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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花開富貴

  門口,兩個戴墨鏡、配口罩的女人走進來,氣質不錯。

  周峻主動迎上去,早已認出來人,都是昨天見過的,沒想到她們還是姐妹。梅愛芳、梅艷芳,周峻暗暗自嘲,聽名字就知道有點關係,沒想到是親姐妹。

  「愛芳姐,我正要送貨上門,還親自過來。塔塔來也了?」周峻亮出袋子里的旗袍。

  梅愛芳接過旗袍,「趁大中午人少,我帶艷芳過來瞧瞧。剛才外面看了一會,你這裡生意真好。看來設計真的很棒,而且款式新穎,跟其他商店不一樣。」

  梅艷芳朝周峻點點頭,注意力都在服裝上,感覺每一件都喜歡,感覺每一件都想試試。

  「二樓還有備用的試衣間,專為頂級客戶準備的。」周峻招呼一聲,讓梅艷芳姐妹自行上去。

  其實,周峻希望簽約的品牌代言人,就是梅艷芳。她的個性很符合「FI」對都市女性的把握,而且她形象還不錯,至少緋聞和負面新聞少,正好符合周峻對品牌的判斷。

  還有個加分項,就是梅艷芳的知名度,歌迷的凝聚力很高,在她的帶動下,歌迷群體肯定有不少選擇「FI」這個新品牌。

  打造頂級品牌的時間,會縮短不少。

  他讓許阿梅製作民國風旗袍,第一步讓嘉禾首肯在電影中使用,增加影響力,展示下設計實力;第二步是引起梅艷芳的注意,讓她有簽約意向,只要當事人點頭,就好辦許多。

  第三步,跟梅艷芳所在的華星公司談判,嘉禾和梅艷芳本人都同意,相信華星不會設置太多障礙,只要給足錢,簽約梅艷芳問題不大。

  周峻也考慮過用素人代言人。比如身邊的許阿梅,形象肯定夠,即使放在香江女星爭奇鬥豔的八九十年代,她的模樣也能排在前幾位。

  但是許阿梅屬於優雅又魅惑的類型,跟都市女性的幹練和個性不夠搭,做代言人反而不能體現優勢,反而會給消費者帶來困擾。

  既然黃惠平無法談下張曼玉或林青霞,咱就找個更合適的人選。周峻心裡還有個人選,就是陳淑樺,她在歌壇打造的形象,也是都市新女性。

  不過查過資料后,周峻很快放棄,陳淑樺還沒出道,而且不在香江,性格方面也有問題,沒什麼生活能力,要人照顧,私下的形象與商業形象不符合。

  看著梅艷芳跟走T台一樣,不斷變換衣服,每一件都很得體,配合她獨特的氣質,確實是理想人選。

  周峻站著,不斷鼓掌,「梅小姐的形象,簡直是為『FI』量身打造,可惜我品牌還未打出來,不然真想簽約你為我們的代言人。」

  不說梅艷芳,就是她姐姐梅愛芳,穿上這些衣服,也有一股英姿颯爽的感覺,兩人都是苦難中熬出來的,性格獨立。

  梅艷芳露出標誌性的笑容,「你不試試,怎麼知道行不通?峻少在香江做的事情,我們都聽說過,你可不像是知難而退的人。」

  「好,快人快語。有梅小姐這句話,我就放心了。」周峻等的就是這句話,她迅速被新品牌的設計和形象折服,對每一套衣服都愛不釋手。

  心裡已同意成為「FI」的代言人,就差直接點頭了。要是「FI」一直能保持這樣的設計風格,她肯定會跟公司攤牌,希望簽約「FI」。

  「我契爺那邊應該沒問題,只要峻少能跟華星談妥條件,我個人同意。」梅艷芳穿著衣服,就不想換下,「我這幾件先帶回去嘍!」

  「冇問題。愛芳姐也是爽快人,我也不想多話,這裡,也希望愛芳姐能成為我們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您的形象,同樣契合我們的品牌定位。」

  周峻送出第一個籌碼,親戚攻略。想簽約妹妹,先向姐姐送上合同,作為感情這麼好的姐妹,姐姐都簽約,妹妹忍心看著?

  梅愛芳捂著胸口,「峻少,你不要開我玩笑。我如今已不在娛樂圈打滾,退出江湖啦!」

  「愛芳你是退出江湖,但江湖還流傳你的傳說。我看代言人,不看知名度,最重要的,契合我們的定位。只要形象符合,就是素人來代言,我也是求賢若渴。」周峻邀請兩位到樓上雅間就坐。

  店面有兩層,一層主要銷售,二層面積差不多一層的一半,隔出幾個小間,一間是小倉庫和休息室,一間是雅間談話室,還有一間自然是為VIP級別客戶服務的試衣間,保證無騷擾。

  坐下后,周峻沖了兩杯藍山咖啡,「愛芳姐雖然移居海外,但應該抽得出時間,一年拍攝幾組照片。」

  「峻少要送錢給我用,我自然抽得出時間。」梅愛芳笑著,「我也不多話,一組照片5萬元,如何?」

  她故意把價格說高,普通的模特,價格最多在2萬元左右,還隨叫隨到。她在娛樂圈沒成功,最多也就這個價。想試試周峻的誠意。

  周峻想都沒想,一口應下,「愛芳姐既然同意,就按這個價碼來。這兩天,我安排第一組拍攝,我們還有幾套準備推出市場的新服裝,就讓愛芳姐開頭炮,相信會打響。」

  這下子,變成兩個姐妹愣住。梅愛芳看向梅艷芳,露出笑臉,「峻少,我跟你開玩笑。最多2萬元,這就是我的底價。」

  「愛芳姐性格爽快,我也不是糾結的人。既然剛才說了5萬,就按這個價格來。我相信自己的眼光。用生意人的話來說,你會給我們公司帶來足夠的效益。」

  就是讓你們過意不去,讓你梅愛芳幫忙勸著梅艷芳,讓她主動跟華星公司攤牌。一年多花5萬,能簽約一個殿堂級歌手作為代言,想想都賺。

  「好,峻少快人快語。我不糾結。」梅愛芳乾脆地答應,「我沒有簽約經紀公司,峻少如果有現成合同,馬上可以簽約。」

  當然備著合同,雙方看過,一致同意,簽字畫押,再讓律師所確認就正式生效。

  「今天的服裝,就是我們的代言人服裝,愛芳姐,這是我的一點小小心意,不要推辭。」周峻笑著,10套新旗袍,都不打算收錢。

  「我雖然簽約,你現在是我老闆。但我們一碼歸一碼,這些旗袍,是我成為代言人之前訂下,成為代言人之後,我有免費服裝,跟之前沒關係。」梅愛芳笑著,「你要不收錢,我妹妹出錢買嘍!她還不是『FI』的代言人。」

  「哈哈,好。跟你這樣的人合作,我是大賺。」他轉身倒了三杯紅酒,「預祝我們的合作……」

  「花開富貴!」梅艷芳不知不覺也端過紅酒,期待接下去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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