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金錢的壓力
第二天上班後,柳絮便迫不及待地向李先生提出要求急辭工。 李先生聽說她找到了一份倉庫文員的工作,當即表示不讚同。他說倉庫文員很辛苦,做事要求非常細心,如果一不小心輸錯了一個數字,就會給會計部和資材部帶來很大的困擾,甚至會影響到全廠的運作。柳絮為人膽小老實,不適應去那樣的環境中工作。 另外,倉庫上班時間與車間同步,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他說如果柳絮去做倉庫文員,不見得會比在大力廠發文件輕鬆,他勸柳絮慎重考慮,不要去那裏上班。 那是柳絮第一次憑個人能力找到的文員工作,相比之前的流水線工人,她覺得很有成就感,於是迫切希望去上班。 重要的是,隻要能去那家廠做倉庫文員,她既可以擺脫當時在大力廠的尷尬處境,也可以緩解窘迫的經濟狀況。 李先生見她堅決要求急辭工,便給她算了一筆帳。 柳絮在大力廠的工資連加班費一起每月有七百多塊,廠裏押50天工資。如果急辭工的話,廠裏要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和三百塊錢的夥食費。 其實平時不扣夥食,這項規定主要針對那些急辭工人員,出廠前都要扣除三百塊錢的夥食費。 這項霸王條款很不合理,不過在那個年代,企業主的利益高於一切,沒有人關心打工者的利益,也沒有人出麵為他們維權。 如此核算一下,如果柳絮急辭工,總共要扣掉一千多塊。對於當年視金錢貴如生命的她來說,肯定舍不得放棄這麽多工資。父母一直盼她寄錢回去過年,如果得知她放棄一千多塊錢不要,他們不罵死她才怪呢。 按照正常的程序辦理辭工手續,可以省下一千多塊錢,這些錢可以留著辭工後不時之需。 李先生很了解柳絮當時在大力廠的處境,他同意她辭工,不過建議她按照正常流程辭工,等出廠後再去找工作。由於過年後找工作的人很多,競爭會更加激烈。 柳絮沒有工作經驗,也沒有任何技能和特長,他擔心她過年後找工作會很困難,因此建議她最好在過年前就找好工作。 另外,在沒有找到工作之前,她可以暫住在幹部宿舍,李先生告訴柳絮,他會向人事部申請,讓她不用擔心住宿問題。 幾經權衡,在金錢的壓力下,柳絮不得不作出妥協,她接受了李先生的建議,並遞交了辭職書,一個月後她就可以出廠。 不過在春節放假前,她必須找到工作,否則過年放年假那幾天,廠裏按慣例會查房。如果找不到落腳的地方,到時候她有可能流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