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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了無牽掛

  再說,那些錢本來就不多,全部拿了也不多,何況隻是十分之一,皮埃爾安慰自己,尊敬很重要。


  “我其實……,隻是生氣而已。”皮埃爾為自己辯解,“他們沒有告訴我這筆錢,沒有人告訴我。”


  張清如笑著回答:“您說的對,您應該下去,告訴劉總巡捕,你在乎的不是錢,而是大家的忠誠。”


  “對!”皮埃爾終於找到眼前的難題的方法,他要下去批評這些不把他放在眼裏的家夥。


  張清如心裏感慨,可算把這家夥勸說的下樓了,隻要你下樓看見滿身是血的季婕,不信你們還沒有出來負責。


  出乎張清如意料的是,皮埃爾竟然會裝看不見,直奔劉家強的辦公室。


  兩個人先是秘談了幾句,顯然說清楚了錢的問題,皮埃爾才大聲訓斥劉家強,責怪他隱瞞信息,要求他向自己道歉。


  既然皮埃爾不要錢了,那劉家強自然也不在乎麵子上的事,他向皮埃爾誠懇的道歉,取得了皮埃爾的諒解。


  皮埃爾滿意的回到樓上,劉家強走出辦公室,大聲吩咐道:“都幹什麽呢?快叫法醫過來,這樣子弄在大廳裏像什麽話。”


  老錢最先湊過來,“老大,那錢……?”


  “照舊。”劉家強笑眯眯的回答,然後就湊到張清如身邊,“謝謝張律師,幫我們周旋。”


  “總要有個人開口,幫你們說開,再說我的當事人,還在那裏呢。”


  劉家強看了看,從進了巡捕房就一聲不吭的季婕,壓低聲音說道:“姐姐,這個官司可沒個打。”


  “我知道。”


  “那你還接?”劉家強靈關一閃,煥然大悟,“這女人殺了人就說要見你張律師,不會是你知道她要殺人吧。”


  “長期委托嘛。”


  “你這……,你這……,你不是律師嘛?就這要殺人了,你還裝不知道?”


  “知道又怎麽樣?難道告發她嘛?”張清如反問。


  季婕的事情,劉家強是知道的。


  她的女兒一定是被劉老五害死了,隻是後來人放了,顯然是沒有證據,劉老五又有日本人做靠山,季婕想再告官,是不可能的。


  要想報仇,隻能自己動手了。


  劉家強歎了口氣,“哎呀,作孽呀。”


  法醫收集好證據,劉家強派人帶季婕去洗澡,身上的血洗掉,收拾出原來的樣子。


  劉家強這才壯著膽子開始審訊。


  季婕毫不隱瞞,把整個作案過程說了一遍,問她槍是哪裏來的,說是在街頭買的,隻是偶然遇到,並不認識對方。


  這也沒什麽好審的,劉家強草草了事,讓人把季婕送回牢房。


  季婕站起身,向張清如鞠了一躬,轉身往回走,走了兩步,她突然咳嗽起來,而且越咳嗽越厲害,到最後竟然有些控製不住,跪在地上,捂著嘴。


  張清如追上來想要扶起季婕,突然看到地上鮮血點點,鮮血從季婕的指縫裏湧出。


  準備下班去和自己的上海朋友們談心的皮埃爾,剛好看到這一幕,他慌忙後退幾步,捂住口鼻,大叫道:

  “送醫院!送醫院!會傳染。”


  老錢也跟著喊道:“肺癆!癆病!”


  眾人都慌了,連忙都多得遠遠的,隻有張清如扶住了幾乎癱倒在地的季婕。


  醫生來得很快,七手八腳把季婕台上救護車帶走,張清如也上車跟了上去。


  醫生一番檢查後,告訴張清如,不用擔心,季婕患的不是肺病,是胃病,傳染是不傳染的,隻是時日不多了,短則一個月,長則三個月。


  季婕躺在病床上,神情平靜,似乎對於自己的身體狀況,早就知情。


  “你早就知道?”


  “張律師,你不用替我辯護了,謝謝你,謝謝那位蘇小姐,讓我能活著完成心願。”


  “醫生剛才說,如果治療,你還能延長生命的。”


  季婕笑了,“不用麻煩了,張律師,不用麻煩,讓我和我的家人團聚吧。”


  巡捕房知道季婕不是肺癆,也是鬆了口氣,立刻派人來醫院,看守著季婕。


  也許是因為已經沒有活著的意誌,僅僅一周之後,季婕平靜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參加她葬禮的,除了張清如和蘇欣,還有譚法官,他堅持要來送這個為女報仇的母親一程。


  “張律師,唐大同的案卷已經轉到國防部那邊去,我愛莫能助了。”


  “謝謝你,譚法官。”


  “唉。”譚法官歎了口氣,摸摸自己頭發日益稀疏的腦袋,“不知道國防部會如何處理。”


  很快,國防部就傳出消息,認為喬遠和唐大同的所在的軍隊已經被打散,雙方離開軍隊,變為平民身份,屬於民法的範圍。


  且喬遠已經是日本公民,所以本案應該視為平民之間的案件,而在兩國剛剛達成和平協議,唐大同就公然殺害友邦公民,破壞兩國和平,應該盡速處理,以安友邦。


  顯然,國防部裏有人想順了日本人的意思。


  雖然這隻是透露出來的小道消息,並非正式定案,但這番言論已經然各界群眾,義憤填膺。


  報紙上的評論連篇累牘,大多克製,但也有破口大罵的,國防部本守土有責,現在東三省已經被日本人占了,把小皇帝弄了去建國。


  國防部不想著收複國土,反而把叛徒當做外國人,要求善加對待。


  對待鏟除漢奸的英雄,反而苛刻對待。


  麵對報紙上的批評,國防部似乎不為所動,傳言唐大同的死刑命令,就要下達。


  張清如作為唐大同的辯護律師,寫了一篇文章,刊登在幾大報紙的頭版。


  內容並不複雜,張清如沒有講什麽大道理,沒有講什麽中日兩國,而是論證了一件事。


  逃兵,算軍,還是算民?算兵!

  逃兵有實效嘛?沒有!

  逃兵入了外國籍,還是逃兵嘛?是!

  張清如的文章引用法律條文,純粹的從法律方麵,論證了國防部的決定不合法律。


  作為唐大同的辯護律師,張清如的文章並沒有太過引人注目,很快淹沒在無數的文章中。


  但一個應和張清如這篇文章的報道,卻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因為支持張清如觀點的人,是‘華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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