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慘無人道 的霸王條約
歐陽一木被問得啞口無言,一張老臉漲得通紅,“你這簡直就是強詞奪理。”
景曉萌的神色平靜如水,“這個世界什麽都得講究證據,令愛隻有拿到醫學證明,才有資格見我的丈夫,否則還是回去好好想想,孩子的爹到底是誰吧。還有,她現在的身份不僅是小三,還是個恬不知恥想用催情香迷倒有婦之夫,妄圖盜種上位的小三,這事被廣大網民知道了,會是什麽後果,你們應該很清楚。”
歐陽一木臉上一塊肌肉在劇烈的痙攣,“陸太太,我們沒有要逼宮的意思,隻是希望平心靜氣的來解決這件事。芬芬還年輕,我們沒有想過讓她到陸家去做小,隻希望她能找個好人家嫁了。”
景曉萌微微一笑,表情也變得溫和了些,“歐陽先生能這樣想,我很欣慰,但您還有後話吧。”
“陸太太果然是個聰明人,難怪會成為陸家的主母。”歐陽一木啜了口茶,說道,“我最近公司裏資金周轉有些困難,如果陸氏能夠出麵幫我從銀行貸到周轉的款項,我會立刻帶芬芬回澳洲,孩子的事,我們自己處理,不會麻煩陸家。”
景曉萌震動了下,看來陸皓陽說對了,歐陽家確實是有目的的。雖然這對陸家而言並不是件難事,但在風口浪尖上,如果幫了歐陽家,都等於是承認了歐陽芬芬肚子裏的孩子。陸家是不可能答應的。
“歐陽先生,孩子要怎麽處理,我和陸家都無權過問,因為它真的和我的丈夫沒有關係,我的丈夫沒有碰過令愛,他們之間是清清白白的。所以,對於您的要求,我隻能說很抱歉。”
“你果然還是做不了主。”歐陽一木黑了臉。
“如果我是您的話,會去好好調查這件事,免得讓欺辱令愛的真凶逍遙法外。”景曉萌說著,把目光轉向了歐陽芬芬,“雖然孩子不是皓陽的,但它畢竟是個生命,最近你還是少出門,注意一下安全,杜若玲不會放過你的。”說完,她就走了出去。
歐陽芬芬驚恐的捂住了肚子,歐陽一木見狀,問道:“杜若玲是誰?”
“是個惡毒無比的女人!”歐陽芬芬咬著牙,把杜若玲的事簡單的說了一下。
歐陽一木眼中閃過了一道極為詭譎的光芒……
景曉萌回去的時候,心情有些凝重,“陸禽獸,我跟你講,那天在溫泉山莊,除了我們,肯定還有其他人。看歐陽芬芬的樣子,不像是在撒謊,那天晚上確實有人跟她發生了關係,她迷迷糊糊的,估計就誤認成了你。”
“溫泉山莊是陸家的私人產業,不會有外人來。”陸皓陽如有所思的說。
“難道是賊,或者是家賊?”景曉萌柳眉微揚,“你們陸家有堂兄弟跟你長得比較像的嗎?”
“爹地大壽那天,你不是都見過了嗎?有跟我像的嗎?”陸皓陽沉聲道。
她走到窗前,推開了窗。
陸家子孫各個都是人中龍鳳,俊美非凡,實力超群。不過屬陸皓陽最耀眼、最完美、最出眾,簡直就是到了令天地失色、日月無光的地步,也難怪才五歲就被立為了太子爺。
但俗話說,樹大招風,陸家整體上是一團和氣的,可不能排除少數眼紅嫉妒的人,畢竟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會有。
“有句話叫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如果隻是臨時起意還好說,就怕是有預謀的。山莊進出都是需要刷卡的,有人進入會有記錄,但最近幾日除了我們,沒有其他人的來訪記錄,就說明是偷偷潛進去的。山莊的保安係統是很先進的,外賊一般很難進去,而且裏麵都是休閑娛樂的設備,沒有可以帶走的值錢物品,外賊是不會感興趣的吧。”
陸皓陽眼底閃過了一道陰鷙的寒意,“這件事我會派人去調查。”敢到陸家搗亂,無論是誰,都是找死!
他走到床頭櫃前,拿起了一疊文件,“我修改了租約,好好看看。”
“啊?”她狠狠一震,“為什麽要改?”
“與時俱進。”他輕描淡寫的說著,嘴角勾起一道促狹的微弧。
“那改了什麽地方?”她有點暈,總覺得裏麵有陰謀。
“自己看。”他不耐的丟下幾個字,獨自坐到沙發上看起商業雜誌來,不理會她了。
她吐血了,這麽多條,逐條看,眼睛都看疼。
拿出之前的副本,她開始比對,半個小時後,終於找到了改動之處。
第九十九條,乙方在合約期間禁止愛上甲方,被改成了:乙方在合約期間必須保持心靈純潔,心裏不得容納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男人,絕對禁止心靈出軌,思想出軌!
還有最後的違約條款也修改了。
關鍵性的一條,“如果一年期滿,乙方不肯離婚,需要賠償甲方兩千萬。”被刪除了。
取而代之的是“合約期內,乙方如不能切實履行妻子的義務,甲方有權無限製延長租約,直到乙方的行為達到標準為止。如果乙方不能遵從,需要賠償甲方兩千萬精神損失費!
她差點沒暈死過去,這簡直就是慘無人道的霸王條款,把人生自由全給剝奪了,“太過分了,我不簽!”
他沒有抬眼,聲音幽幽的傳來,像一陣寒風,“第九十六條,甲方有權對租約進行修改,乙方如若不接受,視為違約,按合約規定賠償違約金。”
景曉萌想要找根麵條,當場吊死在他的麵前。
她不能就這樣被他欺壓,要反擊,維護自己的權利。
“既然要改,那就改得徹底一點,不能隻限製我一個人,我們兩個都要被限製。”
她拿起了筆,把第九十九條改為:甲乙雙方在合約期間必須保持身心純淨,雙方心裏都不得容納除對方之外的其他人,絕對禁止身體出軌、心靈出軌,不準有納妾行為發生!
又在最後的違約條款添加一句:合約期內,甲方如不能切實履行丈夫的義務,或者出現任何身心出軌的行為,必須於合約期滿之後無條件解除合約,還乙方自由。
寫完之後,她就把合約遞給了他。
“看看,這樣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