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2.10 一雙斐樂波鞋
初中時我最豪華的一身裝備就是李寧了。耐克阿迪買不起。媽媽也心疼我,帶我逛商場的時候,遞給我一雙耐克,我轉過身把鞋反過來一看,六百多,1999年的六百多塊錢簡直就是天文數字,我媽那時候一個月才不到兩千的工資。我默默地放了回去,然後笑著對媽媽說,“我不是太喜歡這個”。拖著媽媽離開了那個耐克阿迪的是非之地。我腳上那雙李寧磨得都破皮了,似乎過不了會就要壽終正寢了。於是乎今天買雙鞋那是勢在必行。當然貴人鳥啥的太差了,我也丟不起那個人。正在心裏盤衡,媽媽大聲喊我,左手握住一隻白色的鞋,右手然後不斷向我揮手。我轉過身,漫不經心地向她走過去。抬頭順道瞟了一眼牌子,一個大寫的F。也不知道是什麽。鞋子長得也一般,和回力沒啥區別。不過我也沒別的選擇。翻了翻價格三百不到,比李寧貴點兒,應該也就高檔點吧。然後是耐克阿迪價格的一半。再想想也許是個不錯的選擇。至少穿去學校稀缺,也有麵,說不定還能是能引領個什麽新潮流。再加上銷售員不斷地介紹半天,我隻知道是個意大利的牌子。高級啊,發達國家,歐洲列強之一啊。果斷就決定試試。其實心中衝著意大利牌子,學校也沒人穿,基本就決定買了。上腳後,我震驚了。舒服到爆炸。我第一次穿新鞋這麽地合腳。那個鞋底墊一定是特殊材料,地麵給與我腳的反饋也是恰到好處。原來生活中的驚喜來得這麽地突然。身體是誠實的。腳的舒適感反射給大腦,透過眼睛發出激動地目光,嘴巴說道,“我就要這雙了。”我真真切切地遵從了內心真實的想法,沒有帶有一點兒其他的心思。什麽意大利,什麽稀罕玩意,都拋到九霄雲外了。媽媽領著樂嗬嗬的我付了款,我急不可耐地脫下了那雙李寧,並直接丟進了垃圾桶,迅速換上了新斐樂。在鏡子前比來比去,越看越滿意。媽媽見我開心自然歡喜,“喜歡嗎?”我點點頭。她摸摸我的頭,回頭看了看垃圾桶裏那雙李寧,我知道她在琢磨是不是補補爸爸還能穿。畢竟那也是一百多塊錢呢。她駐足了會,最終還是和自己妥協了,轉過身回到我身邊。我那種大城市的做派給她稍稍帶來些不適吧。先問問她,再丟或許比較妥帖。所以人千萬不要得意忘形,不小心就會傷人傷己。路過女裝區,我看到了媽媽最喜歡的牌子“哥弟”,問:“媽媽,進去看看唄,你最喜歡這個牌子了”。媽媽搖搖頭,說自己已經不喜歡了。我了解她為了省錢供我讀書,已經很久沒買衣服了,麻將也不敢打得很大。努力賺錢,勤儉節約這會在我心裏的烙印又加深了一層。這雙鞋很爭氣,舒適,也給我掙了不少麵子,算得上是魚肉和熊掌兼得了。撐了我初中三年。這個牌子神奇地消失了。後來知道它破產了。我驚呆了。物美價廉應該能越做越好才對啊。可市場經濟什麽時候講過道理。消費者什麽時候理性過?最近斐樂又出現在了視野裏,走的是低價年輕風。我現在準備換下腳上的椰子,想去再試試斐樂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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