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殘缺的完整
健全的人有幾個標準,其一是身體性的健全,另一個是心理上的健全。身體殘缺的人被稱為殘疾人,心理殘缺的人被稱為精神病。前者能得到社會救助,後者隻能去精神病院。
??兩者全占的人該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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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丁,是個平平無奇的普通人。名字普通,長相普通,家室普通,成績普通,考上的大學普通,找到的工作一樣很普通。就和天朝絕大多數人一樣,一邊上班一邊還房貸,等到老了之後帶帶孫子或孫女,該死的時候兩腿一蹬。
??按照常理來說,這應該就是我的一生才對。哪怕末世來臨,我也會和其他人一樣或掙紮求生、或者連求生的機會都沒有。泯然與眾人矣,說的大概就是我。
??可現在呢?
??我是惡魔,因絕望而將要毀滅世界的惡魔。
??想在我死前聽我講個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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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以前上學的時候,我成績不好也不壞,在班裏能排到中遊,偶爾考兩次前二十就算不錯的那種。對於一個典型的文科生來說,數學是個大難題。反正我數學永遠差了語文一百分,上下浮動率不超過3分。
??那時候一直幫我補習數學的,就是我未來的妻子。
??她是我的青梅竹馬,小時候家裏是鄰居,後來搬去樓房依然是鄰居。怎麽說好呢,在我看來她長得很漂亮,雖然別人都說一般。性格好,數學好,對我也好。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喜歡上她的,總感覺一切都很水到渠成的樣子。
??高中畢業的時候,我們考上了同一所大學。我知道,以她的成績肯定不會和我一樣隻上個二本,一本重點才是她的歸宿。但是她吐著舌頭和我說:“考砸啦,也不想複讀。”
??這麽善解人意的女孩子,誰會不喜歡呢?
??大學是個色彩很鮮豔的地方,可對我來說卻和高中差不多一樣平淡。每天上課,下課,逃課,吃飯,和室友玩遊戲,出去喝酒,晚上熄燈後談天說地,四年幾乎是轉瞬即逝。畢業那天和室友們喝個酩酊大醉,然後變成QQ上那看一會兒才能想起的名字。
??與我不同,她很活躍。進了學生會,大三那年當上學生會主席。成績依然和以前一樣優秀,每年都能拿到獎學金。交際圈比我這個隻限於室友的人廣闊得多,每天走在路上都能看到有人和她打招呼。
??這麽忙的她應該不會有時間再理我了吧?恰恰相反。她每天都會抽出時間和我呆在一起,有時候甚至會推掉些似乎挺重要的應酬陪我去學校湖邊聊天。
??每次當我問她“這樣不要緊嗎?”的時候,她總是會回答“沒關係,我感覺你更重要一些。再說我不叫你出來你肯定又要貓在屋子裏玩遊戲了,這可是為你的身體著想。”
??她是我大學……不,人生中唯一的顏色。
??可是,喜歡她的卻不止我一個。
??我知道,我很清楚的知道,那個人也喜歡你。我不明白,他長得那麽帥,家裏又那麽有錢,為什麽偏偏喜歡你?追她的女孩那麽多,其中不乏被人稱為“女神”的家夥,為什麽他偏偏隻喜歡你!
??我害怕他會把你搶走。
??他比我對你溫柔,比我更知道你在想什麽。他不會像我那樣悶葫蘆,你說幾十句話我的回答卻仍然隻有那個“嗯”。他能給你更多,比跟我在一起更多的快樂。
??別人總說我和你不配,你和他才是一對。室友們有時候會看到你們走在街上,回來後就拍著我的肩膀說“失戀別在意”。聽他們說,你在笑著。
??我失戀了嗎?
??我們,真的戀愛過嗎?
??我不懂。
??那段時間我有意地避著你,因為我覺得如果真心愛你,就應該讓你更幸福。我知道,這麽說與主流小說完全不符,“凡是我看中的全都要不擇手段拿到手,不拿到手的就是孬種”。
??可我依然這麽想,你的幸福比我的更重要。哪怕沒有你,我的未來也會像所有普通人那樣度過,默默地找個工作,默默地娶一個妻,默默地生一個子,默默地送走老人,默默地有了第三代,默默地被人送走。即使有你也一樣,這一切都不會有什麽變化。
??如果沒有我的人生能更開心,我希望沒有我。
??她似乎察覺到了我的變化,找我的時間比以前更多。我讓室友們說我去了圖書館,她就到圖書館去找。怎麽可能找得到呢,因為我在外麵的網吧發呆。
??我的選擇是對的嗎?
??應該……
??是對的吧。
??這世上最了解我的隻有一個人,那就是她。一間間網吧找過去,終於還是把我給找到了。那天雖然是晚上但沒下雨,她也沒像小說或電影裏那樣淋得落湯雞似地。我依然覺得很心疼,想說些什麽卻什麽都說不出口。
??我就是這樣,不管什麽時候都像個悶葫蘆。
??我還記得,她眼睛紅紅的,似乎是哭過。那天很冷,我想把衣服脫下來給她,可我最終還是沒動。我想,要斷就該下定決心。我不能給的幸福,我無法製造的快樂,也許他可以。
??那時,是她自己從我身上扒下來的衣服,強硬地主動勾起我的手。
??明明就不喜歡牽手,為什麽要勉強自己呢?
??“知道什麽是幸福嗎?”
??我不知該怎麽回答,隻能幹巴巴地說:“你幸福我才幸福。”這裏說的帥氣一點會不會更好?唉,可惜都說出口了,想改也改不掉。
??“我也一樣。”
??她趴在我胸口:“知道嗎,你疏遠我的時候我有多傷心。從小到大我身邊一直有你,如果哪天你不在了我會怎麽樣?你想過嗎?”
??我也一樣啊。在我身邊的一直都是你,沒有你的日子還能過下去嗎?
??也許可以,但那個我絕對不是真的我。
??“……我隻是想讓你更幸福。”
??“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幸福。我不想管你以後會怎麽樣,哪怕去要飯我也陪著你一起。有你在的地方就能被稱為家,沒有你的地方給個別墅也隻是空屋子。你就是我的幸福,懂不懂?”
??……真的麽。
??“笨蛋,我們畢業就結婚吧。”
??“……啥?”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說,我們畢業後就結婚。家裏麵肯定不會反對,你呢?”
??反對的才是白癡!
??她看我一個勁點頭的樣子,擔心地說:“別再點了,小心扭到脖子。哼,讓女方對男方求婚的,你還真是,真是……懶得說你。”
??“嘿嘿。”除了傻笑,我做不出別的表情。
??畢業的時間並不遠,似乎隻是第二天的事情。我們兩個如約結婚,來的都是些親戚,朋友很少。我們那時是去外地上的大學,而高中同學也有很多沒辦法趕回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問她:“你會離開我嗎?”
??“笨蛋,怎麽會呢。”
??我們相擁而眠,也許做了同一個好夢也說不定。
??這次,愛情戰勝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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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的生活是什麽樣子的呢?
??讓我給你們說說。
??我和她在外麵都有工作,她是公務員,我是業務員……沒辦法,我真心找不到什麽好工作。懷孕之後她便不再上班,專心在家安胎。房貸、車貸、生孩子的錢、孩子以後的奶粉錢、上學錢……全都要我一個人支撐。
??有時候也會覺得累,可回家後看到她就能消除一切疲勞。
??生孩子那天我比她還急,弄得護士差點把我也抓進病房。他們不怕生孩子有問題,倒怕孩子還沒生下來爹就先進去了。事實上我就是在瞎操心,孩子是個女孩兒,我感覺她長大後一定會和老婆一樣。
??慢慢的,時間一天天過去。孩子在長大,我們在變老。等到女兒能滿地跑著氣我們的時候,家裏的老人已經相繼離去,全家隻剩我們三口。工作的壓力讓我兩鬢斑白,看起來不像孩子的父親,倒更像爺爺。
??她呢?
??因為操勞家事,看起來隻比我好一點。曾經光滑的皮膚變得粗糙了,白嫩的手上也生出老繭,眼角爬上了絲絲皺紋。
??有時候她會跟我打趣,說她這人老珠黃的樣子看起來一定比不上以前,問我會不會出軌。我就反問說你說呢。她說絕對不會,我沒出軌那個資本,再說誰會看上一個老頭子。
??當然,有時候我們也會爭吵。有可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今天的衣服沒洗幹淨啊,孩子的作業誰快去看啊,電視劇裏自己喜歡的演員原來是反派啊……也有可能是些“大事”,比如為什麽不給上司送禮啊,或者油價又漲了啊……林林總總,任何事都有可能引起爭吵。
??但我們都很克製。吵是吵,哪對夫妻沒吵過?吵架隨意,動手不行,更不能說離婚之類的話。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進入婚姻階段的愛情是什麽。
??是責任。
??隻渴望激情而不想負一點責任的人自然說那是“墳墓”,可我和她的關係卻從未變過。愛情本就是為責任而生,這世上哪有那麽多轟轟烈烈?想想看過的那些八點檔電視劇,總是演一些海枯石爛啊至死不渝啊之類的愛情。他們也不想想,等真的結婚之後要麵對的不是外人的阻撓,而是茶米油鹽醬醋茶。習慣了激情的人麵對這些平淡的瑣事時會怎麽選擇呢?
??很幸運,我們成功地將那些都擊敗了。
??這次,愛情戰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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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我們依然在為還房貸和車貸而努力。現在過得不算太好,至少也不算太壞不是麽。女兒想要的東西還能買給她,老婆還能買點新衣服,這已經足夠幸福。然而誰都沒想到,一夜之間就換了個世界。街上到處都是慘叫和哀嚎,野獸的嘶吼充斥著耳朵。
??我們的女兒變成了怪物,就在我們眼前。毛發鑽出皮膚,指甲化為利爪,不過一分鍾不到的功夫就變得極為陌生。她嚎叫著撲向我們,而我們隻知道發呆。也許是還殘留著一些什麽,女兒在劃破我們的衣服後突然衝出窗外,幾個縱越後消失在樓群之中。
??我們哭泣,但那毫無作用。日子還得繼續過,我們還得活下去。逃出城的時候沒帶多少食物,僅有的那點也被人搶走。饑餓折磨著我們,寒冷包圍著我們。
??也許,我們的下場就是這樣。不是凍死,就是餓死。
??我不是沒想過出去找食物,但那些怪物的嗅覺和聽覺無比靈敏,再加上數量多的可怕,想要食物就要冒險衝進它們的包圍圈。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這不是九死一生,這是送死。
??能找到的禦寒衣物也不多,因為鄉村裏也有怪物。倒是有能力者組織過反攻,可他們隻是把普通人當成炮灰而已。好不容易攻下一座鄉村,他們卻帶上食物和衣物跑了,臨走前還放了把火。
??後來我才明白是怎麽回事,那鄉村裏有個正在蛻變的血脈覺醒者。他們自知不是對手,幹脆想著放把火算了。能燒死最好,燒不死也和他們無關。
??至於我們這些普通人……誰會在意。
??那天,她已經餓的奄奄一息,很快就會死去。我想著,若是她死了,我活著也沒意思,就陪她一起走吧。黃泉路上好歹還是夫妻二人,不會顯得太孤單,沒準兒下輩子還能做夫妻。
??我沒想到,她竟然因此而能力覺醒。那是個很奇怪的能力,不僅讓她可以再也不用進食喝水,還恢複了青春。以前我們是老夫老妻,現在她看起來卻像我女兒似地。
??她不再為生存擔心,我卻不行。我要吃,要喝,要穿,不然就死。她跟我說自己是能力者,外出找食物的工作應該交給她。我養了這個家十幾年,現在輪到她養我了。
??我想陪她一起去,可這老破的身體不答應。和平年代沒當成小白臉,沒想到末日竟然有這個機會。
??就這樣,兩個月慢慢過去。
??她外出尋找食物的時間越來越長,有時候還空手而歸。她說那些變異者在逐漸增強,自己的能力已經很難避開他們。我安慰她說不要緊,出去找食物還不如留在家裏陪陪我。我的身體越來越差,自己的事自己知道,我命不久矣。
??這樣也好,不會再成為她的拖累。
??隻要能和她在一起,在短暫的時間都是快樂的,她也一定是這麽想的吧?
??一定是的,她從未變過,愛情能戰勝所有!
??直到那天,她帶著一個男人回來。
??那是一個路過的能力者,想要帶她一起走。他身邊已經有很多女人,都是心甘情願跟著他的人。對方很強大,連血脈覺醒者都不是對手,這也是他能聚起這麽多女人的原因。
??她跟我說:“我要跟他走。”
??“為什麽?”
??“你不知道,那些變異者到底變得有多厲害。為了你我好幾次差點死掉,我不想死。”
??很簡單的回答,不是嗎?
??“那你還回來幹什麽!”
??“他,他有潔癖。別人用過的東西,他都要讓對方付出一點‘代價’。反正你都要死了,就當是我這段時間為你做的事的回報吧。”她臉上閃過一絲掙紮,拎著小刀走向我。
??鮮血飛濺,男人的象征被一刀割去。
??這次,愛情輸給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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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該謝謝她。如果不是她,我的能力“葵花亂舞”就不會覺醒,血脈也不會覺醒。
??那天,我將他們所有人全部肢解。哈,一個小小的類別最上級,還想跟惡魔打麽?不自量力的家夥。至於她……我把她的皮扒了,一直“穿”在身上。她是我的老婆呢,這樣以後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我是個神經病嗎?
??不不不,絕對不是,因為神經病才不會說自己是神經病。
??我隻是個惡魔,因絕望而要毀滅世界的惡魔。(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qidian)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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