那個領導調到局裏去當領導了。


  ??那鍾奇能說出來嗎?


  ??不算是詐騙,就是銀行又把錢貸出去了,對方沒有及時還款,或者沒有能力還款之類。


  ??那麽,正在那個時候,有人反映了情況,廠裏也是有內部審計。


  ??然後自然要向廠裏匯報的。


  ??所以,鍾奇想到了一個辦法。


  ??這個辦法,就是假搶劫,製造一個案子,然後把廠裏的錢挪用過來填補虧空。那邊說過幾個月,可能能還回來那筆借出去的錢。然後再偷偷,等風聲過去, 重新放回賬目上。


  ??警察要查,肯定查不到。


  ??這個計劃,當然是和沈紅事先商量好的。


  ??當然了,鍾奇,跟沈紅,有事。


  ??外人當然不知道,鍾奇跟家裏正鬧離婚分居。而鍾奇是答應了會娶沈紅。他們當然曾經有過很多,很多。隻不過沈紅,鍾奇偽裝的很隱蔽,在廠裏,在外麵,幾乎沒有被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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