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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關鍵

  困難確實是顯著的,但洪衍武卻絕不會打退堂鼓。


  因為別明明該是自家的產業,便宜了別人心有不甘。他也早把辦成這件事,當成今生今世對所有家人一個很有必要的貢獻和補償了。


  話說回來,就不說兄弟姐妹今後拆遷分錢的事兒,僅從洪祿承拿出房契時小心翼翼的神態,他就能看出父親對這些老宅院的感情了。


  那可是洪家的根兒啊!

  他為什麼不能讓父母在有生之年再回到洪家的宅院去住一住呢?又為什麼不能讓哥哥妹妹們都感受一下洪家人祖祖輩輩原本的生活環境呢?


  那是他們應得的呀,他可絕不能再放任這樣的遺憾再發生了。否則連他自己都無法再原諒自己。


  是的,僅僅精神層面的原因,就已經值得他豁出去一切,全力以赴為家人爭取了。


  所以也沒什麼可顧慮,下面就該正視現實的困難,想辦法去解決了。


  可面對這一盤亂麻一樣的亂局,又該從何處下手理清呢?

  洪衍武現在面對的主要問題就是,是具體該怎麼去談這件事。


  是先去找街道上的人去談?還是先找那兩個佔住老鋪的營業部去談呢?又或是還得找那裡兩家營業部的主管部門、上級單位?

  說實話,直接面對街道辦必定遭到推諉,各個擊破人家或許就不尿你,去搬尚方寶劍那一是未必請得來啊!二是或許就根本不對路!


  這時候,要擱這年代的其他老百姓,恐怕都得成了一腦子糨子的糊塗車子。對大多數人而言,這就是狗咬刺蝟一樣的難題。


  可洪衍武不一樣!他有著旁人沒有的優勢,那就是上一世的人生經驗。


  這小子可不單是從事房地產業的老手,別忘了,他當初起家就是靠拆遷的活兒。


  那時候,他代表著開發商的利益,最擅長的就是琢磨住戶的心理,更知道這裡面的黑幕。此後更多年和政府打交道,他還能不知道的這種事兒的關鍵在哪兒嗎?

  關鍵就在與執行政策的人身上!

  就是因為政策邊緣制定得很模糊。所以最後結果究竟如何,不正是要靠執行政策的人說了算么?

  只要稍微往那邊偏一點,這房子是佔住單位的。要是往他這邊偏一點呢,這房子就得歸還個人。


  說白了,這就像請律師打官司一個道理,一定要請跟法官關係好的。


  為什麼?

  因為但凡有的打的官司,那是各有各的理。否則一邊倒,直接依照法律判了就完了,誰還費這勁啊?

  至於律法這東西是明擺著的,能拿下律師資格的,大家半斤八兩,誰還能不清楚啊。


  所以能幫助官司獲勝的要素,還是得律師和法院那邊的私交!

  老百姓不明白這個,挑律師光聽忽悠,挑便宜的,想要贏官司,那就得撞大運了。只能在對方也沒請到認識法官的律師情況下,那才有可能。


  有鑒於此,那麼在洪家這件事上,無論街道還是占房的單位,洪衍武其實壓根不用著急找,他的當務之急是必須把落實政策的負責人解決才行。


  這樣搞明白了攻堅目標,他就去了「玄武區房屋落實政策辦公室」,打聽誰負責「大柵欄」地區房屋落實政策的事兒。


  打聽出來之後,他又把手下人手再次撒出去了。這次的目的,則是從正面和側面反覆了解此人的一系列情況。


  包括家庭背景,個人經歷,興趣愛好等等。直至這些情況又都弄門兒清了,他才能開始動作。


  其實有權力管洪衍武這事兒的,是個區「房落辦」的主任。


  此人姓魏,人不到四十歲。


  單從形象上講,他帶著個金絲秀郎眼鏡。模樣頗為瀟洒,誰看也不像當官的,倒像個風度翩翩的學者。是絕對道貌岸然,一臉正氣。


  可則呢,越是這種人心裡包著的東西越沒法見人,這老小子可是個真正的貪官啊。


  說到這兒就得談一談魏主任的履歷了,原來此人是1967年底分到區房管局的大學生。


  要知道,當時大學生留在京城的不多,房管局這種地方更是鳳毛麟角。


  從分配來看,這位魏主任當年顯然是被寄予厚望,作為「空降部隊」派進來的。大學生么,稀有動物,當然進來就是個幹部。


  而且恰逢非常年月,他長的又是一表人材。自然青雲直上,就做了火箭幹部。


  只是仕途上哪兒有坎坷大道啊?時候到了,上得高,也摔得狠。


  「九一三」之後,這位魏主任當時都已經升任區房管局的副局長了,可惜他過去寫過幾篇文章,在系統內部賣力鼓吹過副統帥。


  有人見不得他風光,把這事捅了出來,讓他一下就被歸類到溫都爾漢摔死的那位「餘黨」里。不但瞬間從副局長的寶座掉了下來,還吃了不少苦頭。


  再之後,魏主任在局裡待不了了,就轉調進一家房管所當副所長,這可就有些看破紅塵的味道了。


  他心知自己仕途就此止步是大概率的事兒,於是乎轉而求了實惠。就開始用自己手裡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了。


  靠山吃山,先得給自己弄幾套好房。再之後,視禮物而定,幫他人調房、換房。


  於是高檔煙酒,名貴衣料,人蔘鹿茸,他是什麼都敢收什麼都敢要。最後發展成了,你正常找他辦事,不送他禮物,他都得刻意難為難為你。


  這種事兒一多,好些人當然覺得不公平,氣不過就寫匿名信上告。


  可他們恰恰沒想到,那些匿名信根本就送上局領導的桌子,就有人為魏主任截留了。


  原來自打魏主任開始墮落,用權力大開後門,他也有了新煩惱,就是「貢」滿為患。


  別人送來的好東西,他自己肯定是享用不完的。衣料、煙酒什麼的還好說,可以保存時間長一點。


  但要命的是那些吃的東西,吃又吃不完,倒又不敢倒,要一直放在家裡,用不了多少日子。他們家就會瀰漫著一股刺鼻的酸臭味兒。


  所以魏主任索性就廢物利用,把這些東西拿到局裡,去給那些過去的老同事們分享。結果還不光是領導,跟局裡方方面面,他人緣兒混得好的不能再好了。


  這麼一來呢,他在局裡也就等於有了護身符了。


  不過也得說,這位魏主任看到這些輾轉到手的信也真有點害怕了。


  他知道自己在房管所待的時間太長了,名聲已經臭大街了。他要再待下去,就是不再收禮,恐怕別人也以為他收了。


  要這麼長此以往挨人告,如何得了?那還不如換個地方重新打鼓另開張呢。


  打著這個盤算,魏主任就開始送禮賄賂上峰,想給自己再換個地方待待。


  這不正碰上有這麼檔子落實政策的事兒嗎?正好局裡還沒人願意管這攤子麻煩事兒呢,局領導也樂見其成,就把這小子又調去當主任了。


  應該說,有這麼一位魏主任坐鎮「房落辦」,對每一個想來辦手續,索要私房的人都是一種難以想象的磨難和阻力。


  他要是不吃肥了,是不會幫你辦事的。


  可偏偏這對洪衍武卻又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因為他是不缺錢的。有這麼一位奉行「物質規則」的官員反倒容易讓他把事兒辦成。


  這確實是實情,其實誰愛多花錢?誰要說愛多花錢那是有病!這不都是被事兒給逼的嘛。


  就說眼下吧,根本就無法可依,政策也總變。相對來說,這種收禮辦事的規則也是一種規則,還能看得見摸得著,給洪衍武指出一條道兒走。


  這總比沒有規則要好。比那些公事公辦,卻完全是根據自以為是的真理,「秉公持正」的「清官大老爺」要好!

  其實說到底,還別看這事兒在此時比較難以讓人民群眾接受,但不誇張的說,只要再過十年,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變得根本就不怕送禮。甚至巴不得對方收錢。


  因為禮物和錢能送出去說明你有路子,這事兒有戲辦成。


  要是能明碼標價一目了然,那就更省心了,少搭了多少人情費用?還就怕提拉著豬頭找不到廟門。


  別廢話,多少錢吧?你說個數,我掏得起,這事兒就算有譜了。


  相反的,你要是按規矩來,再碰到個打官腔兒的搖頭大老爺,您這事兒就得等到猴年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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