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3章 與大爺的官司
石季婉心情好的時候,也會與後母說上幾句話。
但一旦她心情不好,就會把自己關進臥室裏。
在她心裏,母親雖然遠在法國,但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她。
母親雖然走了,但是姑姑的家裏還留有母親的氣息,她所知道的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不管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的,都在這裏了。
她把世界強行分作了兩半,光明與黑暗,善與惡,神與魔。
屬於她父親的這一邊,代表的是中國,必定是不好的。
而屬於她母親和姑姑的一邊,代表的是西方,是最好的一切。
雖然在她的成長中,她的母親和姑姑並沒有給予她多大的幫助,但是她們當年敢於出國的英勇行為,卻令她感到深深的自豪。
再加上她母親和姑姑從國外回來之後,一個個摩登時髦的穿著打扮,也令她羨慕不已,她甚至來不及地想趕快長大,也成為像她們那樣的人。
所以,她已經被母親和姑姑成功地給洗腦了,對她們所講述的西方生活,不由得心向往之。
雖然有的時候,她也喜歡鴉片的雲霧,霧一樣的陽光,屋裏亂攤著的小報。
看著小報,和父親談談親戚間的笑話,那是自母親走後,屬於他們父女間最好的時光。
她知道父親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時候他喜歡自己。
但是,自從父親有了後母之後,便再也不會寂寞的了;而她的母親,也就再沒有機會回到這個家裏來了。
也就是說,後母不僅從她身邊奪走了父親,基本上還堵死了她母親再回到她父親身邊的可能。
雖然她知道,她母親當初是很堅決地提出要離開父親的,但是在內心深處,她還是希望母親能夠有一天會回心轉意,再次回到她和弟弟身邊。
不過現在,這一切都不可能再實現了。
石文珊和李素君兩個人的感情看上去還不錯,兩個人互稱對方姐姐。
石文珊叫李素君“七姐”,李素君叫石文珊“三姐”。
兩家算起來還是親戚,因為李素君的嬸嬸,是石文珊的外公的大哥的女兒。
也就是說,石文珊母親的堂姐,亦即是石文珊的表姨,嫁給了李素君的叔叔。
石文珊怕侄女誤會她與李素君的關係親密,看上去好像背叛了丁緋瓊一樣,就向石季婉解釋道:
“我是因為打官司的事情要聯絡你父親。”
“是表舅爺的官司嗎?”石季婉問道。
“不是。”
“那和誰打官司?”
“和你大爺打官司。”
她指的是她同父異母的大哥石玉魯。
“和大爺打什麽官司?”石季婉一臉的困惑。
“我們小的時候,他把我們的錢給侵吞了。”
“哦。”
“奶奶去世的時候,我們還小,什麽都在他的手裏。”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還能要得回來嗎?”
“我們有證據。”
“那為什麽以前不打,現在才打呢?”
“我現在打官司是因為需要錢,你表舅爺的官司,我在幫他的忙。”最後一句,石文珊說的有些含糊,像是有些心虛似的。
哦,原來還是為了義哥哥的父親。
石季婉問:“姑姑以前就知道這件事麽?”
“分家的時候,我們隻想著盡快擺脫你大爺,急著搬出來,當時不是很清楚。你大爺大媽管的太多,跟他們一起住簡直就是受罪。
你大爺動不動就搬出孔夫子的大道理,對我和你父親要求很嚴格。你父親都結婚了,還得處處聽他的。等他都有了兩個孩子了,才準他自立門戶,我就也跟著走了。就這樣,他還感覺傷透了他的心呢。”
“哦,我不知道大爺是這樣的人。”
“哎,簡直是偽君子,以前老對我哭。”
“大爺也會哭嗎?”
“當然會了。”
“為什麽哭呢?”
石文珊一開始不太想說,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氣憤地開口了:
“他哭是因為沒把我給嫁出去,天天念叨說,我是他的心事,說他死了叫他拿什麽臉去見老太爺,一說到老太爺,他就哭了。”
“還有這事?”石季婉覺得很可笑。
石文珊苦笑了一下:
“我那時候長的醜——當然現在也不好看。我以前長得又高又胖,別的女孩子細胳膊細腿的,長得像火柴棍一樣,我覺得自己長得像一扇門板。
我十三歲時就發育了,你奶奶過世之後,他們讓我去住一陣子,你大媽看見了,大吃了一驚,忙笑著對我說‘不成體統’,把我帶到她房間裏,趕緊坐下來剪塊布給我把胸脯縛住。
她教我怎麽縫,要我穿上,然後才說‘好多了’。其實我覺得這樣反倒讓我看起來像個雞胸。
我的頭發太厚,辮子太粗,長劉海也不適合我;有胸部又戴眼鏡,看上去真像個歐洲胖太太穿旗袍。”
聽了姑姑的這一番自我評價,石季婉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才好,她隻說了一句:“真恐怖。”
石文珊說:“那時候看到親戚們人人都很漂亮,恨不得自己能換個人。大爺一看見我,就說什麽心事之類的,說沒臉見老太爺,動不動就哭。我聽的都煩了,就對他說‘別給我說這些了’,然後抬起腳就走了。”
石季婉有些不解,按說長兄如父,大爺管姑姑,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呀。
“現在想想,以前我也還是又凶又心直口快。”石文珊說起這些,很有些沾沾自喜的樣子。
“我和你媽媽出國時,”石文珊接著說,“他極力阻攔,後來沒有成功,氣得要死。所以我們從國外回來後,一直就沒有去看過他們。”
“你們回來後,一直跟大爺沒有來往嗎?”
“嗯。”石文珊點了點頭。
石文珊的母親剛去世時,石玉舟才十六歲,石文珊十一歲,大哥石玉魯三十三歲。
家裏的房產和地產,雖然已經按照石文珊母親的遺囑分好了,但是由於石文珊兄妹二人年紀尚輕,所以他們名下分得的產業,都由石文珊同父異母的大哥石玉魯暫時負責托管。
石玉舟娶妻生子後,拖家帶口的,要去天津工作,他們兄妹三個這才基本上算分了家。
房屋、地產、不動產都有契據,容易分割清楚。
但是,三人的父親石明宵留下的一批宋版書,則引起了糾紛。
當時的宋版書已經很值錢,全在大哥石玉魯的手中。
石玉魯曾經在前清時中過舉,後來聽說科舉製度取消時,曾經失望得大聲痛哭。
他認為,這批宋版書是父親傳給他的,弟弟妹妹小的時候,對這個並不感興趣,所以這批宋版書不能當作遺產來進行分割。
況且後母去世時,遺囑裏也並沒有提到這批宋版書,他覺得事實上後母已經默認由他來繼承了。
但是石文珊認為,那也是遺產的一部分,應該把它分作三等份,由兄妹三人平均進行分配,不應該由大哥一個人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