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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似是故人

  和鄒忠、鄒雄兩個人一起用了晚餐後,雲芍決定一個人回酒店,順便走一走。


  這走著走著,竟然不自覺地停在了她以前和大哥餘靈均經常光顧的一家清酒吧。


  依舊是熟悉的歌手,熟悉的曲子,熟悉的嗓音……


  雲芍推開門走進去,靜靜地佇立在那裏,凝視著台上。


  炫目變幻的燈光,沙啞而磁性的嗓音,一身塗鴉青灰色短袖的駐場歌手Jack正深情地唱著:“為你鍾情/傾我至誠/請你珍藏/這份情/從未對人/傾訴秘密/一生首次/盡吐心聲/望你應承/給我證明/此際心弦/有共鳴/然後對人/公開心情。”


  那是張國榮的經典曲目《為你鍾情》,是大哥餘靈均每次來必點的曲目,她曾打趣大哥,心中如果真藏了那麽個人,幹嘛不勇敢表白,可是大哥每次都是看著她苦笑一聲,搖搖頭。


  “小姐,去裏麵坐一下吧?”侍者走過來,禮貌地邀請道。


  雲芍點點頭,隨侍者去了吧台,卻看到一個熟悉的人,是餘靈均!


  他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似乎是下完班直接就過來了,領帶被解開,鬆鬆掛在脖子上,他一手拿著酒杯正在喝酒,旁邊一個長相柔美的女孩正與他搭訕著,他似乎有心事,與那女孩說話都是有一搭沒一搭的敷衍著。


  “小姐,要喝點什麽?”調酒師問道。


  “來一杯,春夏秋冬吧。”雲芍笑了笑,說道。


  調酒師看了她一眼,勾了勾嘴角,放了個電眼道:“小姐,你這要求很特別。”


  “怎麽,不行嗎?”此時的雲芍在音樂聲中,感覺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作為餘陸離的時候,她的聲音懶散而魅惑,眼神迷離而充滿著情意,絲絲挑逗之意隨之散發而來。


  調酒師不意撞上她的目光,心頭一震,直覺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結結巴巴應道:“好,好。”


  雲芍從調酒師身上收回目光,偏頭看向台上的深情低唱的Jack,她是誰?她又會是誰?她該做誰?誰能給她答案?


  “下麵,有哪位女士或者先生願意上來唱一首嗎?”


  依舊是互動的環節,Jack站起身來,拿著麥,對著台下的客人笑著大聲問道。


  “我——”雲芍舉起手,微微一笑,站起身來。


  鎂光燈的光落在她的身上,眾人都轉過身來看向她,可餘靈均依舊在自顧自地喝酒。


  她,似乎,天生就是一顆新星,不管,她是雲芍,還是餘陸離。


  有的人,站在台上,就是王者。


  雲芍接過Jack手中的麥克風,朝他點點頭,對著DJ道:“張國榮的《春夏秋冬》。”


  DJ點點頭,熟悉的旋律從音響裏傳來。


  有些歡快地,有些憂傷地、有些悵惘地,絲絲嫋嫋在空氣中蕩漾開。


  “秋天該很好/倘若你在場/秋天即使帶涼/亦漂亮/深秋中的你/填密我夢想/就像落葉飛/輕敲 我窗……能同途偶遇在這星球上/是某種緣份/我多麽慶幸”


  從前,雲芍還是餘陸離時唱這首歌,餘靈均總是說她唱的瀟灑恣意,卻不是原來的味道,難免有幾分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樣子。


  以前,她不懂,而現在,她懂了,隻有當你經曆過痛徹心扉的失去、分別之後,才會有這樣的體悟,淡淡一笑,不需要說什麽,一切都在心中。


  就這樣,用溫柔的嗓音唱一段故事,唱一段能走進你我心扉的故事。


  沒能一起走一個完整的春夏秋冬,沒能從少年到垂垂白頭,大哥,對不起。


  許是唱地太動情,又動了心,淚水從她的眼角滑落,她閉上眼睛,感受著旋律中的遺憾。


  那邊,餘靈均聽到歌聲,放下酒杯,隨之轉過身來。


  是陸離最喜歡的《春夏秋冬》,唱的最動情的《春夏秋冬》,到底是誰?


  他朝舞台望去,卻被迷離的燈光晃了眼,或許是他喝了太多,有些醉,竟然辨不清那人。


  一曲終了,雲芍笑著將麥克風還給Jack,用手背拭了拭眼角的淚水,匆匆離開了舞台。


  走到酒吧門口時,雲芍回頭深情地望了一眼餘靈均,那是她的大哥餘靈均。


  那個五歲住進她家,與她一同長大的餘靈均,那個從小什麽都讓著她的餘靈均,那個每次從英國回來都會給她帶禮物的餘靈均,那個餘家最優秀最讓爸媽驕傲的長子餘靈均。


  她再沒有別的親人,隻有餘靈均一個,如果可以,這輩子,大哥,請讓我守護你吧。


  想到這裏,雲芍笑了笑,轉身推開門,離開了這家清酒吧。


  那邊雲芍剛離開,餘靈均身邊就坐了一個年輕的男子,他拍了拍餘靈均的肩膀道:“靈均,你怎麽在這裏喝酒?我打你電話老半天都不接。”


  “是鍾旭啊。”餘靈均看了一眼身旁的男子,聲音蕭索地應了一聲。


  “你這是怎麽了?我看你從北都回來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金鍾旭納悶地看向他道。


  “是嗎?變了個人嗎?”餘靈均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自言自語道。


  “咦?剛才那位小姐呢?”調酒師調好酒,卻沒有等到唱完歌回來的雲芍,目光尋找著她。


  金鍾旭聽到調酒師的話,朝他看過去,誰知這不經意的一瞥看到了一杯色彩鮮豔的雞尾酒,頓時目光被吸引了過去:“這是什麽?”


  “春夏秋冬,剛才坐在這裏的一位小姐點的,也不知道人去哪了。”調酒師回道。


  “春夏秋冬?這個名字有意思,給我吧。”金鍾旭不客氣地拿過那杯酒,小小地呡了一口。


  “怎麽有點酸,還有點苦。”金鍾旭喝了一口,皺了皺眉頭,問向調酒師。


  調酒師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釋道:“剛才那位小姐在台上唱了一首《春夏秋冬》,聽的我覺得有點難過,酒就調成這樣了。”


  “怎麽了?”餘靈均聽金鍾旭在和調酒師說話,放下酒杯,湊過來問道。


  “沒什麽。你什麽時候回去?”金鍾旭忙偏過臉來,回他道。


  餘靈均低頭看了下腕上的手表,勾了勾嘴角道:“還早。”


  “這還早,都十一點了。”金鍾旭瞄了一眼餘靈均的手表,嘖嘖道。


  “你今天倒管起我來了,你以前不是不到淩晨兩點都不回家的嗎?”餘靈均笑笑道。


  “我打陸離的電話打不通,就……”金鍾旭不好意思地撓撓頭,猶豫了下笑著說道。


  “我說你小子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餘靈均一副我了解的表情,用手肘推了推他道。


  “來,喝酒。”金鍾旭給餘靈均的酒杯重新滿上,故意岔開話題道。


  “對了,鍾旭,你有沒有種感覺,陸離這次醒過來好像哪裏不太一樣了。”餘靈均蹙了蹙眉頭,眼中閃過一抹猶疑之色,壓低了嗓音在金鍾旭的耳旁說道。


  “不一樣?”金鍾旭一愣,腦海中忽然浮現起餘陸離與他一起吃飯時的場景。


  十年前,陸離就知道他不喜歡吃海帶,一吃海帶就會全身過敏,從上到下的起紅疹子。可那次,他和陸離一起吃飯,對方竟然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樣給他夾了筷海帶絲。


  “靈均,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太累了?”金鍾旭清醒了下腦子,覺得自己是不是有點太疑神疑鬼了,笑著看向餘靈均道:“我送你回去吧。”


  “對,是我多慮了。”餘靈均苦笑一聲,將杯底的酒喝了個幹淨。


  金鍾旭扶著喝多了的餘靈均走到地下停車場,想起自己剛才也喝了酒,是不能開車的,隻好重新扶著餘靈均坐電梯回到地麵,準備攔一輛出租車。


  卻沒想到在此時碰到了匆匆剛回來的雲芍,原來她剛才走得匆忙,把挎包丟在了酒吧裏。


  “雲芍!?”金鍾旭驚訝地喊著她的名字。


  “鍾旭。”雲芍聽到熟悉的人聲,驀然回首,竟然看到了金鍾旭。


  黑夜裏那雙茶色的眸子熠熠生光,如冰雪般的肌膚,豔麗的如同吸血鬼王子,叫人不留意到他都不行。


  眼下金鍾旭忙著攙扶喝醉了的餘靈均,根本沒注意到剛剛雲芍脫口而出的是“鍾旭”,而不是稱呼他作“金先生”。


  “他怎麽了?”雲芍的目光投向金鍾旭身旁喝得醉醺醺的餘靈均,問道。


  “喝多了,”金鍾旭一邊扶住餘靈均,一邊從口袋裏艱難地掏出一串車鑰匙丟給雲芍道:“我喝了點酒,沒辦法開車回去,你就去地下停車場把我的車開出來,送我們一趟吧。”


  雲芍看了一眼金鍾旭,又看了一眼餘靈均,猶豫了下,說道:“好,你們在這裏等我。”


  “陸離,陸離——”喝醉了的餘靈均突然伸出手,拉住了雲芍的胳膊。


  雲芍的腳步一頓,停在原地,因背對著金鍾旭他們,臉上閃過驚訝而複雜的情緒,完全沒有叫人看見,可她拿著那串車鑰匙的手卻忍不住發起抖來。


  “好了,好了,靈均,你放開她,我們還要回家呢。”金鍾旭猶如哄孩子般,使勁掰開了餘靈均的手。


  沒了餘靈均留住她的力道,雲芍不再停留,從清酒吧找回挎包,又拿著那串車鑰匙向地下停車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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