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引開

  “你過來呀!”顧青瓊挑釁地衝著那幾匹惡狼比了個手勢。


  那幾匹惡狼像是看懂了對方的意圖,叫囂著朝著顧青瓊衝了上去。


  顧青瓊輕巧地轉了一個身,朝著那一片危險的樹跑過去。


  “老大她這樣不會有危險吧?要不是我的腿沒有好,我一定和她一起去!”


  “算了,你還是別拖累她吧。”


  被告人石遷,性別:男,25 歲,1990年7月91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19900701××××,漢族,高中文化,無業。出生地東海市百花區,戶籍所在地遼寧省東海市百花區玫瑰街 45 號,現住址東海市百花區玫瑰街 45 號。2013 年4月8日,被告人石遷因盜竊被東海市公安局百花分局決定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同年4月18日執行期滿。因涉嫌盜竊罪,於2015年3月25日被遼寧省東海市百花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經東海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由遼寧省東海市百花區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東海市看守所。


  本案由東海市百花區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石遷涉嫌盜竊罪,於2015年5月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當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5年3月25日晚,被告人石遷夥同王秀進入東海市百花區萬豪小區停車場盜竊作案。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25 日晚,被告人石遷夥同王秀進入東海市百花區萬豪小區北區停車場,二人將趙豪停放在此處的奧迪轎車車窗玻璃砸破,竊取車內行車記錄儀,價值 300 元。


  二、得手後,石王二人又進入 400 米外的該小區南區停車場。二人將錢多停放在此處的寶馬轎車後備箱撬開,正欲竊取後備箱中財物時,被巡邏的小區保安發現並扭送公安機關。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接報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常住人口信息、抓獲經過、行政處罰決定書、釋放證明書;


  2.證人證言:證人趙兵、沈大龍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被害人趙豪和錢多的陳述;

  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被告人石遷的供述和辯解;


  5.價格鑒定結論書;

  6.現場勘驗筆錄、小區監控錄像

  本院認為,被告人石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遼寧省東海市人民法院

  檢察員:張惜暉


  2015年7月2日


  附件:


  1.被告人石遷現羈押於東海市看守所;


  2

  據叁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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