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浪的身份,隻是一個網文作者。
那麽麵對彌渡文學給出的這份“大神合約”,可能會喜出望外。
但沈浪還是浪圖工作室、縱橫漫畫、以及緹米特效的老板!
無論是電影、電視劇、漫畫、動漫、甚至是遊戲的版權,他都能夠自己消耗掉。
而且,最關鍵的一點,也是最無法否認的一點。
沈浪旗下的公司在這些領域,都屬於是拔尖的水準!
他又何必把版權讓給其他人,白白浪費一部經典呢?
至於電子版權、實體版權、以及音頻改編權,沈浪則並不是特別在意。
所以,跟彌渡文學網的總編輯溝通數遍之後。
沈浪也做出了讓步,他可以簽訂這份“大神合約”。
但電影、電視劇、漫畫、動漫、以及遊戲的版權,歸沈浪個人所有。
其他版權,包括電子版權在內,則還是五五分成。
從明麵上來說,這其實是沈浪放棄了更多的利益。
畢竟版權能不能賣出去,是一個未知數。
但電子版權,也就是電子圖書的閱讀收益卻是擺在眼前的。
多了不說,五五分成和八二分成相比,沈浪每個月起碼少了一百萬的進賬!
但也隻有如此,彌渡文學網才能接受沈浪分配版權的要求。
否則就算總編輯再欣賞沈浪的才華,也無法去說服高層們,以及去平衡其他的大神作者。
至於沈浪則是覺得隔行如隔山。
國內的網文領域,畢竟不像東京那邊的漫畫出版社。
無論是體量,還是資本的深耕程度,都注定沈浪無法簡單的收購下來。
所以,在需要借助到彌渡文學網的情況下,他才會選擇和平台簽合約。
……
第二天。
白龍就帶著合同來找沈浪了。
畢竟這是大神級別的合約,待遇自然不可能和普通合約一樣。
但他這樣的舉動,卻讓沈浪皺起了眉頭。
不是說這樣的服務不到位,而是他目前並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要知道,他可還是華夏作協的榮譽會長!
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了。
如果被媒體曝光,他在寫網絡小說的話,那極有可能會成為引爆矛盾的導火索!
於是,他略微沉思了一下,就決定約在附近的咖啡館見麵。
隻是在見麵之前,沈浪做好了全套工作。
鴨舌帽、墨鏡和口罩。
當他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白龍麵前時,對方屬實是有些懵逼的。
“離騷大大這裝扮,果然是夠特立獨行的啊。”
“咳咳!不好意思,我最近有點不舒服,所以不方便摘下口罩了。”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白龍聽著沈浪那十分牽強的解釋,連連點頭讚同。
畢竟在咖啡館裏戴口罩,這種操作屬實人間罕見。
更別說戴著墨鏡和帽子了。
這不就是擺明了,不想讓自己看到他的長相嗎?
該不會.……他是個長相很醜的人吧?
白龍心裏不免有些猜測,而沈浪卻不想跟白龍浪費時間。
他拿起合約大致確定了沒有問題之後,就唰唰唰的簽下名字。
“咦?這簽名.……離騷大神,您該不會就是大明星沈浪吧?”
“.……”
沈浪心中頓時咯噔一聲!
臥槽!
他就算是千算萬算,也絕沒有算到連簽個名字,都會暴露自己的身份啊!
正當他準備摘下自己的墨鏡,開口讓白龍保密之時。
白龍卻突然笑了起來,一臉恍然大悟的說道。
“我知道了!離騷大神您也是浪爺的粉絲對不對?!”
“啊?”
“哈哈!我猜對了吧?這簽名雖然很像浪爺的簽名,但仔細看還是有點不一樣的。”
看著白龍那自信的表情,沈浪連忙回應了一句。
“嗬嗬,竟然被你發現了!”
“我就說嘛,像浪爺那種大明星,怎麽可能會來寫網文小說?他寫一首歌的收益,都遠比一本小說的收益高了!”
“.……”
沈浪很想開口反駁,寫一首歌的收益,真的沒有比一本小說高!
但為了身份不暴露,他隻能強忍著不開口反駁。
“離騷大神,其實我很不理解,您為什麽堅持要拿走版權呢?按照您的二八分成合同,即便是平台幫您出售版權,您到手的收益,也不會比現在少多少的呀!”
“額,這個就先不說了,我這邊已經將漫改版權送出去了。”
“送出去了?!”
白龍頓時瞪大了眼睛,有些意外的連忙說道。
“離騷大神,您可別衝動啊!雖然漫改版權的價格,一直都不算很高,但也不能隨便往外送啊!”
“怎麽啦?這漫改版權還有什麽講究嗎?”
“當然有講究了!漫改的好,漫畫還能給小說反向引流,增加小說的人氣熱度。但漫改的不好,就隻會給小說招黑,影響您的正常收益啊!”
“額,如果隻是這樣的話,那就不用擔心了。”
“嗯?難道.……離騷大神,您是把漫改版權給了哪個漫畫大神嗎?”
“漫畫大神?應該算是吧。”
“.……”
白龍感覺有些無語。
應該算是漫畫大神,那究竟是不是漫畫大神?
“離騷大神,您方便透露他的筆名嗎?”
“筆名?不知道你可曾聽聞——劍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