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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開庭審理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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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藺書還在家裏吃早飯,管家匆匆跑進餐廳:“老爺,警察來了。”


  藺書站起身,便看見幾個警察已經走進了餐廳。


  “你們這是幹什麽?私闖民宅,我可是要告你們的。”藺書有些緊張的吼道。


  “藺先生,這是拘捕令。我們懷疑你跟三年多以前,你的哥哥藺稷一家的謀殺案有關,請你隨我們回警署,協助調查。”警察說完,拿出了拘捕令。藺書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警察立即拿出手銬,將他銬起來,拉出門,塞進警車裏,直奔警署而去。


  到了警署之後,藺書要求見他的律師。


  “當然,藺先生,這是你的權利。”說完,警察便把之前沒收了的手機還給了藺書。


  藺書趕緊拿起手機,撥了個電話給他的律師,讓他的律師趕緊來警署一趟,保他出去。


  誰知當律師來了之後,卻被告知這是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對方不讓保釋。


  “警察同誌,藺稷這起案件,不是早在三年多以前就已經結案,被認定是一起自殺案嗎?怎麽現在……”律師史雲飛問道。


  一個負責藺書這起案件的警察站起來:“是這樣的,現在對方掌握了新的證據,所以翻案了。相信很快你們就會收到法院傳票的,你們還是做好上庭的準備吧!”警察同誌善意的提醒。


  “多謝,請問原告是不是現在藺氏集團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藺夏小姐?”史雲飛又問道。


  警察點了點頭,算是默認。


  律師史雲飛回到拘留室裏,跟藺書說道:“藺先生,我現在想知道,你到底跟當年藺稷的死有沒有關係?請你如實回答,我才能幫到你。”


  藺書想都不想,就搖頭吼道:“沒關係,當然沒有關係,她藺夏就是想汙蔑我,她奪走了藺氏集團還不夠嗎?還想要了我這個叔叔的命嗎?”


  史雲飛看著激動不已的藺書,有些無奈的搖了搖頭:“藺先生,藺夏她為什麽要告你?她為什麽要汙蔑你?她到底掌握了什麽證據?現在連保釋你都保釋不出來。”


  “我已經說過了,我不知道,這些都是你們律師該做的事情。”藺書還是一口咬定,他不知道。


  律師看著他這樣,也無計可施,便走了出去。


  誰知,剛走出警署就接到律所的人給他打來的電話,說是有一封法院的傳票。


  他趕緊開車回到律所,拆開那份郵件,上麵便是白紙黑字的寫著關於藺書所犯罪行:第一條,謀殺親兄藺稷;第二條,挪用公款;第三條,殺人未遂。


  史雲飛看著上麵這三條藺書的罪狀,很是無奈的扶了扶額頭,就是第一條,如果辯護的好的話,至少也得二十年,更不用說後麵還有兩條罪狀了。


  他又看了看下麵開庭日期,就是明天啊!這是讓他們準備的時間都沒有了。他拿著傳票,驅車趕往警署,將傳票拿給藺書看。


  藺書看到傳票上麵的罪狀,冷笑了一聲,心裏想著,隻要他拒不認罪,他們就拿他沒有辦法,證據已經被他全部銷毀了。


  第三天上午十點,江城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藺書謀殺藺稷和夏雨晴一案,和挪用公款以及謀殺未遂案。


  法官在看到這所羅列的三條罪狀時,暗暗乍舌。


  原告是藺氏集團現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藺夏,被告是她的親叔叔藺書。這叔侄兩對簿公堂,關鍵是罪名還這麽多,引起了廣大媒體的廣泛關注。


  下麵旁聽席上坐著的,都是一群大佬:帝國集團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厲爵,這也是他第一次在這麽公開的場合露麵。他的旁邊坐著的是他的父親,曾經的江城軍區司令長官,厲老爺子。再接著下來一排坐著現任厲氏集團的總經理厲盛楠,以及厲家大少奶奶藺蓉蓉。


  藺蓉蓉在看到自己的父親,由法警拉著,走到被告席上坐下來時,眼淚吧嗒吧嗒,止不住的往下流。她又轉頭用怨毒的目光瞪著原告席上的藺夏,這個賤人,還真是命大。


  此時的藺夏,也轉頭,用挑釁的目光看著藺蓉蓉那想要抽她的筋,扒她的皮,喝她的血,又對她無可奈何的樣子,就覺得心裏特別爽。


  而當史雲飛看見今天的原告代理律師時,更是絕望得不知道該怎麽辦了?這可是全國最頂尖的律師團隊啊!完了,這次藺書算是徹底完了。


  庭審開始:第一階段,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審判人員詢問被告藺書,宣讀內容是否與收到的一致?

  第二階段,分別訊問被告人

  先由被告人藺書自己陳述對起訴書的意見。


  藺書激動的站起來,吼道:“法官大人,這些罪狀都是藺夏汙蔑我的,藺稷和夏雨晴是自己開煤氣自殺的,與我無關。至於起訴書上的第二條,第三條,挪用公款和殺人未遂,那更是無稽之談。”


  這時,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冷靜一點,現在控辯雙方可以交叉訊問被告人。”


  首先站起來訊問的是陳煜明。


  “被告藺書先生,你說我的當事人藺夏小姐汙蔑你,你可有證據?法庭是一個講證據的地方,沒有證據的話,請你不要隨便說出口,不然,我們可以告你誹謗罪。”


  “反對,反對對方律師對我當事人有恐嚇的嫌疑。”史雲飛站起來爭辯道。


  法官敲響法槌:“原告代理律師,請注意你的措辭。被告律師,繼續。”


  史雲飛站起來,繼續看著藺書發問:“被告藺書先生,請問在三年多前,藺稷和夏雨晴自殺的當晚,你人在哪裏?”


  “當晚,我在家裏。”


  “可有證人?”


  “有,我的管家和我的女兒都可以作證。”


  “你一整個晚上都在家裏嗎?”


  “是的!”


  “法官大人,我的問話,問完了!”史雲飛坐下來。


  法官看向原告席上的陳煜明:“原告代理律師,可還有什麽要問被告的?”


  陳煜明站起來,向法官點了點頭,然後轉身看著藺書問道:“被告藺書先生,請問你和你的大哥藺稷先生的關係怎麽樣?”


  “我們的關係一般,不算好。”藺書回道。


  “關於他重回藺氏集團,將你從董事長兼執行總裁的位置上拉下來,你可懷恨在心?是否想過要殺掉他,將藺氏集團奪過來?”陳煜明繼續問道。


  “反對,反對對方律師有誘導性提問。”史雲飛站起來反對。


  “控方律師,請注意你的措辭。”法官說道。


  陳煜明點了點頭:“被告藺書先生,你在藺稷先生和夏雨晴女士去世的前一個晚上,去了什麽特殊的地方嗎?比如,特殊的藥店,或者黑市,什麽的?或者見過什麽特殊的人嗎?”


  “沒有,沒有,通通沒有,那段時間,我一直呆在家裏。家裏的傭人都可以作證。”


  “好,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陳煜明點了點頭,坐了下來。


  法官敲響法槌,宣布道:“現在,進入下一個階段,舉證、質證階段


  公訴人、辯護人應當向法庭出示物證,讓當事人辨認。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審判人員應當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


  陳煜明將所有的證物全部交給法官,和陪審團。


  史雲飛看著陳煜明拿的那些證據,心都完全涼了,這次看樣子他們是打算將藺書趕盡殺絕啊!


  不得不說,史雲飛,你有一雙慧眼,他們就是要將藺書徹底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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