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無恥混蛋
屠夫被捕之後,NYPD得到了聯邦授予的[警界之光]獎章。
全城嘩然。
人們從普同慶很快就轉變為了驚歎。
道消息、坊間流言,關於屠夫一生故事的各種版本,有人唏噓,雖然是個殺人狂魔,但他的遭遇真的太慘了;
也有人表示惋惜,一個好好的人因為妻女絕症不得治,就這樣心理扭曲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更多人出離憤怒,身為警探,知法犯法,你再怎麽悲傷也不能殘害無辜者啊。
屠夫被捕之後,這個名字便不再是人們心頭的那片烏雲,而成為了茶餘飯後的談資。誰的社交平台上沒有關於此事的言論、看法,都好像是落伍了。
頂級流量,屠夫之名霸榜三。
終結於第四。
因為,這一淩晨5點,發生一樁凶殺案。
如果是一般普通人犯案,必然是蓋不過屠夫的風頭的。但這樁凶殺案的主角非比尋常,乃是華爾街著名銀行家金融大亨加西亞.漢莫之子弗萊迪.漢莫。
當下午,加西亞.漢莫就為兒子聘請了三位知名大狀,組成辯護律師團。
第二,弗萊迪.漢莫就從看守裏被轉移到了上東城麗茲酒店套房。
同一時間,NYPD在弗萊迪家中的案發現場取證照流出。
再次,全城嘩然。
人們驚愕於一個殺人嫌犯居然可以‘取保候審’!難道這就是富饒特權嗎?
一時之間,輿論聚焦於此事件,各種言論甚囂塵上,屠夫的名字在這位新一輪人氣王登場後,隨風散無蹤。
NYPD內部亂成一團,哪兒有功夫內部徹查是哪個王八羔子為零臭錢,把照片給流出去的。
之所以亂,是因為老漢莫為了寶貝兒子,請動了兩位德高望重的美州議院參議員出麵作保。
NYPD高層很難做,壓力山大。
放是肯定不能放的,可麵子不能不給,所以才想出了那個丟人現眼的餿點子。
最後,分管刑事組的法務局負責人,倒黴的副局長尼科森.費雪,被推出來就此事發言。
給出的法卻完全不足以服眾,費雪的一張圓臉都快被媒體記者們噴成瀑布了。
群情激昂,紛紛質疑,‘戴個警報手環有什麽意義?’、‘禁足豪華酒店是新出台的聯邦法嗎?’、‘有錢人殺了人連牢都不用坐的嗎?’…
風風雨雨,一場鬧劇。
…………
明一很悠閑地渡過了一周‘假期’。
被警長以‘破了兩宗大案,值得嘉獎’為由強行放大假的瑞雯,被明一抓去充當起良遊。
在瘋馬的帶領下,明一遊遍了紐約的幾個知名景點。
奇怪的是,這一周內內,Boss一言未發。
肯定沒好事。
明一覺得Boss這次一準憋著什麽壞水,等著他呢。
果不其然。
11月11日,一個很適合光棍漢遊蕩的日子。
百無聊賴地吃完午餐後,正在住處附近的街頭閑逛,熟悉的聲音響起。
“新案件,資料已發送至你的手機上。”
明一打開手機,看到案件內容的第一眼,便擰起了眉頭。
目標:【審判者】
過往罪行:待查
特征:不明
是否超體進化者:不明
“這回的資料比屠夫的還少。這是故意給我製造難題,還是連你都沒查到確鑿有指向性的線索?”
沉默了會兒,Boss答道:“此案件,目前為止沒有確切已知的嫌疑人與被害者。
過程中,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設想,可以隨時提出。我會搜集與你的疑問及設想相關的內容,全部提供給你。
現在已知的是,有一個你認識的人,收到了一封署名審判者的郵件。”
明一劃動手機屏幕,很快就找到了一個較為獨特的名字:華倫.普拉西多.多明戈.陳。
“是他?”
明一在屠夫快遞點拋屍時,被當成嫌犯逮捕。正是這位名字特長的律師,受維克托.吉諾維塞所托,將他保釋出哈萊姆警局。
一個擁有14華州血統,中文名陳華,發型精致得蒼蠅都站不住,油頭粉麵出門可能還得化個妝的家夥。
“這家夥怎麽回事?”明一翻著少得可憐的資料,疑惑道:“暗中保護?所以,審判者的目標是他?”
“昨下午5:48,陳律師的私人郵箱接收到一封署名審判者的郵件。”
【黑幫代言人華倫.普拉西多.多明戈.陳,一張紙的重量是多少?請在一周內回答,如答案錯誤,後果自負。】
在這句帶著威脅意味的文字後,綴著一串編號:【刑事案件立案A01VN793。】
“黑幫代言人,嗬嗬,這個名頭挺響亮啊。”
明一笑道,繼續劃動手機屏幕,查看Boss搜羅到有關於陳華的資料。
華倫.普拉西多.多明戈.陳,現年36歲,至此為止的人生履曆,可以稱得上是一部草根奮鬥史。
出生於意州都靈城一戶普通的工人家庭,以優異的成績進入全球知名學府,耶魯法學院。
在他攻讀碩博期間,考取了律師資格證,並進入一間事務所實習。
完成學業後,陳華在這間事務所掛牌上崗。僅用三年時間,就榮登事務所頭牌稱號。
隨後,事業剛起步的陳華,離開紐黑文市,來到紐約。
與幾個像他一樣年輕有為且野心勃勃的律師,合夥開了一間律所。
十年間,律所完成了從藉藉無名到無人不知的蛻變。從下東城的犄角旮旯,搬進了華爾街星球大廈。
不過,如今已成功躋身紐約富有階層的陳律師,可是表麵光鮮亮麗、裏子不堪入目。
陳華的律所之所以能迅速崛起,除了業務能力過硬之外,更重要的一點是,陳華毫無底線節操地踏上了一條名為‘捷徑’的康莊大道。
最初幾年,他接的案子,基本都與黑幫有關。
為吉諾維塞家族打贏了一宗交易額非常高的走私案,一戰成名之後,他就成為了吉諾維塞‘禦用’的法律顧問。
隨後,他又為某金融大鱷打贏了圈錢案、做空案等一係列轟動紐約金融界的案子。
但陳華卻並不滿足於自己在金融界的‘威名’,於三年前開始接觸各種刑事案件。
曾成功為兩名凶犯辯護成功,這兩個本該處以終身監禁的惡棍,僅僅被判了12—15年。
為了贏,陳華什麽事都做的出來。
當庭曝對手女律師與某法官的不雅照,從而令其羞憤退庭。像這樣的操作,陳華是屢試不爽。
總而言之,這就是一個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齷齪到人見人憎的無恥混蛋。
“看上去,確實挺招人恨的。
【審判者】,給自己取了這樣的名號,是要私開地下法庭,對這些有罪但卻拿他沒辦法的人進行地獄審判嗎?
這橋段在很多老電影裏看到過啊。”
明一剛完,Boss便回複道:“通過數據比對,類於陳律師所收到署名審判者的郵件,曾出現在美州多座城剩其中,紐約有17人。”
“收到郵件後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以紐約17人為例,4人入獄、5人死亡、3人被送進精神病院、5人傷玻”
“哦?!”明一眼中驀地一亮,“那為什麽連你都找不到這個審判者的蛛絲馬跡?”
Boss答道:“並不是毫無痕跡,而是,痕跡過多,卻無一條是有效的。目前為止,沒有一樁命案直接指向審判者。
從表麵來看,所有的郵件、信件,用詞模糊且無明顯威脅語氣,惡作劇的成份多過恐嚇。”
“如果真的隻是惡作劇,那這個審判者簡直神了。誰收信誰遭殃,比咒怨還靈。”
“你可以選擇接受這個案件,或更換。”
Boss居然會給出選擇題,明一想了想,走進公寓電梯,抬頭看向監控攝像,笑道:“這麽有趣,為什麽要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