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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當庭翻供

  法庭第二次開庭,一切與第一次沒有什麽不同,隻是記者更多了些,連旁聽席的過道上都站滿了人。


  ??法警隻能領著張清如從側門進來。


  ??之所以來這麽多人,原因很簡單,上次庭審,葉冬雖然出場,但連口都沒開,隻能描述一番。


  ??倒是張清如在法庭上的表現,被詳細報道,特別是她把秘書的戒指戴到法醫手上,頗具戲劇性,讓報道更加吸引讀者。


  ??譚法官入座,照舊傳召李法醫出庭作證。


  ??李法醫吃一塹長一智,這次把方家父子的身份鑒定做得足足的,方家父子的看牙醫的記錄,和方旭小時後摔斷鎖骨的證據,都被他找到了。


  ??李法醫十分有信心的展示自己的調查結果,把厚厚的文件擺在自己身前的桌子上,等待張清如的質詢。


  ??沒想到,張清如隻是淡淡地看了他眼前的資料一眼,便說道:“我同意李法醫的觀點,死者的確是方德和方旭,兩父子。”


  ??李法醫像是個擺出姿勢準備撲食的老虎,卻發現小兔子鑽進洞裏了,他是撲也不是,停也不是,總之就是很尷尬。


  ??譚法官請李法醫下去,又讓王維民傳召證人,這次是葉冬的鄰居,周先生。


  ??王維民讓周先生複述一下證詞,周先生侃侃而談,和證詞相比,多了許多細節。


  ??張清如打起精神,走到周先生麵前。


  ??“周先生,根據你的證詞,你看見葉冬小姐帶槍回家,你怎麽知道,葉冬手袋裏的東西是槍呢?”


  ??“我說的不是槍,是像槍。”周先生昂著頭說道。


  ??“可是,根據您的口供,您當時說的是槍,你看這裏寫著。”張清如找出口供,在上麵比劃。


  ??“他們寫錯了。”


  ??劉家強坐在旁聽席,氣得咬牙切齒。


  ??“庭上,證人當庭翻供。”張清如無奈的看向譚法官,仿佛在說,我不是故意的,你看,我還沒問的,他就自己翻供了。


  ??譚法官也是無奈了,為什麽別人的案子,他都能順順利利的審完,和張清如相關的案子就這麽費事。


  ??“啊,既然證人當庭翻供,那證人關於看到葉冬帶槍回家的證據,本庭不予采信。”


  ??張清如重新走到鄰居周先生麵前,“周先生,和葉冬很熟嘛?”


  ??周先生露出不屑的表情,“我們是鄰居,說不上熟不熟的,隻是常常要見麵而已。”


  ??“那請問,葉冬小姐房間裏的聲音,你能清楚的聽到嘛?”


  ??“聽不真切,但能聽到有人在大聲說話。”


  ??“槍聲能聽見嘛?”


  ??“這是自然。”


  ??“很清楚?還是不太清楚。”


  ??“我當時以為是外麵的小孩子又在放鞭炮,還在想夏天,這麽熱,又是中午,為什麽要放鞭炮,家裏的大人都不管管嘛?”


  ??“根據巡捕房的調查,整個巴黎公寓,隻有你聽見了槍聲。”


  ??“那是因為我住得近。”


  ??“那你還記得,槍擊發生在什麽時間嘛?”


  ??“當然,我記得很清楚,聽到聲音,我走到窗口往外看了看,應該是午飯時間,當時廣播正在播天廚味精的廣告,大家都知道天廚味精的廣告是在午飯時間播出的。”


  ??“天廚味精,完全國貨。”張清如說出眾人皆知的廣告詞,“然後呢,你還聽到什麽?”


  ??“然後,葉小姐就出門了,我聽到她開門的聲音,就出去,想和她打招呼,恭喜她成為慈善小姐,沒想到她走得飛快,我趕過去開門,也隻看到她的背影。”


  ??“那周先生,後來你又做了什麽?”


  ??“回去,繼續聽廣播啦。”


  ??“後麵是什麽節目呢?”


  ??“新聞啊,每天都是,還要報菜價,好無聊的,我就關了收音機。”鄰居周先生所說的內容和他給警察的證詞基本一致。


  ??“周先生,你多久沒聽廣播了?”張清如慢悠悠的問。


  ??“什麽意思?”


  ??“周先生,您平日都上班嘛?”


  ??“當然,我在銀行做襄理。”


  ??“年輕有為,工作很忙吧?”張清如問道。


  ??“當然。”


  ??“案發當日,並不是休息日,你為什麽在家裏,而沒有去上班呢?”


  ??“我身體不舒服,請假了。”


  ??“所以,周先生,你作為青年才俊,案發當日,因為身體不適,在家裏休養,偶然打開收音機聽廣播,意外聽到槍聲,所以今天才作為證人,出現在這裏,對嘛?”


  ??張清如總結了鄰居周先生的證詞。


  ??周先生表示認同,“的確是這樣。”


  ??“哎呀,周先生,如果你平時有收聽廣播的習慣,就應該知道,天廚味精的廣告,更改播放時間了,從午間改到了晨間,你不可能在中午的聽到天廚味精的廣告。”


  ??張清如接過趙若楠遞過來的材料,“這是天廚味精廠的廣告明細,案發八天前,天廚味精廠所有的廣告都投放到了早間,因為天氣太熱,主婦會早點出門買菜。”


  ??“周先生,你的證詞是假的。”張清如說出最重要的一句話。


  ??王維民終於反應過來,跳起來大喊:“我抗議!我抗議!”


  ??“你抗議什麽?”張清如不屑的問。


  ??“細節的錯誤,可能是記憶差錯,但……”王維民支支吾吾的說不下去。


  ??譚法官實在看不過眼,敲了敲法槌,“關於證人對案發時間提供的證據,本庭不予采信。”


  ??時間證據不可信,就意味著,周先生其它的供詞也沒有了意義,畢竟開搶時間是證明葉冬殺人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下麵是大樓管理員出庭作證。


  ??大樓管理員大約五十多歲,很老實淳樸的樣子。


  ??“下午大約三點的時候,葉小姐的房間開始冒煙,我就趕快打了消防隊的電話,消防隊的人來滅了火,說裏麵有死人,我就叫了巡捕房的巡捕。”


  ??“葉冬小姐,是什麽時間離開的呢?”張清如問。


  ??“她中午就走了,那天熱得很,我出去幫她叫了黃包車。”


  ??王維民也連忙站起來提問,“房間裏的男人,你知道是誰嘛?”


  ??“方老爺和方少爺。”


  ??“他們是什麽時候來的?”


  ??“方少爺昨晚就來了,方老爺是那天上午。”


  ??“他們常來嘛?”


  ??“常來,都常來。”


  ??王維民看看張清如,嘴角揚起猥瑣的笑容,“還有其他男人來找葉冬小姐嘛?”


  ??“啊,有的,那天下午就有。”大樓管理員如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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